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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欧宝体育关于表彰   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作先进集体   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吉政函〔2023〕33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各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办、各直属机构:   近年来,各地区、各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主动抢抓国家政策机遇,积极克服困难挑战,不断扩大有效投资,大力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加快构建以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为主体的住房保障体系,全省困难群众的住房问题得到有效解决。2018年至2021年期间,全省累计改造各类棚户区15.53万套,基本建成14.87万套,发放租赁补贴37.66万户,新筹集公租房1000套,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930套(间),公租房分配率达到96%,为实现“让全体人民住有所居”的奋斗目标迈出坚实步伐。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激励动员广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作者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省政府决定,授予长春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住房保障处等90个集体“吉林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作先进集体”称号,颁发奖牌;授予陈兵等100名个人“吉林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作先进个人”称号,颁发证书和奖金。希望受到表彰的集体和个人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在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中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再立新功。   当前,全省上下正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奋力推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各地区、各部门及广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作者要以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榜样,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住房保障和供应体系建设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聚焦增进民生福祉、提高人民生活品质,全面提升我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管理水平,努力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吉林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1.吉林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作先进集体名单   2.吉林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作先进个人名单    欧宝体育   2023年6月19日   附件1   吉林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作先进集体名单   (90个)   长春市   长春市财政局城建处   长春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住房保障处   长春市规划编制研究中心   长春市房屋征收经办中心   长春市住房保障中心   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长春市朝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长春市南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长春市宽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长春市二道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长春市绿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长春市双阳区保障性安居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   长春市九台区住房保障管理中心   公主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榆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德惠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吉林市   吉林市财政局   吉林市审计局   吉林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   吉林市土地储备中心   吉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吉林市丰满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永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蛟河市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管理中心   四平市   四平市铁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伊通满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双辽市城市棚户区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平市国有资本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辽源市   辽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吉林辽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建设局   辽源市龙山区保障性住房服务中心   东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通化市   通化市自然资源局   通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通化市东昌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通化市二道江区房屋产权管理中心   集安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   辉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柳河县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   白山市   白山市自然资源局   白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白山市浑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白山市江源区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   临江市房屋征收经办中心   抚松县住房保障中心   靖宇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松原市   松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松原市自然资源局   松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松原市城市棚户区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   松原市城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   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白城市   白城市财政局   白城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   白城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局   吉林白城工业园区建设局   白城市洮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洮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白城市中城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延边州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财政局   珲春市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管理中心   图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敦化市住房保障中心   龙井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和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汪清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安图县房屋征收管理中心   长白山保护开发区   长白山保护开发区管委会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房管理中心   长白山保护开发区城乡规划管理处   梅河口市   梅河口市财政局综合科   梅河口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   中省直   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   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固定资产投资处   吉林省民政厅社会救助处   吉林省财政厅综合处   吉林省财政厅经济建设处   吉林省自然资源厅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处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住房保障处   吉林省农业农村厅农垦处   吉林省审计厅社会保障审计处   吉林省房屋征收经办中心   财政部吉林监管局监管三处   审计署驻长春特派员办事处社会保障审计处   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   国家税务总局大安市税务局   国家开发银行吉林省分行客户一处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吉林省分行基础设施客户处   吉林森工集团湾沟林业有限公司   附件2   吉林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作先进个人名单   (100名)   长春市   陈 兵 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综合二处处长   张 帆 长春市财政局城建处二级主任科员   臧 洪 长春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住房保障处处长   夏 晗 长春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住房保障处一级主任科员   王 涛 长春市审计局社会保障审计处副处长   韩红君 长春市住房保障中心主任   袁志强 长春市住房保障中心棚改工作部部长   王 聪 长春市住房保障中心工程部工程师   金德生 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局长   王序岩 长春市南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高 健 长春市宽城区住房保障和公用事业服务中心住房保障服务科八级职员   姜 涛 长春市二道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王 玉 长春市绿园区住房保障和公用事业服务中心主任   尹中峰 长春市双阳区人民政府常务副区长   张铁明 长春市九台区城市棚户区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李红光 公主岭市保障性住房工作办公室主任   郭彦杰 农安县住房保障管理中心主任   吉林市   侯 维 吉林市审计局政策研究室主任   徐 岩 吉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吴 敌 吉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房保障处副处长   赵明亮 吉林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房屋管理科科长   李 玉 永吉县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八级职员   娄安广 舒兰市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房管理中心主任   李长春 磐石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主任   李 敏 蛟河市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管理中心副主任   鹿文军 桦甸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主任   四平市   高 健 四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高 军 四平市房屋征收经办中心主任   穆大弓 四平市城市房屋建设服务中心副主任   谷 科 四平市铁东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张学东 四平市铁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辽源市   郭春雷 辽源市房屋安全鉴定中心主任   王 雷 辽源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住房保障科八级职员   张起超 东丰县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检查站副站长   钟玉军 东辽县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主任   通化市   张 凯 通化市财政局综合科二级主任科员   赫荣晖 通化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主任   鲁 阳 通化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局局长   彭 程 辉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房保障科负责人   韩东辉 通化市东昌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张 卓 柳河县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主任   孙立成 通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一级主任科员   都岩红 通化信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业务总监   白山市   何 彤 白山市财政局行政政法科二级主任科员   张 帆 白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房保障科工作人员   隋振鹏 白山市房屋征收经办中心副主任   刘 昊 白山市房地产市场服务中心房产科九级职员   付皇朝 白山市浑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张晓红 白山市江源区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安置科九级职员   曾祥亮 临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房保障科负责人   齐 刚 抚松县住房保障中心主任   迟迎光 白山市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宋永新 白山市宏达城市建设有限公司总经理   松原市   吕 岩 松原市财政局经建科科长   张 浩 松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付作伟 松原市城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主任   石晓峰 松原市房屋征收经办中心主任   胡晓华 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主任   孟庆祥 长岭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石 全 长岭县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主任   刘一兵 松原城乡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前期部副部长   白城市   张 扬 白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机关纪委书记   关真刚 白城市财政局综合科一级主任科员   吕春英 白城市国土空间利用服务中心国土空间利用技术科科长   白潇男 白城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计划科工作人员   杨 明 白城市生态新区建设局局长   王金玉 白城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局房屋征收经办中心负责人   王树文 白城市洮北区房屋征收经办中心主任   陈劲松 大安市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管理中心副主任   杨智轩 洮南市房屋征收经办中心副主任   延边州   玄德林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投资处工作人员   韩瑞弘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张 晶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房屋管理中心主任   翟 威 延吉市住房保障中心主任   尚重光 延吉市住房保障中心副主任   刘力实 敦化市住房保障中心主任   赵延辉 龙井市房产管理局房产科工作人员   袁树民 汪清县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主任   陈 宇 安图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林荣杰 延边恒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长白山保护开发区   孙佩峰 长白山保护开发区管委会财政局副局长   刘晓磊 长白山保护开发区管委会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产科工作人员   梅河口市   李永发 梅河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李 迪 梅河口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公租房管理科科长   中省直   岳 亮 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固定资产投资处副处长   姜红旗 吉林省财政厅综合处副处长   张 良 吉林省财政厅债务处二级主任科员   朱 葛 吉林省自然资源厅利用处二级主任科员   刘红卫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住房保障处处长   曲景琦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房改办七级职员   王 卓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管理处一级主任科员   姜 源 吉林省审计厅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处三级主任科员   杨继红 吉林省国土资源调查规划研究院利用所副所长   谢慧馨 财政部吉林监管局监管三处处长   魏丽艳 财政部吉林监管局监管三处一级调研员   台战彬 审计署驻长春特派员办事处社会保障审计处处长   李 莉 国家税务总局通化市税务局财产和行为税科科长   王 巍 国家开发银行吉林省分行评审处一级经理   任伟华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吉林省分行客户经理   苏文龙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副总经理
    2023-10-09 00:00:00 第14期
  •    欧宝体育关于2022年度   全省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情况的通报   吉政函〔2023〕35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各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办、各直属机构:   按照《吉林省市(州)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吉政办发〔2018〕33号),省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对各市(州)、梅河口市政府2022年度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情况进行了考核。现将考核情况通报如下:   一、考核结果   经考核,全省2022年度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结果如下:   (一)85分(含)以上:白城市、吉林市、四平市、延边州政府。   (二)80至85分:白山市、辽源市、长春市、松原市、通化市政府,梅河口市政府(单列)。   二、主要成效   2022年,全省各地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耕地保护和视察吉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压紧压实主体责任,着力完善工作机制,圆满完成耕地保护目标,坚决扛稳维护国家粮食安全重大责任。   (一)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足额划定。各地主动扛起政治责任,圆满完成“三区三线”划定任务,全省划定耕地红线保护面积10944万亩,较上轮增加1844万亩,划定永久基本农田8202万亩,较上轮增加822万亩。长春市、松原市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占划定耕地面积比例分别达到82.69%、77.53%,划定比例较高。   (二)田长制全面推行。各地严格落实《中共吉林省委办公厅 欧宝体育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行田长制的意见〉的通知》(吉办发〔2021〕34号),田长体系分级建立到位,全流程、全链条、全覆盖的农田保护机制和监管网络搭建形成,各地共设置总田长152名、田长9787名。四平市探索推广“田长+纪检组长”、“田长+检察长”、“田长+法院院长”、“田长+公安局长”协作机制,通过多部门、多领域同向发力、同频共振,进一步织牢编密耕地保护防护网。   (三)耕地质量稳步提升。各地注重抓好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扎实开展年度耕地质量变更调查评价。实施黑土地保护利用和保护性耕作,开展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2022年,各地落实国家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550万亩,累计建成高标准农田4330万亩,占全省永久基本农田的52.8%。全省保护性耕作“梨树模式”推广面积3283万亩,位居全国第一位。   (四)耕地用途管制更加严格。各地严格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和年度“进出平衡”,坚持“先补后占”,全省年度建设占用7.4万亩耕地全部落实占补平衡。各地科学编制年度进出平衡方案,认真落实年度耕地进出平衡。严格执行《吉林省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管理办法》(吉政办发〔2022〕17号),规范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管理。2022年,各地共剥离耕作层土壤1623公顷、464立方米,做到“应剥尽剥”,切实保护好珍贵的耕地资源。延边州坚持问题导向,出台土壤剥离利用项目验收规范文件,明确土壤剥离实施承诺书、验收申请、竣工报告、土壤检测报告、验收通过通知书等17项验收材料的格式内容,在全省予以推广。   (五)黑土地保护不断强化。各地深入贯彻《吉林省黑土地保护条例》,以最严标准保护好黑土地这一“耕地中的大熊猫”。全省黑土区7077万亩耕地划入永久基本农田,对黑土耕地实行特殊保护。从严控制项目占用黑土耕地,2022年度,26个典型黑土区县(市、区)建设用地占用黑土耕地,全面完成“占黑土补黑土”要求。吉林市联合吉林铁路运输法院举办黑土地协作保护示范现场活动,创新黑土地保护宣传方式,取得较好反响。梨树县委托科研机构围绕贫瘠土壤改良,研发“深层沃土构建—秸秆上覆肥田”等耕地质量提升技术,快速提升中低产田黑土地力,为乡村振兴与粮食安全协同发展提供科技支撑。   (六)土地执法力度持续加大。各地大力开展执法监督,严厉打击违法用地,全省违法占用耕地面积比例下降到4.05%。开展“大棚房”问题回头看,认真化解问题存量,坚决遏制问题反弹。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坚持边排查边整改,新增问题全部及时查处,集中排查整治工作全面完成。抓好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专项整治,试点地区桦甸市排查出的问题全部完成整治。   (七)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有效提升。各地认真执行节约集约用地制度,落实“增存挂钩”,全省消化批而未供土地3.8万亩、处置闲置土地2.4万亩,有效保障了城镇新增用地指标需求。东丰县、集安市、白山市浑江区、临江市被自然资源部认定为全国首批自然资源节约集约示范县(市)。   (八)耕地后备资源开发利用有序推进。各地科学开展盐碱地等耕地后备资源综合利用,充分发掘耕地后备资源潜能,2022年实施补充耕地项目99个,实现新增耕地37万亩。在大安市建立盐碱地整治示范基地,组织11家技术单位开展治理技术“比武”。白城市、松原市组建了盐碱地整治平台,吸引社会资本全面参与。   三、主要问题   考核发现,各地在落实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亟待解决。一是落实耕地保护主体责任还需进一步强化,个别地区严格耕地保护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还不到位,底线思维没有树牢。二是一些地区耕地保护意识还有待增强,职能部门和人民群众齐抓共管、共同监督的氛围还需持续营造,耕地保护的合力尚需进一步强化。三是耕地保护监督执法与科技结合还不完善,综合运用卫星遥感、无人机、视频监控等科技手段还不充分,以科技加强耕地保护利用动态监测监管,及时纠正违法违规行为的能力还需进一步加强。   四、有关要求   (一)切实抓好问题整改。各地要对照考核发现问题和薄弱环节,明确整改任务,严肃整改要求,抓好整改落实。能立行立改的,要立即整改到位;需长期逐步解决的,要明确阶段目标,稳步持续推进。   (二)全面落实耕地保护党政同责。各地要深刻认识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的极端重要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严格落实耕地保护责任。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落实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制,逐级签订责任书,实行严格考核、重大问题一票否决、终身追责。   (三)严格耕地用途管制。各地要严格管控建设占用耕地,落实耕地利用优先序。严格执行“两平衡一冻结”制度,非农建设占用耕地要落实占补平衡,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和农业设施建设用地要落实进出平衡,违法建设占用耕地在处置到位前冻结同等数量补充耕地指标,确保可以长期稳定利用的耕地不再减少。   (四)提升耕地质量。各地要加快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真正实现旱涝保收、高产稳产。深入推进退化耕地治理,科学开展盐碱地等耕地后备资源综合利用。扎实开展好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查清属地土壤类型及分布规律,掌握准确土壤质量、性状和利用潜力。   (五)强化耕地保护监督执法。各地要进一步丰富巡查方式方法,综合运用卫星遥感、无人机、视频监控、实地巡查等手段,加强对耕地保护利用情况的动态监测监管,及时整改纠正违法违规突出问题,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落实“总田长+总检察长”等制度要求,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强化行政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贯通协调机制,及时移交问题线索,依法依纪严肃追责问责。    欧宝体育   2023年6月26日
    2023-10-09 00:00:00 第1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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