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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欧宝体育关于实施汽车产业
集群“上台阶”工程的意见》政策解读
2023年1月13日,省政府印发《关于实施汽车产业集群“上台阶”工程的意见》(吉政发〔2023〕2号,以下简称《意见》),按照要求,现对《意见》解读如下:
一、《意见》出台的背景
当前,汽车产业正经历一场以能源和信息技术为主导的深刻变革。面对前所未有的重大挑战和转折机遇,省委、省政府始终坚持迎难而上,将振兴民族汽车工业作为历史责任扛在肩上,举全省之力坚定支持一汽做大做优做强,政企携手加快走出汽车产业发展新路。
2022年11月21日,长春市汽车集群在国家工信部组织开展的先进制造业集群竞赛中获评国家级先进制造业集群,这是我省首个、目前唯一的国家级先进制造业集群。结合入选“国家队”重大发展机遇,省委、省政府审时度势,作出实施汽车产业集群“上台阶”工程的重大决策部署,旨在抢抓机遇,直面挑战,立足长春,带动全省,抢占新能源汽车发展新赛道,充分发挥中国一汽龙头企业带动作用,强化奥迪一汽新能源汽车等重大标志性项目支撑,以长春市汽车集群为引领,促进区域协调联动,加快推动整车、零部件、后市场“三位一体”协调发展、全面提升,打造万亿级、世界级汽车先进制造业集群,建设汽车强省、制造强省。
二、《意见》提出的目标
坚持“对标国际、领先全国、辐射区域”的汽车产业集群培育要求,从战略发展全局角度科学制定了集群“分两步走”的中长期发展目标,确定了汽车产业集群“上台阶”工程重要量化指标:到2025年,实现中国一汽建成世界一流企业、长春建成世界一流汽车城目标,集群实力进一步增强,产业生态全面构建,产业规模达到万亿级,扎实构建以长春市汽车集群为核心,吉林、四平、辽源等地区专业化配套集群协同联动的新发展格局;到2030年,全面建成产业组织关联度高、科技创新体系完善、各项要素服务齐备、辐射带动作用显著的世界级汽车先进制造业集群,成为我国迈入世界汽车强国之列的一张亮丽名片。
三、《意见》的主要内容和亮点
紧紧围绕打造世界级汽车先进制造业集群发展战略目标,从创新驱动、服务能力、数字化支撑、产业链韧性、项目建设、开放合作等6个方面,提出六个“强化”,明确22项具体任务;同时,为确保任务落实落地,目标加快实现,专门成立了以省长韩俊为组长的领导小组,统筹全面工作,从组织领导、创新支持、财政支持、金融服务、要素保障、人才培育、市场开拓、监测评价、集群竞赛和发展氛围等10个方面,提出28条有力的保障措施。重点体现六个“突出”:
突出高质量发展这一根本要求。抢占新能源汽车发展新赛道,以绿色低碳、智能网联、自主创新、开放合作为转型升级方向,充分发挥长春市汽车集群核心辐射带动作用,促进区域协调联动,实施汽车产业集群“上台阶”工程是在工业领域落实“一主六双”高质量发展战略的生动实践。
突出改革创新这一根本动力。向改革创新要动力,尤其是努力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构建“企业出题,高校、科研机构答题”的创新模式,以集群培育为平台,深度促进产教融合,使省内优质科教、人才资源与工业经济真正实现有效接驳,探索建立科教、人才资源直接参与企业创新,企业发展进一步凝聚科教、人才资源的良性循环模式,将科教优势直接高效转化为创新动力。
突出服务能力这一基础保障。围绕集群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共商、共建、共享、共赢”的集群治理机制。通过培育集群发展促进机构、发展行业协会和产业联盟等举措,充分发挥社会力量作用,着重提升在政策研究、信息服务、标准制定、交流合作、共生共享等方面的集群综合服务能力。
突出数字化提升这一关键路径。通过加快智能化改造,搭建先进工业互联网平台,以数字化赋能汽车产业,围绕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先进制造业的深度融合,加快集群产业链、供应链上下游企业间数据贯通、资源共享和业务协同发展。加强车路信息协同基础设施建设,探索提升智能无人驾驶水平。
突出项目建设这一核心支撑。树牢项目是汽车产业发展核心支撑的发展理念,围绕新能源、新车型,依托奥迪一汽新能源汽车重大项目建设,加快推动“六个回归”。通过设立专班、配备服务秘书等一揽子服务,以提高本地配套率为目标,招引建设一批重大产业配套项目,形成产业链上下游集聚的良好生态。
突出绿色发展这一根本约束。以绿色发展为方向,围绕“双碳”目标要求,聚焦绿色产业、绿色能源等领域,打通上下游电池全产业链。加快推行绿色制造,创建汽车行业绿色低碳工厂、绿色低碳供应链,构建高效、清洁、低碳、循环的绿色制造系统集成体系。
2023-11-02 00:00:00
第19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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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欧宝体育办公厅关于
印发吉林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的通知》政策解读
为健全完善吉林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体系和运行机制,规范应急救助行为,提高应急救助能力,推进救灾救助和灾害防范救援一体化衔接,最大程度减少灾害损失,维护灾区社会稳定,省应急管理厅会同省减灾委相关成员单位,修订了《吉林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2023年2月8日经省政府同意,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吉林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现解读如下:
一、《预案》修订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吉林省自然灾害救助办法》《吉林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文件。
二、《预案》修订背景
(一)适应新时代新的形势任务,满足受灾群众救助新期待的需要。党的十九大作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科学论断。做好新时代自然灾害救助工作,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重要体现。为进一步适应新时代新的形势和任务,更好满足受灾群众救助的新期待和新需求,需要优化、完善和规范省级自然灾害救助工作程序及措施,强化省级对受灾地方救灾工作的指导和支持,提升自然灾害救助工作整体水平。
(二)完善部门分工配合,协同做好自然灾害救助工作的需要。2018年政府机构改革后,省减灾委成员单位及《吉林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中涉及的很多部门和单位,在灾害救助方面职责发生了很大变化,需要按照机构改革要求,重新明确部门职责,对省级层面自然灾害救助部门间协同联动、机制措施、职责分工作相应的调整和完善。
(三)适应灾害应对新要求,加强与各类专项预案衔接的需要。机构改革以来,对标“全灾种、大应急”建设要求,全省自然灾害应急应对方面已逐步形成灾害防范救援救灾一体化运作新模式,取得明显成效。为进一步适应灾害应对新模式、新要求,推进自然灾害防范救援救灾一体化衔接顺畅,需要对《预案》进行修订完善,强化与各相关预案间的协调衔接。
三、《预案》基本结构
《吉林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共分八个部分:一是总则。包括编制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工作原则。二是组织指挥体系。包括省减灾委员会、专家委员会。三是灾害预警响应。四是信息报告和发布。包括信息报告、信息发布。五是省级应急响应。包括一级响应、二级响应、三级响应、四级响应、启动条件调整、响应终止、响应协同衔接。六是灾后救助。包括过渡期生活救助、冬春救助、倒损住房恢复重建。七是保障措施。包括资金保障、物资保障、通信和信息保障、装备和设施保障、人力资源保障、社会动员保障、科技保障、宣传和培训。八是附则。包括术语解释、责任与奖惩、预案演练、预案管理、预案解释、预案实施时间。
四、《预案》修订主要内容
(一)明确《预案》的定位和主要任务。《预案》定位于省级层面自然灾害救助专项应急预案,着眼于应对特别重大、重大、较大自然灾害,进一步明确了救助应急响应启动程序。同时,重点强化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自然灾害救助全过程、全链条的措施内容,实现灾前救助准备充分、灾中救助高效有序、灾后保障有力。
(二)调整优化《预案》应急响应启动条件。深入贯彻落实“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满足受灾群众对应急期救助、过渡期救助等救助时段的新期待,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为切实加大省级对受灾地区抗灾救灾救助工作支持力度,适当降低了死亡人数、紧急转移安置或需紧急生活救助人数、倒塌和严重损坏房屋户数间数等响应启动指标设置。将灾害发生在敏感地区、敏感时间和救助能力薄弱的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脱贫地区等特殊情况和灾害对受灾市(州)经济社会造成重大影响等纳入到酌情启动省级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响应条件。
(三)加强与总体预案和基层预案协同衔接。按照“优化、协同、高效”原则,进一步强化与修订完善后的《吉林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协同衔接,规范相关表述,提高防范救援救灾一体化衔接水平。此外,为进一步加强省级和市(州)级救助应急预案协同衔接,增加响应协同衔接相关条款。
(四)细化完善应急响应工作机制和措施。根据机构改革实际,调整省级层面各有关部门工作机制和任务承担单位,明确各部门和单位在自然灾害救助工作中的具体职责分工,加强省级层面统筹指导支持。根据工作实际和需要,新增省文旅厅等12个部门相关职责任务,完善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及社会组织参与救灾、装卸运送发放救灾物资、受灾群众转移安置等方面内容,进一步细化各部门、各阶段的响应措施,增强《预案》操作性。
2023-11-02 00:00:00
第19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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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欧宝体育办公厅关于印发
吉林省抗旱应急预案的通知》政策解读
一、起草依据
主要依据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吉林省突发事件应急总体预案》《抗旱预案编制导则》(SL590-2013)《农业干旱等级》(GB/T32136-2015)《旱情等级标准》(SL424-2008)《干旱灾害等级标准》(SL663-2014)《吉林省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标准及防御指南》等法律法规、预案和技术文件。
二、起草过程
2018年全省机构改革后,政府各部门职能职责发生调整,应急管理体制、机制等方面发生了重大变化。经省防指研究决定,对2006年编制的《吉林省防汛抗旱应急预案》进行修订。2021年3月,按照省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领导要求,省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省防办)承担了预案修订工作。经省防指领导同意,省防办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将《吉林省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分为《吉林省防汛防台风应急预案》和《吉林省抗旱应急预案》两个预案。在《吉林省防汛防台风应急预案》和《吉林省抗旱应急预案》编制过程中,省防办组织有关单位认真总结了《吉林省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实施以来的经验和教训,对我省实际抗旱情况开展了调研工作,对编制过程遇到的重大政策、技术方面问题多次向国家防办请示,同时还借鉴了广东、辽宁、甘肃等省先进工作经验。2021年12月底,省防办完成了《吉林省防汛防台风应急预案》的编制、审订和报批工作,并于2022年1月由省政府办公厅印发。2022年年底完成了《吉林省抗旱应急预案》的初稿,经省防办内部讨论修改形成了《吉林省抗旱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在征求了11个地方政府和39个省防指成员单位意见并达成共识后,又先后履行了专家论证和舆情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等工作程序,经省应急厅党委同意后,形成了《吉林省抗旱应急预案》修订稿,并上报省政府批准。2023年3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吉林省抗旱应急预案》。
三、主要内容
《吉林省抗旱应急预案》共分七大部分。
第一部分总则。对编制目的、编制依据和工作原则进行了说明,明确了适用范围和工作总要求。
第二部分组织体系及职责。对全省抗旱组织体系及职责作了规定。
第三部分预警与预防。对预警发布、预警响应行动、监测预报和信息报送和预防准备进行了规定。
第四部分应急响应。明确了应急分级和总体要求,对应急期间应对指挥、部门协同、信息通报等作出了规定,重点完善了应急响应启动条件和响应措施。
第五部分后期处置。对尽快恢复生产,做好灾后自救工作以及对干旱灾害影响、损失情况、抗旱工作效果进行分析和评价等工作作了规定。
第六部分保障措施。对应急物资保障、应急队伍保障、应急备用水源建设、应急技术保障、宣传与培训等方面工作作出了规定。
第七部分预案的管理。对预案的编制与审批、修订和完善、解释与实施作出规定。此外,为了便于对预案的使用和理解,在附件中对旱情指标与等级,预案中涉及的一些术语,气象、水文、农业干旱预警信号进行了明确。
四、重点内容解读
(一)关于《吉林省抗旱应急预案》定位。《吉林省抗旱应急预案》是在本省行政区内开展干旱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的专项应急预案,主要规定了全省抗旱工作的原则、组织体系、预警与预防、信息处理、应急响应、保障措施和后期处置工作内容。
(二)关于应急预案体系。《吉林省抗旱应急预案》侧重省级抗旱工作的规范,其他抗旱指挥机构应制定本辖区、本部门、本单位的抗旱应急预案或将抗旱工作内容纳入相关预案中,并与《吉林省抗旱应急预案》相衔接,构成全省完整的抗旱预案体系。
(三)关于组织指挥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吉林省突发事件应急总体预案》《吉林省委办公厅、吉林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乡镇(街道)、村(社区)应急管理体系、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我省建立了常设的省、市、县、乡四级政府抗旱指挥机构,同时可根据需要成立现场联合指挥部,明确各级指挥机构工作职责。对其他有抗旱任务的部门、单位也要求建立抗旱指挥机构。各类抗旱指挥机构按照管辖权在各地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统一领导下,开展抗旱工作。
(四)关于抗旱应急响应期间工作组工作制度。《吉林省抗旱应急预案》中增加了三级以上应急响应期间成立工作组,实行在指挥部领导的统一指挥下,各工作组按分工各负其责、统一行动。实现了各成员部门根据职责统筹组织、协调联动、合力攻坚。同时,应急期间省防指以工作组模式组织工作可以大大提高工作效率。在预案中规定了“当省防指启动三级以上应急响应时,省防指设置若干工作组,工作组成员单位派员驻省应急厅联合办公”。省防指启动三级抗旱应急响应时,设立3个工作组驻省应急厅办公;省防指启动二级和一级抗旱应急响应时,设立13个工作组驻省应急厅办公。
(五)关于省级层面应急响应。省级层面抗旱应急响应由低到高分为:四级、三级、二级、一级四个级别,一级为最高。启动四级应急响应时,经省防指副总指挥同意,省防指副总指挥(省应急厅分管副厅长)批准启动应急响应并组织和指挥。启动三级应急响应时,经省防指常务副总指挥同意,由省防指副总指挥(省应急厅厅长)批准启动应急响应并组织指挥;启动二级应急响应时,经省防指总指挥同意,由省防指常务副总指挥批准启动应急响应并组织指挥;启动一级应急响应时,经省长同意,省防指总指挥批准启动应急响应并组织指挥;《吉林省抗旱应急预案》完善了省级应急响应的启动条件。充分考虑了农业干旱、人畜饮水、城市供水因干旱影响的程度作为启动条件的主要因素。特别是农业干旱用区域农业旱情指数(Ia)值来分析区域旱情,综合考虑轻旱、中旱、严重干旱、特大干旱的权重,旱情评估更趋于合理。同时,《吉林省抗旱应急预案》应急响应启动条件还与气象干旱预警挂钩,使应急响应行动能够提前部署,各项防御工作提前做好准备。
(六)关于预防和预警。一是明确了预防预警信息内容。明确与抗旱有关的气象水文信息和旱情信息的监测、上报和对外发布,特别是对旱情监测信息做了明确规定。二是明确了发布预警部门和预警种类,《吉林省抗旱应急预案》规定:省气象局负责发布气象干旱预警;省水利厅负责发布水文干旱预警;省农业农村厅负责发布农业干旱预警。承担干旱预警发布的部门要组织制定相应的预警发布管理办法,确保受影响地区和群众及时接到预警信号。三是明确了预防和预警的措施。在预防方面,要求要在思想、组织、工程、预案、物资、通信等六方面做好充分准备,同时要通过隐患排查、督查整改、落实方案等措施做好预防工作;在预警方面,当气象、水利、农业部门发布预警后,省防指各成员单位按照本预案规定开展工作。其他机构、单位和个人应积极采取自救行动,并服从有管辖权防指的工作安排。省防办应及时组织会商研判,向省防指提出处置的建议,省防指按照启动条件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行动。
2023-11-02 00:00:00
第19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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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欧宝体育办公厅关于转发
省消防救援总队制定的吉林省重特大火灾事故
应急预案的通知》政策解读
为有效应对重特大火灾事故,规范全省特别重大、重大火灾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建立健全应急处置体系和工作机制,提高各部门协同作战和快速反应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减轻事故损失,保障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社会稳定和经济健康发展,省消防救援总队会同有关单位,修订了《吉林省重特大火灾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2023年3月22日经省政府同意,省政府办公厅转发《吉林省重特大火灾事故应急预案》。现解读如下:
一、《预案》修订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吉林省消防条例》《吉林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吉林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
二、《预案》修订背景
(一)适应新时代消防战略定位的需要。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由习近平主席亲自授旗并致训词,明确标定了新时代消防救援队伍应急救援主力军和国家队的战略定位,要求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承担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应对各类灾害事故处置的重要职责。新时代要有新气象,新时代要有新作为,因此,加强火灾扑救能力,尤其是扑救重特大火灾能力建设,是各级消防救援队伍和全体消防指战员的使命任务和忠诚自觉。
(二)适应新形势火灾扑救工作的需要。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在各行各业得到广泛应用,火灾隐患叠加,火灾及其危害不断增加。由于机构改革,政府相关部门职能进行调整,需要对2009年编制的《 欧宝体育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公安消防总队制定的吉林省重特大火灾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吉政办函〔2009〕19号)进行重新修订,明确各部门职能任务,发挥党委政府统筹协调作用,从制度上进行规范,确保一旦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处置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
(三)适应新时期应急预案体系的需要。应急管理体制机制的重大变革对应急预案体系重构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吉林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已经进行了修订。按照吉林省预案组成有关要求,应对重特大火灾事故应急预案进行修订,进一步建立健全应急预案体系,完善重特大火灾扑救工作新机制。
三、《预案》基本结构
《预案》共分7个部分:一是总则。包括编制目的、编制依据、火灾分级标准、适用范围、工作原则。二是指挥体系及职责。包括指挥机构(省重、特大火灾事故应急总指挥部)、成员单位及职责。三是应急响应。包括应急值守、报告内容、响应分级、预案启动、应急处置。四是后期处置。包括清理移交现场、设施恢复、原因调查、灾后安排、评估总结。五是应急保障。包括物资保障、通信保障、医疗保障、宣传与演练。六是奖惩机制。包括奖励、责任追究。七是附则。包括预案管理、预案更新、预案实施时间。
四、《预案》修订要点
1、总体定位符合火灾扑救需要。该《预案》是省级政府应对突发重特大火灾事故的指导性文件,参照省专项预案管理,是应对突发重特大火灾事故总体制度安排,在总则方面阐述了《预案》编制的目的、依据、适用范围,明确了火灾扑救工作原则和火灾分级标准,各章节均围绕火灾扑救工作制定详细内容,《预案》指向性、实用性强,符合当前重特大火灾事故扑救工作需要。
2、指挥体系和职能任务明确。平时成立省总指挥部,明确21个成员部门和单位的职责任务,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消防救援总队,由办公室协调各有关单位和部门,做好日常值守,事故救援准备工作。战时省总指挥部在火灾事故现场成立现场总指挥部,明确各个工作组的组成、牵头部门及任务,各个工作组做好火灾扑救各环节工作,确保一旦发生或即将重特大火灾事故,省总指挥部及成员单位能快速响应,赶赴现场参与扑救工作。
3、应急处置全流程合理规范。按照事前有准备、事中有响应和处置、事后有结果的要求,做好常态化应急值守,明确了启动预案、报告内容、应急处置、后期处置、应急保障等内容,应急处置中明确现场总指挥部组成、力量调集、作战行动、信息发布、应急结束等工作程序,确保火灾扑救工作全过程有效开展。
4、应急保障和预案执行具体。根据重特大火灾事故的特点,从物资保障、通信保障、医疗保障等方面提出保障内容和责任主体。强调实战演练和宣传等方面机制建设,明确责任、奖惩和《预案》管理有关要求,提升《预案》执行效能。
五、《预案》主要特点
(一)要素齐全,与总体预案保持高度一致。按照国家《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办发〔2013〕101号)预案编制要求,参照《吉林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规定,制定《吉林省重特大火灾事故应急预案》内容,预案所述内容均在总体预案框架范围内,各章节要素齐全,整体结构符合专项预案编制规则。
(二)条理清晰,与火灾扑救任务保持对应。《预案》编制围绕重特大火灾事故扑救任务开展,从适用范围、工作原则、指挥体系到灾前准备、灾中响应、灾后处置,再到各类保障,《预案》章节条款结构层次分明,循序渐进,与火灾扑救各阶段任务相适应,操作性强。
(三)依据充分,与条文规章保持基本吻合。《预案》的编制参考了国家、省级层面目前正在执行的共8部法律法规、制度规定和部门规范性文件,《预案》7个章节所有内容均能在参考的文件中找到基本依据,《预案》条款内容制定合法合规。
(四)实事求是,与火灾事故特点高度切合。充分考虑火灾事故最经常、最普遍发生的特点,将省总指挥部办公室设置为办事机构,常态化协调各单位和部门做好灭火救援应急准备工作,适时成立现场总指挥部,符合火灾扑救工作需要,符合我省应急预案体系建设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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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