近期,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发布和数据上传工作的部署要求,确保全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发布规范高效、数据上传真实客观,更好地为市场主体和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省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省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下发了《关于加强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发布和数据上传核查工作的函》(吉政数办﹝2019﹞2号),要求各地公共资源交易有关部门,一是严格按照公共资源交易目录组织开展交易活动;二是严格按照制度规定规范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发布和数据上传渠道;三是深入开展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发布和数据上传指导培训工作;四是监理师型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发布和数据上报审核制度;五是建立规范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发布和数据纠错常态考核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