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注册登记的房地产开发资质过期能否申购土地?
答:房地产开发资质不在有效期内,竞买人是无法申购土地。
2、报名时“公司签章”或“法人签章”,签章不上怎么操作?
答:“公司签章CA锁”或“法人CA锁”是不能同时插入电脑进行操作,需分别插入电脑进行签章。(网络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
3、竞买人申报的报名材料能否打印?
答:提交申请前可进行编辑及查看,提交申请通过后不可查看及打印。
4、“公司签章CA锁”或“法人CA锁”签章时出现口令是什么?
答:即签章CA锁密码。
5、竞买人申购土地报名时“点击生成”点不上如何操作?
答:请先点击“修改保存”后再“点击生成”。(土地交易部咨询电话88779655)
6、一个竞买申请能否申请多个地块?
答:不能。
7、缴纳“保证金账号”与注册时“保证金账号”不一致能否交纳保证金?
答:可以缴纳保证金。但必须与注册时“竞买人”名称一致。
8、怎么查保证金是否到账?
答:(1)如果缴纳账号与注册账号是同一个账号的情况下,可以直接点击“保证金查询”可以查询。
(2)如果缴纳账号与注册账号不是同一个账号的情况下,请填写缴纳账号和缴纳账号户名再点击“查询”进行查询。
9、缴纳保证金可否分批存入,多个账号可否缴纳?
答:缴纳保证金可以分批存入,必须是同一竞买人名称下的账号,查询保证金时需手动修改存入账号进行查询,但此操作可能会造成系统延时,不建议竞买人分批存入保证金。
10、保证金没有足额缴纳可不可以查询?
答:保证金不足额缴纳系统提示未足额缴纳保证金。
11、未竞得土地竞买保证金怎么退?
答:土地成交后,对未竞得土地的竞买人保证金在5个工作日内自动返回原汇入账户(财务部咨询电话:88779643)
12、保证金怎么转到税务?
答:土地挂牌成交后,竞买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抵作土地成交价款,由交易中心将土地成交价款划转到税务部门。咨询电话:0431-88779643,联系人:程女士,地址: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中区北2楼226室(交易中心财务部)。
13、剩余部分土地成交价款在哪缴纳?
答:由竞得人直接向土地项目所在区域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14、土地成交价款发票在哪开?
答:土地成交价款票据由税务部门开具。
15、在土地招拍挂时,出让人应当在投标、竞买开始日前多少天向社会发布招标、拍卖或者挂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答:20日
16、在土地挂牌出让时,挂牌时间多少天?
答:不得少于10日。
17、竞买土地后拟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可以吗?
答:可以。申请人竞得土地后,拟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应在竞买报名时向长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提交书面申请,申请书中需注明新公司的具体名称,经长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批准同意后,申请人在竞得土地后30日内办理完新公司注册登记手续,出让人同意直接与新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合同)》。
18、竞买土地时,可以多家联合买地吗?
答:可以。申请人是联合竞买的,需提交书面联合竞买(竞投)协议书及申请书,联合竞买(竞投)协议书及申请书中要规定联合各方的权利、义务,并明确买地各方出资比例及竞买土地分摊面积以及签订《成交确认书》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的受让人等内容,以上协议及申请,需经长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审核批准后方为有效。具体详细要求,在竞买土地时,详见《挂牌出让文件》。
19、竞买土地时,两家联合买地后,可以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吗?
答:可以。联合竞买申请人在竞得土地后,拟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应在竞买报名时向长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提交的联合竞买(竞投)协议及申请书中明确拟成立新公司的具体名称、法定代表人及出资比例等内容,以及签订《成交确认书》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方式等内容,以上协议及申请,需经长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审核批准后方为有效。
联合竞买申请人在竞得土地后,须在30日内按协议书及申请约定成立新公司,新公司注册成立后,出让人按约定直接与新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合同)》。
20、买地时,竞买保证金可以代交吗?
答:不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