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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欧宝体育办公厅关于印发吉林省第三个十年绿化美化吉林大地规划(2021-2030年)的通知   吉政办发〔2021〕11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长春新区、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管委会,各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办、各直属机构,驻吉中直有关部门、单位:   《吉林省第三个十年绿化美化吉林大地规划(2021-2030年)》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将开展绿化美化吉林行动作为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推动高质量发展,实现吉林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的重要举措,细化分解任务,层层压实责任,加强协调配合,着力解决重点难点问题,推进重点工程建设,持续增加绿色资源总量,为维护国家生态安全、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提供生态支撑。    欧宝体育办公厅   2021年3月9日   吉林省第三个十年绿化美化吉林大地规划(2021-2030年)   第一章规划背景及重大意义   第一节国家对吉林林草生态功能定位   一、国家北方的重要生态屏障   吉林省生态资源丰富、类型多样,天然林生态系统、天然林与人工林混合型生态系统、农田防护林生态系统、草原湿地生态系统以及荒漠化生态系统,由东向西呈地带性分布。这种多类型、多功能、地带性的陆地生态系统在全国具有典型性,在国家生态安全战略格局中,具有十分突出的地位和作用。2010年,国务院印发《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提出构建“两屏三带”为主体的生态安全战略格局。2020年,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审议通过《全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总体规划(2021-2035年)》,进一步提出以“三区四带”为核心的全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总体布局。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国家生态安全的战略格局和总体布局,吉林省位于东北森林带、北方防沙带的关键节点,承担着保护森林资源和生物多样性、加强防护林建设、草原保护和防风固沙等重点任务。东部长白山区是东北亚地区生态安全的“压舱石”,中西部农防林、科尔沁草原和重要河湖湿地是我国防沙治沙的关键性地带,发挥着东北平原和“三北”地区生态安全的重要屏障作用。吉林省也是我国重要的碳汇区,2019年全省森林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的总价值为9000亿元,森林碳汇总储量16.2亿吨,在全国居于前列。   二、国家重要木材战略储备基地和生物种质资源库   吉林省是国家重要的木材生产基地和大径级木材培育基地,森林面积829.79万公顷,活立木蓄积达到10.78亿立方米。新中国成立以来,已累计为国家生产木材2.9亿立方米。在近年来实施天保工程、木材产量调减和落实天然林停伐政策的情况下,全省年均森林采伐量约226万立方米,对维护国家木材安全具有重要作用。吉林省东部的长白山区是我国重点国有林区和北方重要天然林保护地,拥有中温带最完整的山地垂直生态系统,有植物3900余种、动物1767种,是举世闻名的“天然博物馆”和“物种基因库”,科学价值和经济价值不可估量。吉林省西部地区是我国沼泽湿地最丰富、最集中的区域之一,有湿地野生动物297种、湿地高等植物613种,其中向海、莫莫格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先后被国际湿地公约组织列入国际重要湿地名录,对维护吉林省西部地区的生态平衡和生物多样性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   三、国家重要的农业基地和重要粮仓   吉林省多样的地形地貌、优越的生态优势和良好的气候条件,孕育和庇护了广袤的松辽平原和举世闻名的黑土带,用占全国4.4%的耕地,生产了占全国5.82%的粮食,单产和商品率居全国第一位。东部长白山林区森林植被茂盛,森林覆盖率平均69.8%以上,部分地区达到90%以上,是松花江、图们江和鸭绿江“三江”发源地,发挥着水源涵养和阻挡日本海生态干扰的功能,有力护卫了东北黑土地安全。中西部平原和丘陵区是我省粮食主产区,粮食产量占全省的80%以上,占全国的4.3%,以农田防护林和水土保持林为主的森林生态系统在保护粮食安全方面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西部平原区草原和沼泽湿地生态系统交替分布、范围广泛、功能独特,是我省重要的畜牧业发展基地和鱼米之乡,近年来生态优势、农业生产优势逐渐凸显。地处科尔沁沙地东缘的双辽市是“保障吉林生态安全的西大门”,几十年的防沙治沙实践充分证明,没有西部的林业,就没有西部的农业。区域内数万亩的防风固沙林带,数百公里的护路、护岸林,构成了“南成一片、北连一线”的整体格局,庇护着万顷良田,形成了坚固的生态屏障,使昔日满目的流动沙丘、漫天的风沙成为历史,呈现林茂、草丰、田肥的喜人景象。   第二节林草生态建设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作用   一、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基础保障   森林、草原、湿地作为自然资源,兼有经济、生态、社会等多重属性和功能,在国民经济社会发展中始终处于重要地位。我省丰富的森林、广袤的草原和星罗棋布的湿地,在为社会提供大量木材、森林食品、畜牧产品、渔业产品和林化产品的同时,还具有调节气候、涵养水源、保持水土、改良土壤、减少污染、游憩保健以及保护生物多样性等极其重要的生态服务功能,对维持陆地生态系统平衡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是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的物质基础和空间载体。“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林业建设是事关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根本性问题”“发展林业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当前,随着全省“三个五”发展战略、中东西“三大板块”建设和“一主、六双”产业空间布局的深入实施,吉林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步伐明显加快,林草在加快推进全省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助力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大力发展森林旅游和冰雪经济等方面,为全省经济社会拓展绿色发展空间的作用尤为突出,地位不可替代。   二、为生态环境建设提供主体支撑   森林草原是陆地生态系统的主体,湿地被称为“地球之肾”和“生命摇篮”。研究表明,森林每生产1吨干物质,可吸收(固定)1.63吨二氧化碳,释放1.19吨氧气,森林储存了陆地生态系统46.37%的碳;陆地上大部分已知物种蕴藏在森林草原湿地之中;林地平均最大蓄水能力是荒地的30-40倍,草原可减少大雨状态下的地表径流量的47%-60%,减少泥土冲刷量75%。据评估,2019年全省森林涵养水源121.34亿吨(约相当于1.12个小丰满水库的库容),固土2.39亿吨,减少土壤肥力损失1012.36万吨,固定二氧化碳2391万吨(相当于燃烧1494万吨标准煤排放的二氧化碳量),释放氧气1365万吨(相当于6200万人1年的需氧量),增加土壤氮、磷、钾营养物质40.95万吨,吸收二氧化硫、氟化物、氮氧化物及滞尘7809.64万吨。在人与自然的生命共同体中,林和草是其命脉,林草在生态建设中发挥着主体作用。当前,随着东北城市群、哈长一体化建设和新型工业化城镇化等进程的加快,林草在加强生态建设、改善城乡环境、提升形象魅力等方面的作用越来越重要。   三、为推进绿色惠民提供重要途径   吉林生态环境良好,是引导农民念好“山海经”、唱好“林草戏”、打好“豆米牌”的重要载体,是促进农民持久稳定增收有效途径。据统计,2019年全省共生产各类经济林草产品115.22万吨,其中:水果36.13万吨,木本粮油和其他干果5.23万吨,森林药材10.06万吨,森林食品8.23万吨,鲜草55.57万吨。向社会提供木材205万立方米,实现就业69.95万人次,森林旅游休闲康养2024.8万人次。全省围绕多种林草资源开发利用形成的各种各类产业经济总量1127.3亿元,农民来自林草产业的直接收入人均达到1021元,农田防护林能使粮食平均增产10%左右,林草在促进农民增收和脱贫攻坚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全省已成功创建国家森林城市4个、国家园林城市11个、国家园林县城4个、全国绿化模范城市4个、全国绿化模范县12个、全国生态文化村13个,有力改善了城乡生态环境、居住环境。当前,随着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不仅期待安居、乐业、增收,更期待天蓝、地绿、水清,林草在建设绿美吉林、幸福家园的进程中,不仅是首选战略突破口,也是重要的先导拉动力量。   第三节林草生态建设面临的形势   一、我省生态保护和修复工作成效   根据林草档案数据统计,截至2019年末,全省土地总面积约18.74万平方公里,其中:林地面积953.81万公顷,占全省国土面积50.9%;草地面积69.1万公顷,占全省国土面积3.7%;湿地面积99.76万公顷,占全省国土面积5.3%。全省活立木总蓄积10.78亿立方米,森林覆盖率44.8%。全省自然保护地174个,面积322万公顷,占全省国土面积的16.8%。全省沙化土地面积70.4万公顷,有沙化趋势的土地面积达45.8万公顷,占全省国土面积的6.2%。   (一)森林资源总量持续快速增长。通过深入实施第二个十年绿化美化吉林大地规划,开展“三北”、天然林保护、林地清收还林、农防林修复完善、退耕还林还草、“1+6”国土绿化等重大生态工程建设,深入开展全民义务植树,全省森林资源总量实现快速增长。全省森林覆盖率由2005年的43.2%增长到2019年的44.8%,森林蓄积量由2005年的8.65亿立方米增长到2019年的10.74亿立方米。   (二)草原生态系统恶化趋势得到遏制。积极推进禁牧休牧和草畜平衡等制度措施,加大草原生态保护修复、优质牧草地种植示范、“三化”草原治理、草原围栏建设、草原有害生物防治等工程建设,草原生态系统质量有所改善,草原生态功能逐步恢复。全省草原植被盖度逐年提高,2019年末达到了71.99%。   (三)荒漠化治理取得显著效果。坚持因害设防、分类施策,以“三北”工程为重要依托,以中西部农田防护林网修复完善工程为突破口,通过带片网、乔灌草相结合,大力推进国土绿化和防沙治沙工程建设,全省沙化面积持续减少,区域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十三五”期间,全省完成沙化土地综合治理面积11.11万公顷,超额完成了国家下达的防沙治沙任务。   (四)湿地保护恢复初见成效。持续推进湿地保护体系建设,积极开展湿地保护恢复工作,通过实施湿地保护、退耕还湿、生态效益补偿、生态补水等保护和修复工程,初步形成了湿地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等保护体系,有力改善了湿地生态状况。截至2019年底,全省建立湿地类型自然保护区18个、湿地公园32个,全省自然湿地有效保护率达到45%。   (五)生物多样性得到有效保护。稳步推进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加强东北虎豹国家公园建设,持续推进全省禁猎、野生动物损害赔偿和濒危野生动植物抢救性保护等工程,生物多样性保护取得积极成效。截至2019年底,全省建有各类保护地174个、保护面积322万公顷,东北虎豹等珍稀物种种群数量稳步提高,白鹤迁徙种群数量最高时达到3800多只,已占全球数量的90%以上,实现了野生动物种群全面恢复与发展。   二、我省生态保护和修复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吉林作为生态资源大省,始终把良好生态作为最突出的优势、最宝贵的财富、最重要的品牌来抓,持续推进生态系统实现了整体改善。但由于受自然、地理、历史和人为活动等因素影响,林草生态保护修复历史欠账较多,统筹生态保护修复与经济社会发展的难度依然较大,仍面临一些突出的矛盾和问题。   (一)自然生态系统依然较为脆弱。全省森林资源总量虽相对比较丰富,但东中西差异大、不平衡的问题十分突出。全省森林覆盖率44.8%,其中东部吉林、通化、白山、延边4个地区森林面积占全省的87.5%,中西部地区森林面积仅占全省的12.5%,长春、四平、辽源、松原、白城的24个县(市、区)有10个森林覆盖率甚至不足10%。全省草原面积大幅萎缩,荒漠化尚未得到根本遏制,西部90%以上天然草原均发生不同程度的退化。部分河道、湿地、湖泊生态功能下降,而且稳定性降低,重要湿地每年都需要开展生态补水工程,生态整体保护修复形势不容乐观。   (二)生态保护修复质量亟待提高。我省东部森林天然过伐林和天然次生林面积达489万公顷,占森林面积的86.7%,森林质量下降明显。中西部森林主要以人工林、防护林为主,树种、林龄结构不合理,人工纯林占比达44.2%,成过熟林的比重占30%,导致森林生态系统极不稳定,抵御自然灾害能力下降。近年来,随着城市化、工业化进程加快和现代农业、交通业的快速发展,一些重要生态空间和绿色通道遭到破坏,造成生态系统整体性和连通性持续减弱。高速公路和铁路两侧、江河两岸防护林建设跟进不及时,质量标准不高、防护功能不强、连通性不明显的问题突出,严重影响了生态功能的发挥和区域环境形象的树立。   (三)生态保护面临较大压力。我省作为老工业基地和重要商品粮基地,资源依赖型的工业结构以及粗放的农业发展方式,对生态承载力和环境容量造成极大压力,部分地区重发展、轻保护所积累的矛盾愈加凸显,导致侵占破坏森林、草原、湿地问题多发常发。一些地方不合理的开发利用活动挤占和破坏生态空间,出现“旧账”未还、又欠“新帐”的问题。一些农民毁林开荒、盗伐林木、乱开滥垦草原、非法侵占湿地等现象还十分突出。据统计,在青山草原湿地三大保卫行动中,仅2019年全省就发生违法破坏森林、草原、湿地案件2776起,破坏面积5007.7公顷。   (四)多元化投入机制尚未建立。我省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建设主要以政府投入为主,而且严重依靠中央财政,投资渠道单一,资金整体投入不足。中央财政每年给我省投入大约64亿元左右,省级财政投入大约3.4亿元,各级财政基本没有配套能力,地方不同程度存在“等、靠、要”思想。生态保护和修复工作具有明显的公益性、外部性,受盈利能力低、收益周期长、项目风险多等影响,加之市场化投入机制、生态保护补偿机制仍不完善,缺乏激励社会资本投入的有效政策和措施,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缺乏有效途径,社会资本进入林草的意愿还不强,亟待拓宽投资渠道和路径。   (五)科技支撑能力不强。对生态保护修复缺乏系统性研究,综合开展调查、监测、评价、预警的能力不足,部门间信息共享机制尚未建立,影响整体性、系统性保护修复的效果。对生态建设的重点领域、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还缺乏核心技术支撑,科研成果转化应用也不够,理论研究与工程实践还存在相脱节的现象。科技服务平台和服务体系不健全,生态保护和修复产业仍处于培育阶段,支撑生态保护修复可持续发展的长效性还明显不足。   第四节加强林草生态建设的必要性及影响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需要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生态兴则文明兴,生态衰则文明衰”,并指出,森林关系国家生态安全,要加强森林生态安全建设,着力推进国土绿化,着力提高森林质量,着力开展森林城市建设,着力建设国家公园。根据党中央统一部署,“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优化生态安全屏障体系”被列入党的十九大报告和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2019年工作要点,相关重点内容先后被写入2019年、2020年《政府工作报告》。省委、省政府始终坚定不移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确立了加快生态省建设的战略目标,先后批准实施《吉林省第二个十年绿化美化吉林大地规划》和《吉林省林业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推进美丽吉林和生态文明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特别是近一个时期以来,随着党中央、国务院和国家部委一系列支持东北高质量发展政策意见和重大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规划的制定出台,我省林草生态建设正迎来前所未有的战略机遇期和发展窗口期。省委、省政府对林草生态建设提出了更高的目标和要求,省委书记景俊海强调指出,要坚定不移保护生态环境,持之以恒开展国土绿化,共同建设绿美吉林、幸福家园,让吉林大地青山常在、绿水长流、空气常新。   二、巩固发展我省生态优势和绿色品牌,维护区域生态安全的需要   吉林省位于东北亚地理中心,是东北地区经图们江出海的桥头堡,连接中蒙俄经济走廊的重要节点,东北城市群的核心区和全国重点林区,全国重要的工业基地和粮食主产区,气候条件、区位优势明显,在国家生态安全战略上十分重要。但是,我省林草生态建设总体还不平衡,呈现整体改善、局部恶化趋势,迫切需要加强统筹保护和修复,加强东部长白山等重点林区生态保护,改善林分结构,提升森林质量,厚植生态底色,拓展生态空间,提高生态承载力;加强中西部地区道路和农田林网建设,系统修复草原、湿地等重要生态功能区,打造防护林体系,发挥生态屏障功能,保障和提高粮食生产能力;加强松花江、嫩江、图们江、伊通河、饮马河、鸭绿江、辉发河、东辽河、拉林河、浑江等“十河”两侧生态保育带和水源涵养林建设,保持水土、涵养水源,源头治理、控制污染、水林连接、维护生境,打造形成连续完整的绿色通道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网络。   三、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对优美生态环境需求,加快推进绿色发展的需要   当前,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加强林草生态保护和修复、推动绿色发展,既是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重要举措,也是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良好生态环境殷切期盼的重要途径。国家发展改革委等4部委联合印发的《绿色发展指标体系》,明确将森林覆盖率、森林蓄积量、草原综合植被盖度、湿地保护率、陆域自然保护区面积、可治理沙化土地治理率等列为绿色发展指标。吉林生态优势明显,具备绿色发展的资源禀赋和天然优势,必须走好保护优先、绿色发展这条路。加快推进绿色发展,迫切需要从吉林实际出发,加强生态屏障建设,构建功能优化的生态格局;保护林草生态资源,夯实生态文明建设基础;修复自然生态系统,提升发展承载能力;创造绿色财富和福利,加快经济社会转型升级;繁荣生态文化,培育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态核心价值观,为实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作出吉林贡献。   四、统筹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巩固和深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需要   党的十九大作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大决策部署,这是新时代“三农”工作的总抓手。绿色是乡村振兴的底色,乡村是林草的主战场。加强乡村绿色发展和改善乡村生态环境,大力发展绿色富民产业,打造好吉林的“林海、粮仓、肉库、渔乡”,需要全面发挥林草在乡村振兴中的作用,为新时代乡村全面振兴贡献林草力量。良好生态是提高人民生活水平、改善人民生活质量、提升人民幸福感的基础和保障,是最公平的公共产品和民生福祉,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是功在当代、利在子孙的长远大计。保护好存量资源,努力扩大资源增量,全面优化生存环境和生态空间,既是实现全省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保障,也是确保青山常在、绿水长流,建设美丽吉林的必然要求。   五、进一步巩固我省农业基础地位,稳定和提高粮食生产能力的需要   我省是全国粮食生产核心区,对确保国家粮食安全、把中国人的饭碗牢牢端在自己手中的作用尤为重要。我们既要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更要藏粮于生态。通过林地清收还林、退耕还林还草等措施,加强林草生态建设,改善自然生态环境,筑牢生态防护屏障,既能从根子上起到休养生息、保护黑土地的关键作用,又能全面发挥林草生态防风固沙、涵养水源、调节气候等多重功能,有效改善农业生态环境,增强农业生产抵御干旱、风沙、侵蚀、冰雹和霜冻等自然灾害的能力,促进粮食高产稳产,为维护国家粮食安全提供重要的保障。   第二章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   第一节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决策部署,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切实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全力服务吉林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以打造美丽中国的“吉林样板”为总目标,以维护区域生态安全为着力点,以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需求为导向,以统筹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和修复为主线,以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为抓手,以健全完善防护林体系、加强黑土地保护为重点,扩充资源总量、提升生态质量、增加绿色效益,为城乡居民提供良好的人居生态环境和生态产品,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大的资源支撑和生态保障。   第二节基本原则   一、坚持生态优先,推进系统治理   牢固树立并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从系统工程和全局角度寻求新的治理之道,坚持以自然恢复为主,人工修复为辅,统筹兼顾、整体施策、多措并举,推进一体化生态保护和修复,促进区域生态环境质量整体提升。   二、坚持目标导向,突出重点难点   围绕国家重大战略部署、主体生态安全战略格局,立足我省国家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的定位,聚焦东北森林带、北方防沙带建设和重点生态功能区保护修复,坚持补短板、强弱项,兼顾保护与发展、当前与长远、整体与局部、扩量与提质的关系,推进综合施策,努力形成新的保护和修复格局。   三、坚持稳中求进,强化提质增效   坚持量质并重、以质为先、尊重规律、科学规划,既要立足加快发展,又要注重质量和效益,坚持林草高质量发展标准,兼顾生态、社会、经济、景观等多重效应,着力增强生态功能,增加优质生态产品供给,提供优美生态环境,建设结构合理、功能齐全、持续高效的林草生态保护修复体系。   四、坚持绿色惠民,调整优化结构   立足我省不同区域自然地理特征、资源环境条件、森林植被分布特点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坚持因地制宜、探索实践,坚持适地适树、宜林则林、宜灌则灌、宜草则草、宜湿则湿,合理布局生态类型配置,调整和优化树种结构、林分结构、产业结构,积极培育珍贵树种和优良乡土树种,大力发展经济林产业,推进绿色富省和绿色惠民。   五、坚持改革创新,完善建管机制   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深化生态保护和修复领域改革,释放政策红利,拓宽投融资渠道,创新多元化投入和建管模式,逐步完善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提高全民生态保护意识,推动形成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多元化主体参与的生态保护和修复长效机制。   第三节总体目标   根据我省区域自然环境和经济发展的需要,自觉尊重自然规律和经济发展规律,坚持把林草生态保护修复作为一项艰巨性、长期性、系统性工程,落实落细总体目标和年度任务,精准谋划和推进。规划分为近期、远期两个阶段。近期以2021年至2025年为时间节点,主要任务以扩总量、强功能为主,是林草生态保护修复的总量扩充阶段。远期以2026年至2030年为时间节点,主要任务以提质量、增效益为主,是林草生态保护修复的精准提升阶段。总体目标:完成森林生态修复2000万亩以上,确保森林总量扩充、提质增效;完成草原修复287.2万亩,草原综合植被盖度达到73.5%;完成湿地修复18.78万亩,自然湿地保护率提高到50%。实现“五年增绿吉林大地,十年绘就绿美吉林”,力争到2030年,在全省建成布局均衡、屏障有力、网络完备、结构合理、功能完善、稳定高效的林草生态系统。   一、近期目标(2021-2025年)   “五年增绿吉林大地”:全省生态环境明显改善,生态脆弱短板基本补齐,生态系统稳定性显著增强,人居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提升,初步打造形成“绿满山川、林廊环绕、城乡盈绿、天蓝水清”的优美生态景观,使吉林令域外人向往,家乡人自豪。具体目标是:   ——完成森林生态修复1000万亩以上,森林面积达到12976万亩,森林蓄积量达到11.02亿立方米。   ——治理退化草原面积160.4万亩,草原综合植被盖度达到72.3%。   ——修复退化湿地面积9.23万亩,自然湿地保护率达到47%。   ——可治理沙化土地治理面积40万亩。   ——城市、县城新增和改善提升绿化面积4.42万亩,新增和改善提升绿化村屯5000个。   ——森林生态服务价值达到1.1万亿元。   ——森林植被碳储备量达到16.5亿吨。   二、远期目标(2026-2030年)   “十年绘就绿美吉林”:森林质量持续提高,生态功能显著提升,湿地、草原生态功能得到恢复发展,生物多样性保护持续加强,使吉林山水林田湖草生命体更加巩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局面全面形成。具体目标是:   ——完成森林生态修复1000万亩以上,森林面积达到13098万亩,森林蓄积量达到11.41亿立方米。   ——治理退化草原面积126.8万亩,草原综合植被盖度达到73.5%。   ——修复退化湿地面积9.55万亩,自然湿地保护率达到50%。   ——可治理沙化土地治理面积30万亩。   ——城市、县城新增和改善提升绿化面积5.14万亩,新增和改善提升绿化村屯5834个。   ——森林生态服务价值达到1.2万亿元。   ——森林植被碳储备量达到17亿吨。   三、展望期目标   到2035年,重要防护林体系全面连通,健康稳定优质高效的森林和草原、湿地生态系统全面建成,生态状况整体步入良性循环,基本满足区域生态保护、绿色经济发展需求,保护生物多样性和生态安全屏障作用更加稳固,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第三章规划布局、战略重点和主要任务   第一节规划布局   在全省主体功能区和国土生态安全战略框架下,根据东北城市群发展规划,吉林省中部创新转型核心区、东部绿色转型发展区、西部生态经济区总体规划,以及吉林省“十三五”规划和林业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规划等,综合考虑林草发展条件、发展需求和生态建设现状,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是一个生命共同体的理念,优化林草生产力布局,系统配置森林、草原、湿地、保护地等生态空间,统筹推进森林、草原、湿地、荒漠以及城市、农田等生态系统建设,加快推进防护林体系建设,着力构建“三区四屏三廊一网”的总体格局。   “三区”为东中西三大生态主体功能区;“四屏”为长白山森林生态屏障、科尔沁防风固沙生态屏障、黑土地保护生态屏障、松嫩湿地保护修复生态屏障;“三廊”为重要公路“骨干路网”绿色通道、重要铁路大动脉绿色通道和“十河”为重点的江河绿色通道;“一网”为多点支撑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网络。   第二节战略重点   一、建设东中西三大生态主体功能区   (一)东部高功能生态屏障区。   本区域包括:吉林市的全部、通化市的全部、白山市的全部、延边州的全部及梅河口市。主要地貌为长白山脉及其余脉的中低山丘陵,是松花江、图们江、鸭绿江“三江”发源地,森林覆盖率高,水资源丰富,生态功能强。区域总面积10.25万平方公里,占全省总面积的54.1%。区域内林地面积804.41万公顷,占该区面积的78.4%;草原面积10.38万公顷,占该区域面积的1%;湿地面积29.25万公顷,占该区域面积的2.9%。有自然保护地120个,面积257.07万公顷,占该区面积的25.08%。   需要解决的主要生态问题:由于长期高强度的森林资源采伐,以及毁林开垦,导致森林、湿地、草原等原生生态系统退化。大量原始森林退化为天然过伐林和天然次生林,林分质量差、低效林面积大、亟待抚育面积多、成过熟林资源少、森林结构不合理、综合功能下降。侵占蚕食林地现象比较突出,公铁路沿线两侧森林出现大量“开天窗”“挂画地”,道路、农田对生态空间造成人为切割,绿色通道建设滞后,影响整体生态功能和防护效果。   主攻方向:本区域生态保护修复应以保育为主,全面加强森林、湿地、草原和重要生物保护,提高生态功能。大力实施天保工程,强化对天然林的保护和修复,全面恢复长白山地带性森林植被顶级群落。加强森林抚育和退化林修复,培育以生态服务为主的多功能兼用林,调整林分结构,促进林木生长,精准提升林分质量,建设国家大径级木材战略储备基地。加大林地清收还林力度,对大于25度的坡耕地落实退耕还林措施,合理建设绿色通道,提升整体生态功能和连通性。加强长白山自然保护区等自然保护地保护管理,提升重点生态功能区建设管理水平,保障东部森林带生态安全。   (二)中部环长生态协同防护区。   本区域包括:长春市的全部、四平市的全部、辽源市的全部。主要地貌为冲积平原、河谷台地和山区半山区丘陵,土地肥沃,气候条件良好,素有“黄金玉米带”和“黑土地之乡”的美誉,是我国重要的商品粮基地,是我省创新转型核心区,长春经济圈是吉林振兴的增长极和动力引擎。区域总面积4.02万平方公里,占全省总面积的21.2%。区域内林地面积71.6万公顷,占该区面积的17.7%;草原面积4.71万公顷,占该区域面积的1.2%;湿地面积10.17万公顷,占该区域面积的2.5%。有自然保护地33个,面积15.46万公顷,占该区面积的3.85%。   需要解决的主要生态问题:本区域除南部由长白山余脉向中部平原过渡地带森林资源相对丰富以外,总体缺林少绿,大部分地区以农田防护林和水土保持林为主。由于人口密度大、城镇比较集中、长期过度开发,造成生态空间严重不足,已临近或超过区域生态承载力阈值,黑土区水土流失严重,局部地区土地沙化,人口资源环境问题凸显。城乡绿化不均衡,农村生态环境差,乡村绿化美化不足,城市发展缺乏生态环境保障和支撑。山区半山区农林交错,土地宜林宜农,造成大量森林和防护林带被侵占蚕食。农田防护林网老化缺带断行严重,防护功能和生态效益下降。草原利用过度、面积减少、退化严重,区域湿地呈萎缩趋势,整体生态功能明显降低。   主攻方向:本区域生态保护修复应以建设为主,扩大环境容量和生态空间,缩小区域内生态质量梯度,提高生态承载力。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和林地清收还林工程,营造成片森林和大量水土保持林、水源涵养林,建设公铁路和重要河湖等绿色通道。突出抓好农田防护林网修复完善工程,扎实推进城乡绿化美化,着力培养经济林、种苗、花卉等生态经济产业,形成林农优势互补,保护好最优质的黑土地。加强水源地、风沙源区、退化草地和萎缩湿地的生态治理,有效锚固区域自然生态本底。加强环长春经济圈的绿色通道和自然保护地建设,推动生态防护均衡布局并贯通到周边地区,构建区域协同发展的绿色生态屏障。   (三)西部重要生态恢复区。   本区域包括:松原市的全部及白城市的全部。主要地貌以平原为主,气候条件干旱、半干旱,科尔沁草原东缘草地资源丰富,第二松花江、嫩江、洮儿河、霍林河、查干湖、大布苏湖等河流、泡沼湿地众多,是我省的牧业基地,也是候鸟迁徙的重要通道和丹顶鹤的故乡。区域总面积4.69万平方公里,占全省总面积的24.7%。区域内林地面积77.8万公顷,占该区面积的16.6%;草原面积55.22万公顷,占该区域面积的8.8%;湿地面积60.34万公顷,占该区域面积的12.9%。有自然保护地21个,面积49.33万公顷,占该区面积的10.52%。   需要解决的生态主要问题:本区域以土地沙化、盐碱化和草原退化为代表的生态环境恶化问题突出,自然生态系统退化趋势尚未根本扭转。20世纪50-60年代、70-80年代营造的大片防风固沙林、农田防护林近年来被侵占蚕食严重,森林质量不高、综合效益低下、防护功能降低。草原利用无序、长期超载过牧和大面积被开垦,导致草原面积大幅萎缩,生态功能退化。受高温干旱、多风少雨等自然因素,以及无序开发利用水资源、非法围垦乱占湿地等人为因素影响,湿地面积不断萎缩。部分地区水资源匮乏,工农业生产和生态用水矛盾突出,是我省生态最脆弱区和敏感区。   主攻方向:本区域生态保护修复应以恢复为主,通过采取人工干预措施,恢复草原、湿地功能,增加林草植被,以增强生态系统稳定性。全面加强森林、草原、荒漠、河湖、湿地生态系统保护,采取针对性强的治理措施,实行一体化保护和修复。突出抓好防护林体系建设,实施保护性造林,成片构建乔灌草相结合的防风固沙林,以绿色通道造林绿化、农田防护林修复完善为重点,形成高功能、高效益防护林网。着力实施草原、湿地、荒漠等生态系统修复和治理工程,有效改善恢复生态植被、推进湿地保护和土地沙化盐碱化治理,遏制荒漠化趋势,补齐生态脆弱短板,打造更加和谐、有活力的西部生态经济区。   二、建设四大生态安全屏障   (一)长白山森林生态屏障。   主要范围包括:长白山林区及其向中部平原过渡地带,面积约10.8万平方公里。依托长白山天然山脉和丰富的森林资源,根据长白山脉山势走向,西列以大黑山为线,中列以张广才岭-老爷岭-哈达岭、张广才岭-威虎岭-龙岗山脉为线,东列以完达山-老爷岭-长白山主脉为线,建设三列由东北向西南贯通的森林生态屏障,以充分发挥长白山脉对中西部粮食主产区乃至全省国土安全的重要生态屏障作用。   主攻方向:东列和中列重点以实施天然林保护工程、长白山林区生态保护与经济转型规划为主体,全面保护天然林,加强天然林后备资源培育,恢复被占林地森林植被,加强森林抚育和退化林修复,提高森林资源质量,提升国家战略木材储备规模,恢复长白山地带性森林,促进天然林向顶级群落演进。推进天保工程区转型发展,保持和发挥林业资源优势。西列重点以水土保持林、国储林建设为主,加强后备资源培育,大力推进退耕还林和林地清收还林,大力培育珍稀树种和优质用材林,加强山地丘陵区水土流失治理,全面提升森林生态功能。   (二)科尔沁防风固沙生态屏障。   主要范围包括:向-乌沙带、松花江右岸沙带和嫩江沙地等,面积约4.04万平方公里。通过多年实施科尔沁沙地造林、白城地区南部和西部防风固沙林带建设、白城地区中部沙带治沙、第二松花江右岸治沙等骨干工程建设,在西部初步形成了以防沙片林、防风林、防护林为主体,以重要湿地、重要沙地治理功能区和基本草原为节点的防风固沙生态屏障,主要功能是强化西部地区防风固沙、改善生态和控制沙化退化趋势的屏障作用。   主攻方向:以治理风沙危害和水土流失为重点,深入实施“三北”工程、退耕还林还草工程,已垦草原恢复治理,加快建设防风固沙林、农田防护林、护路林、护岸林、环村林,加大力度恢复被侵占的防护林网,全面建成墙、形成网,全力打造功能完备、体系健全的防护林体系,坚决遏制住沙化土地东侵势头。紧密结合西部实际,大力营造生态经济兼用型树种,逐步更新改善防护林结构。坚持宜林则林、宜灌则灌、宜草则草、宜湿则湿,加大“三化”草原治理力度,加强湿地保护恢复,因地制宜推动荒漠化治理,整体提高西部生态系统的稳定性。   (三)黑土地保护生态屏障。   主要范围包括:大黑山以西、科尔沁沙地以东、京哈铁路两侧黑土区,幅员面积为3.2万平方公里。该区域是我省粮食主产区,也是优质黑土地的重点保护区,以东南部水源涵养林、水土保持林和中部农田防护林、护路林为主的森林和防护林带,形成了黑土地保护生态屏障,主要功能是发挥涵养水源、减少风蚀水蚀、调节微气候、减少耕层黑土层流失、稳定粮食生产的生态屏障作用。   主攻方向:认真贯彻落实《吉林省黑土地保护条例》《吉林省中西部农田防护林网修复完善工程实施方案》(吉政办函〔2019〕9号),坚持以黑土地保护为主,以恢复新建和修复改造农田防护林带、完善中西部农田防护林网为重点,科学规划布局,调整优化结构,加快推进农田防护林建设和更新改造,加强公路、铁路、江河绿色通道防护林网建设和小流域综合治理,加强草原保护修复和重要湿地保护恢复,实施禁牧休牧和草畜平衡制度,努力增加绿量、提高质量,控制和防止水土流失,遏制黑土地退化趋势,实施草原轮作,提高黑土地质量,全力构筑起中部保障粮食安全、助力乡村振兴、促进美丽吉林建设的绿色生态屏障。   (四)松嫩湿地保护修复生态屏障。   主要范围包括:第二松花江下游、嫩江、洮儿河流域湿地等区域,幅员面积为1.9万平方公里。该区域的重要沼泽湿地和防护林带的生态系统功能极为关键,其生态保护和修复对保障北方生态安全、维护生物栖息和迁徙通道、改善吉林中西部生态环境质量具有极为重要的作用。   主攻方向:以流域范围的重要沼泽类型湿地向海、莫莫格、查干湖、牛心套保等重要湿地为重点,全面加强原始沼泽湿地的保护,通过实施退耕还沼(滩、湖)、植被补植,恢复和扩大各类湿地面积及周边植被,实施生态补水,维护湿地生态功能,最大限度保留湿地的生态特征和自然风貌,保护恢复湿地生物多样性,确保湿地面积实现动态平衡,湿地生态环境得到根本改善,全力构建以重要河流为骨干、以重要湿地为绿心、以防护林带为网络的保护修复屏障。   三、建设公路、铁路、江河绿色通道   (一)公路绿色通道。   公路绿色通道主要包括:高速公路绿色通道、普通国道绿色通道、普通省道绿色通道、县道绿色通道、乡道绿色通道等五类。   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我省公路交通发达、路网纵横交错,通过连续开展通道建设,全省高速公路、普通国道、普通省道、县道和乡道用地范围内已完成绿化里程的91.5%,交通主干道两侧林相、防护功能得到明显改善和提升。但由于我省公路防护林网建设缺乏统筹规划,再加之建设起步晚、投入不足,总体还存在体系不健全、建设标准低、树种结构不合理、生态系统功能不强、景观效果不明显等问题。尤其是中西部公路两侧防护林网短板更加明显,绿化的公路大部分缺条断带,树种选择不科学、结构不合理、生态经济效益不明显,远远起不到应有的防护功能。   主攻方向:综合考虑自然生态、交通和城镇布局等资源要素,结合全省绿色通道布局需要和路网实际,兼顾经济、社会和景观效益,优化形成全省以“三横五纵”为骨架的综合性防护林带、绿化景观带和生物多样性廊道。围绕“三横五纵”总体布局,以高速公路、普通国道、普通省道为重点,以县道为脉络,以乡道为毛细血管,一体化规划、科学化设计、高标准建设。综合公路通道物种栖息扩散、防护林网、绿化景观、生态经济等多重功能,科学划定通道栽植范围,针对东部地区的公路通道以自然修复为主,不规划具体任务。对重要生态和观光旅游节点,绿化范围可适当放宽,以沟通较为孤立和分散的生态景观单元。按照适地适树、常青与落叶树种相结合、生态与经济树种相结合、乔灌草相结合的原则,立体式、复层式进行造林绿化,使交通主干道两侧林相景观得到明显改善,森林质量得到明显提升,打造“车在林中行,人在画中游”的生态美景。   (一横,珲春-延吉-安图-敦化-蛟河-吉林-长春-农安-松原-大安-白城;二横,龙井-和龙-抚松-靖宇-辉南-伊通-长春-长岭-通榆;三横,集安-通化-梅河口-东丰-辽源-四平-双辽;一纵,敦化-抚松-江源-白山-通化;二纵,舒兰-吉林-永吉-磐石-梅河口;三纵,扶余-德惠-长春-公主岭-梨树-四平;四纵,松原-长岭-双辽;五纵,镇赉-白城-洮南-通榆-双辽)   (二)铁路绿色通道。   铁路绿色通道主要包括:高速铁路绿色通道、普通铁路绿色通道两大类。   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我省铁路交通比较发达,铁路绿化起步较早,但一直以部门绿化为主,缺乏整体规划和协调布局,兼顾生态防护功能不足,绿化带内环境脏乱差,绿化的标准质量和整体水平还不高。沿线两侧还分布着许多零星的裸露地、采石场、取土场、闲置地、边角地等,迫切需要进行覆绿和生态修复。沿线两侧可视范围内的山地森林景观单调、宽幅不够、树种单一,缺乏美和景,一定程度影响了吉林的区域形象。   主攻方向:充分考虑我省铁路“两横四纵”与重要公路“三横五纵”绿色通道高度重合特点,坚持一体规划、融合建设,坚持以绿为主、突出生态,坚持清建结合、优化环境,高标准抓好铁路沿线的绿化美化和绿色通道建设。为扩大铁路沿线生态功能,科学划定高速铁路、普通铁路每侧栽植范围。在不影响铁路交通安全的前提下,绿化树种选择兼顾生态、经济、景观效益,以高大乔木为主,实行多树种混交,打造“结构优、景观美、功能强、效益高”的绿色通道网络。加强铁路沿线可视范围内裸露山体的修复和覆绿,大力推进沿线山体造林绿化和森林质量精准提升,积极实施沿线铁路站点和村庄绿化美化,打造更多的东北最美高铁、最美铁路线路,让铁路绿色通道成为展示吉林生态文明建设的示范窗口。   (一横,松原-长春-吉林-敦化-图们-珲春;二横,四平-辽源-通化-集安;一纵,龙井-和龙-白山;二纵,扶余-德惠-长春-公主岭-四平;三纵,大安-水字-大布苏-太平川;四纵,镇赉-白城-洮南-通榆)   (三)江河绿色通道。   江河绿色通道主要由松花江、嫩江、图们江、伊通河、饮马河、鸭绿江、辉发河、东辽河、拉林河、浑江等重要江河及其支流组成。   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我省境内河流众多,包括鸭绿江、松花江、辽河、绥芬河、图们江5大水系,主要发源于东部长白山及其余脉,流经流域广,统筹上下游、左右岸生态保护修复情况复杂、难度大。上游局部地区生态系统退化、水源涵养功能降低,部分支流干涸断流、湿地萎缩,人类活动干扰导致植被破坏、天然林不同程度退化,生态防护功能持续下降。中下游水土保持林、护岸林、环堤林侵占破坏严重,森林生态空间萎缩,生态防护功能减弱,造成大量水土流失和水污染加剧。河流沿线城市化、农业和工业发展加剧了对森林生态的压力,一些重要的生态空间被人为分割,整体性和连通性持续减弱,严重影响森林、湿地生态系统功能发挥和生物多样性保护。   主攻方向:综合考虑我省重要水系的生态屏障功能、流域影响范围、沿线重要城市群发展、重要生态节点贯通性等核心要素,坚持保护与治理并重,统筹规划、全盘考虑,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协同推进上下游、干支流、左右岸生态保护修复,着力构建以“十河”为重点的江河绿色通道。依托松花江干支流及其周边重要河湖、湿地,打造松花江、嫩江、拉林河、伊通河、饮马河、卡岔河、洮儿河等绿色通道。依托辽河干支流及其周边重要河湖、湿地,打造东辽河、西辽河、招苏台河、条子河、小条子河等绿色通道。依托鸭绿江干支流及其周边重要河湖、湿地,打造鸭绿江、辉发河、浑江绿色通道。依托图们江干支流及其周边重要河湖、湿地,打造图们江绿色通道。依托绥芬河干支流及其周边重要河湖、湿地,打造绥芬河绿色通道。依托查干湖、向海、莫莫格、洮儿河、月亮泡、大布苏湖等重要湿地,打造生态绿心。加强上游东部长白山水源涵养区森林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加强天然林保护,实施森林质量提升工程,全面提升水源涵养能力。加强中下游干流及其一级支流两岸水源涵养林和水土保持林建设,突出抓好水土保持和污染治理,逐步改善局部小气候。以重要河湖为骨干,全面加强流域森林、防护林网和小微湿地建设,强化生物多样性保护,保持连贯畅通,逐步打造集生态、文化、景观、休闲功能于一体的山环水绕、山水相依的大尺度绿色通道。   四、建设自然保护地体系一大网络   自然保护地是生态建设的核心载体,在维护生态安全中居于首要地位。全省保护地通过整合优化,自然保护地129个、面积332.94万公顷。其中:国家公园1个(东北虎豹国家公园)、面积101.43万公顷,自然保护区38个、面积136.4万公顷,自然公园90个、面积95.11万公顷。我省保护地数量众多、类型丰富、功能多样,总体布局为多地、呈网状分布,在维护生态安全、改善生态环境、保持生态平衡、维系自然景观和系统保护生物多样性等方面发挥着极为重要的作用。   主攻方向:坚持严格保护、世代传承、科学发展、相得益彰的基本原则,根据我省自然保护地分布特点和生态类型,以保护自然生态系统的原真性、整体性、系统性为重点,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整体保护、加强建设,以东北虎豹国家公园为主体,以38个自然保护区为基础,以90个自然公园为补充,全面构建科学合理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全面加强保护地建设管理,以自然恢复为主,辅以必要的人工措施,分区分类开展受损自然生态系统修复。开展重要栖息地恢复和废弃地修复。加强野外保护站点、巡护路网、监测监控、应急救灾、森林草原防火、有害生物防治和疫源疫病防控等保护管理设施建设,利用高科技手段和现代化设备促进自然保育、巡护和监测的信息化、智能化。配置管理队伍的技术装备,逐步实现保护地管理的规范化和标准化。结合国家公园总体布局和我省实际,突出重点打造“一山两园三湖”自然保护地(“一山”即长白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两园”即东北虎豹国家公园和国家谋划推进的松嫩平原珍稀水禽国家公园,“三湖”即松原市西部的查干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长春市北部的波罗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吉林市东部的松花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发挥集聚辐射作用,推进生态保护和发展生态旅游相得益彰,形成东有虎豹、中有绿心、西有白鹤的自然保护地大格局,树立起生态文明建设的国家品牌,打造我省的生态名片和形象窗口。   第三节主要任务   一、着力推进大规模国土绿化   持续深入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巩固和扩大林草生态空间,增强自然生态功能,构筑国土绿色生态安全屏障。加大全民义务植树力度,深入开展造林绿化活动月,发动全社会力量大规模植树增绿,倡导营造“创业林”“园丁林”“天使林”“青年林”“少年林”等纪念林、纪念树,形成社会各界共同推动植树增绿的磅礴力量。坚持调整优化树种、林种、林分和造林结构,大力发展乡土树种和培育珍贵树种,积极营造混交林,绿化美化吉林大地。坚持人工造林和封山育林相结合,宜造则造、宜封则封、宜林则林、宜灌则灌、宜草则草。加强中西部农田防护林网修复完善、辽源东辽河流域治理造林、国有林场工资田还林、防沙治沙等重点工程建设,为水源涵养、防风固沙和粮食安全提供生态保障。持续推进绿色通道建设,特别是把重点放到中西部地区公路、铁路、河流、湖泊、田间、村庄等,建成墙、形成网,起到减风、挡沙、绿化美化作用,全面提升生态功能,严格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0〕24号)要求,突出保护好黑土地这一“耕地中的大熊猫”,确保绿色通道建设和耕地保护相得益彰。推进重点区域生态系统修复,实施严保护、强修复的重大举措,开展对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敏感区和脆弱区的生态系统修复,促使森林、草原、湿地、荒漠等自然生态系统状况实现根本好转。结合重点流域综合治理等工程建设,吸引社会资本,加快推进国家储备林建设。   二、着力提升森林质量   坚持以林草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提升质量效益为原则,推动林业结构优化调整,实现林草由规模速度型向质量效益型转变。重点在森林经营、天然林保护修复、森林抚育、退化林修复等方面持续发力,突出优化树种结构、功能结构、布局结构,提高森林质量和生产力,持续扩大生态产品的有效供给,提高产品供给质量,实现生态与产业兼顾、数量和质量并重、速度和效益相统一。大力发展乡土树种和珍贵树种,合理选择多树种造林,坚持因地制宜、适地适树,有步骤地对现有产生飞絮树种和易发生病虫危害及生长不良的树种进行更新替换。分类促进科学经营,科学开展天然林经营,保育结合,人工促进天然更新和森林演替,调整林分层次结构,优化树种组成,大力培育珍贵树种和天然异龄林。加快开展人工林经营,大力推进人工商品林集约经营,提高森林经营强度,积极改造低效退化林分,提高森林质量和林地产出;推进人工公益林近自然经营,大力培育混交林,科学实施抚育经营,适时调整林分密度,促进林木生长。适度开展灌木林经营,有条件的地方开展适度培育乔木林,形成乔灌混交,提高防护等综合效能。强化森林经营管理,促进以森林经营为基础的森林可持续经营制度体系建设,科学有序的经营森林,充分发挥森林的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实现资源、生态环境与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构建完善的生态体系、产业体系、生态文化体系和服务保障体系,实现森林资源科学培育、保护和利用。强化一类调查、二类调查和专项调查,编制林业基础数据表,建立主要森林类型的生长收获模型、碳汇模型,建设模式林、样板林体系,构建森林经营成效监测网络。推进混交林培育,新造林地应优先营造混交林,对现有人工纯林逐渐采取森林抚育措施调整树种结构,退化林修复采取补植改造、树种替换等方式修复为混交结构,大力发展乡土树种、珍贵树种、深根系树种为建群种的混交林,积极推行针阔混交、乔灌混交,提高森林质量和生态系统稳定性,提升森林生态、经济与社会效益。推进林木良种化,加强林木良种选育与引进,抓好优良乡土树种种质资源开发利用和品质创新。加强林木良种生产基地和保障性苗圃建设,继续实施国家林木良种生产和省级优质苗木培育补贴政策,提高良种生产供应能力。强力推进林木良种使用和推广,建立并实行新造林优先使用良种制度,不断提高造林良种使用率。   三、着力开展城乡绿化美化   让森林走进城市、美化城乡,以自然生态为美,把吉林好山好水好风光融入城乡,充分发挥森林在改善城乡人居环境和塑造城乡现代风貌方面的独特作用,坚持以城带乡、以乡促城、城乡联动、整体推进,全面提升城乡绿化美化水平,形成城市、县城、村屯三级宜居的生态环境格局。持续推进森林城市和园林城市建设,增加城市绿色元素,因地制宜规划景观设计,加强城市内绿化,建设城市绿道,推进立体绿化,使城市宜绿的地方都绿起来。在城市郊区建设森林公园、湿地公园、郊野公园,不断扩大绿地规模、提升绿化美化层次和品味,让城市森林、绿地、水系、河湖等形成完整的生态网络,形成林山相依、林水相依、林田相依、林城相依、健康稳定、优美完备的生活空间和生态空间。建成一批符合省情、具有地方特色、类型丰富的生态宜居城市、县城。着力推进村屯绿化美化建设,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分批分期开展村屯绿化美化工程建设,力争每年绿化美化村屯1000个以上。坚持农民主体地位,把村屯绿化美化与村屯人居环境整治相结合,与调整种植结构、发展庭院经济相结合,积极引导农民以“四旁”绿化为主攻方向,大力营造环屯林、宅旁林、经济林,引绿进院、引果入园,积极发展观光绿色农业,基本达到窗前有花、院内有果、屯边有树、路边有荫的绿化标准,形成人与自然和谐的宜居乡村环境。   四、着力加强青山草原湿地保护   严格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的重要指示精神,加强制度体系建设,创新管理方式方法,狠抓监管责任落实,坚决守住绿水青山。全面探索实行“林(草)长制”,加快构建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森林资源保护发展责任体系。加大依法治林力度,全面建立森林资源保护、国有林管理、自然保护地保护管理、野生动植物保护等制度,将天然林、基本草原、自然湿地、野生动植物等生态保护工程纳入法治化、常态化轨道,建立起持续保护的长效机制。严格落实天然林“停伐”政策,全面保护天然林资源,确保天然林得以休养生息。强化森林资源“一张图”建设,实行动态管理,全面提升森林资源管护水平。严格森林采伐限额管理,强化征收占用林地管理,严厉查处和打击各类破坏森林资源的行为。健全公益林管理政策和制度体系,稳步扩大国家级和省级公益林面积。深入落实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加强草原生态保护建设、草原防灾减灾和草原行政执法,全力改善草原生态环境。全面加强湿地保护体系建设,提高湿地有效保护率;加强湿地保护与恢复,深入开展退耕还湿、生态补水、湿地保护能力建设等工程,稳定和扩大湿地面积,提升湿地生态系统功能。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体系建设,保护、修复和扩大珍稀野生动植物栖息地,开展濒危野生动植物抢救性保护,实施极度濒危野生动物和极小种群野生植物保护工程,保护野生动植物资源。完善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体系,提升疫情防控能力。加强林业植物检疫,严控外来林业有害生物入侵,加强本土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减少灾害发生。加快构建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完善生物多样性保护网络。   五、着力推进绿色富民产业发展   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充分挖掘林草产业在绿色发展中的优势和潜力,以政策引导、示范引领、龙头带动为抓手,发展特色产业,扶持新兴产业,提升传统产业,打造产业品牌,优化产业结构,壮大产业化集群,构建现代林草产业体系、生产体系和经营体系,促进林草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加快林草产业绿色化、优质化、特色化、品牌化建设步伐。大力发展经济林和林下经济产业,推广生态、经济兼用型树种造林,加快优质林果产业发展,加快特色经济林产业基地建设。大力发展林木种苗、花卉基地,努力推进布局区域化、经营规模化、生产标准化、发展产业化。做大做强森林、草原、湿地等生态旅游,发展集旅游、医疗、康养、教育、文化于一体的林草综合服务业。大力培育大中型高科技林业产业龙头企业,优化非木质林产品产业布局,打造一批精深加工产业化集群,依托特色林产品基地,建设特色林草产业示范园区。完善产业服务体系,加快健全林草产业和林产品标准体系,逐步建立林产品产前、产中、产后的全系列标准规范。加快实施林草品牌发展战略,鼓励发展森林产品连锁超市、新型电商企业和仓储物流业。   六、着力深化林草改革创新   全面深化国有林区改革,落实国有林区森林资源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职责,建立重点国有林区新管理体制机制。进一步深化国有林场改革,编制中长期发展规划和森林经营方案,建立健全森林保护制度、森林经营制度,探索建立森林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加快推进现代化国有林场建设,完善国有林场经营管理办法,进一步释放改革活力,加速推进林场转型发展。继续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完善集体林地和国有草原“三权”分置制度,保持林地草原承包关系稳定,健全集体所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或农户行使承包权的集体林地产权体系,稳定承包权、放活经营权,依法赋予农民对承包林地草原占有、使用、收益、流转及经营权抵押、担保权能,对经营权实行依法有偿流转、有序流转。继续推进森林保险工作,引导金融机构完善针对新型集体林经营主体的信贷、保险支持机制,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完善社会化服务体系,加快建立林权管理服务和交易平台,加强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林业融资担保、林权收储等服务工作。实施科技引领战略,提高林草自主创新能力,抓好林草新品种选育和新技术研究,加强林草科技推广培训,促进林草科技成果转化,提高林草科技含量和贡献率。建立国土绿化新机制,积极培育新型营造林主体,鼓励家庭林场、林业专业合作组织、企业、社会团体、个人开展专业化、规模化造林绿化,认捐、认养林木。大力推动国有林场开展多种形式的场外合作造林和森林保育经营。创新产权模式,积极鼓励私营企业、民营资本与政府合作,大力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规范创新林草社会组织建设,推动政府向社会购买服务。扎实推进数字林草建设,依托省级林草综合管理调度指挥中心,完善现有信息化基础设施,整合现有应用系统,加强政务信息资源开发应用,大力发展“互联网+林草建设”,以信息化带动林草治理体系现代化。   第四章重大工程   第一节长白山森林植被恢复工程   一、建设范围   包括吉林市、通化市、白山市、延边州的35个县(市、区)、2个森林经营局和梅河口市,吉林森工集团、长白山森工集团和省直属22个单位,共60个实施单位。   二、建设内容   对长白山区具备条件的无立木林地、宜林地、25度以上坡耕地等,采取人工造林方式,新造多功能兼用林;对近三年人工造林不合格地块采取补植补造方式,提高造林成林率;对符合皆伐条件的成过熟林,采取皆伐后更新造林方式,加快森林更新步伐;对郁闭度小于0.5的低质、低效有林地实施封山育林,适当补植珍贵树种,充分利用生态系统的自我修复能力提高林分质量;对天然林目的树种较少,林下更新不良,郁闭度较低的林分采取林冠下补植补造措施,加大天然林后备资源培育力度。通过以上措施,逐步恢复长白山地带性森林,提高涵养水源、保持水土和木材战略储备能力,充分发挥长白山森林生态屏障作用。选用良种壮苗,注重珍贵树种、乡土树种、多树种相结合,营造和补植针叶与阔叶混交林,提高造林质量。   三、建设任务   规划任务1176.38万亩,其中:人工造林165.57万亩,补植补造65.38万亩,更新造林27.07万亩,封山育林310.76万亩,天然林后备资源培育607.6万亩。2021-2025年,安排人工造林165.57万亩,补植补造65.38万亩,更新造林27.07万亩,封山育林186.46万亩,天然林后备资源培育379.75万亩;2026-2030年,安排封山育林124.3万亩,天然林后备资源培育227.85万亩。第二节防护林建设工程一、农田防护林体系建设   (一)建设范围。   包括长春市、四平市、松原市、白城市所属县(市、区),及重要河流沿线县(市、区)。   (二)建设内容。   对规划未建农田防护林带、断带缺失农田防护林带,采取人工造林措施,恢复新建农田防护林带;对枯死、稀疏等退化农田防护林带采取皆伐改造造林,修复农田防护林带;对成过熟农田防护林带采取皆伐更新造林,加快成过熟农田防护林更新步伐,完善和提升农田防护林体系,发挥保障粮食安全、保护黑土地生态屏障作用。新造农田防护林以乔木树种为主,不适宜乔木树种生长的地块选择灌木或乔灌混交。   消除“光杆路”“光板河”,修复完善绿色通道,在庇护农田的同时,全面改善公路、铁路、江河沿线环境质量,提升绿化美化水平,打造连通全省的绿色生态防护林网。   (三)建设任务。   规划农田防护林建设任务77.58万亩,其中:恢复新建27.14万亩,修复改造14万亩,采伐更新36.44万亩,全部安排2021-2023年完成。   二、防风固沙林建设   (一)建设范围。   包括长春市、四平市、松原市、白城市的共14个县(市、区)。   (二)建设内容。   对重点沙化分布区范围的宜林沙荒地,重点是向-乌沙带、松花江右岸沙带和松嫩沙地等,采取人工造林方式,新造防风固沙林;对近三年人工造林不合格地块采取补植补造方式,提高造林成林率;对区域内退化成过熟防风固沙林,采取皆伐更新造林方式,恢复防风固沙能力,提高生态系统的稳定性,有效遏制沙化土地蔓延扩展,发挥控制沙化退化趋势的屏障作用。营造防风固沙林遵循宜乔则乔、宜灌则灌的原则,提倡乔木混交、乔灌混交方式造林。   (三)建设任务。   规划任务238.19万亩(包括精准治沙工程人工造林10万亩,防沙治沙示范工程人工造林1.8万亩),其中:人工造林211.55万亩,补植补造21.64万亩,更新造林5万亩,全部安排2021-2025年完成。   三、其他防护林建设   (一)建设范围。   包括长春市、四平市、辽源市、松原市、白城市的30个县(市、区),省直1个单位,共31个实施单位。   (二)建设内容。   对中西部范围内除农田防护林、防风固沙林外的无立木林地、宜林地,采取人工造林方式,新造水源涵养林、水土保持林、护岸林及护路林等防护林;对近三年人工造林不合格地块采取补植补造方式,提高造林成林率;对区域内退化成过熟水源涵养林、水土保持林、护岸林等防护林,采取皆伐更新造林方式,提高涵养水源、保持水土和经济产出等能力,全面修复森林生态系统。遵循宜乔则乔、宜灌则灌的原则,提倡乔木混交、乔灌混交方式造林。   (三)建设任务。   规划任务114.8万亩,其中:人工造林76.44万亩,补植补造23.22万亩,更新造林15.14万亩,全部安排2021-2025年完成。   第三节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   一、森林抚育   (一)建设范围。   包括长春市、吉林市、四平市、辽源市、通化市、白山市、松原市、白城市、延边州的26个县(市、区)和2个森林经营局,吉林森工集团、长白山森工集团和省直属22个单位,共50个实施单位。   (二)建设内容。   对郁闭度过大的中幼龄林,采取透光伐、生态疏伐、生长伐等抚育措施;对遭受森林火灾、林业有害生物等自然灾害危害的林分,采用卫生伐抚育措施;对郁闭度低、目的树种幼苗幼树少及林中空地的林分,采取补植抚育措施;对影响目的树种幼苗幼树生长的幼龄林,采取割灌、除草抚育措施;对培育珍贵大径材及妨碍目标树种生长的用材林,采取修枝抚育措施。调整树种组成和林分密度,优化林分结构,改善林木生长环境,促进珍贵树种生长,培育异龄复层混交林,精准提升森林质量。   (三)建设任务。   规划任务2144.6万亩。2021-2025年,安排1072.3万亩;2026-2030年,安排1072.3万亩。   二、退化林修复   (一)建设范围。   包括长春市、吉林市、四平市、辽源市、通化市、白山市、延边州的10个县(市、区)和梅河口市,吉林森工集团1个林业局,共12个实施单位。   (二)建设内容。   对因环境变化、造林和经营不当、遭受自然灾害、林业有害生物危害等因素影响,林分提前或加速进入生理衰退阶段,出现林木枯死、濒死、生长不良等现象,稳定性降低,生态防护功能退化甚至丧失,难以通过自然能力更新恢复的退化林采取修复措施。补植珍贵树种,调整林分结构,优化树种组成,培育混交林,提升森林质量,增加木材储备,提高森林涵养水源、保持水土、防风固沙功能,恢复健康稳定的森林生态系统。   (三)建设任务。   规划任务3.78万亩。2021-2025年,安排1.89万亩;2026-2030年,安排1.89万亩。   三、国家战略储备林   (一)建设范围。   包括吉林森工集团、长白山森工集团共18个国有林业局,长白山森工集团1个森林经营局,共19个实施单位。   (二)建设内容。   重点对立地条件好、生产潜力没有得到充分发挥、结构简单且生长已呈现下降的林分,珍贵目的树种较少、林分结构简单、错过抚育经营时机的人工林以及珍贵树种较多的林分,通过采取补植、抚育、改造培育等集约经营措施,补植珍贵树种,调整林分结构,提高林分质量,大力培育针阔混交珍贵大径材林和优良用材林,建设国家木材战略储备基地,增强木材自给自足能力,构建和完善我国木材安全保障体系。   (三)建设任务。   规划任务190.38万亩。2021-2025年,安排95.19万亩;2026-2030年,安排95.19万亩。   第四节草原保护修复工程   一、草原保护   全面开展草地资源清查活动,彻底查清全省草原面积、草原空间位置、草原类型等级、草原权属、草原利用现状、草原生态等状况,明确草原管理范围,划定基本草原,为建立权属明晰、保护有序、评价科学、利用合理、监管到位的草原生态文明制度奠定坚实基础,为提高草原精细化管理水平,严格依法治草提供科学依据。   依法划定和严格保护基本草原,实行基本草原用途管制、征占用总额控制等制度,加强监督检查。强化基本草原管理,继续实施禁牧休牧制度,全面落实管护责任,禁止破坏草原违法行为,预报草原火灾、有害生物及自然灾害的发生,确保草原面积不减少、质量不下降、用途不改变,实现基本草原管护全覆盖。   二、草原修复   (一)草原改良。   1.建设范围。   包括四平市、松原市、白城市的9个县(市、区)。   2.建设内容。   以土壤条件较好的退化草地为主,采取切根松耙、施肥等措施,改进土壤通气、透水性能,改善土壤团粒结构,增强土壤微生物活性,改善牧草水肥条件,为草本植物生长创造有利条件;沙地植被重点采取补播措施进行改良,减少地面扰动,在不破坏原有植被的情况下,选择适宜当地自然条件的优良品种进行补播,确保补播牧草形成优势种群,提高成活率。补播选用优良禾本科羊草、豆科草种。   3.建设任务。   规划任务128.3万亩。2021-2025年,安排84.5万亩;2026-2030年,安排43.8万亩。   (二)人工种草。   1.建设范围。   包括四平市、松原市、白城市的6个县(市、区)。   2.建设内容。   对已垦草原开展恢复治理,建设人工草地;对土层较厚、水肥条件相对较好、地势平坦、便于机械作业的中度退化草地建设多年生人工草地;对土层较薄、原生植被覆盖率较低的退化草地,在不破坏原生植被的前提下,建植半人工草地;对重度退化草地,采取深松补播、浅翻施肥、节水灌溉等措施,实施草地综合治理,改善草原土壤团粒结构,提高土壤质量,加快草原植被快速恢复。人工种草选用耐旱、耐盐碱等优良草种为主。   3.建设任务。   规划任务38万亩。2021-2025年,安排20万亩;2026-2030年,安排18万亩。   (三)草原围栏。   1.建设范围。   包括四平市、松原市、白城市的8个县(市、区)。   2.建设内容。   实施草原围栏封育,加快退化草地自然恢复速度,逐步提高草地植被高度、草地产草量、土壤涵水量和有机质含量,维护草原生物多样性、群落均匀性。实行全年禁牧或季节性禁牧,改变植被低矮稀疏、优良植被比例少、草地生产力低的现状,实现草原植被覆盖度和生产能力的双重提高。   3.建设任务。   规划任务120.9万亩。2021-2025年,安排55.9万亩;2026-2030年,安排65万亩。   第五节湿地保护修复工程   一、湿地保护   (一)湿地分级管理。   根据全省湿地类型特点、生态区位、生态系统功能和生物多样性情况,申报国际重要湿地、国家重要湿地,认定省级重要湿地,实行湿地分级管理,同时建设完善重要湿地保护基础设施和管理能力。规划认定省级重要湿地45处,其中2021-2025年,认定30处;2026-2030年,认定15处。申报晋升国家重要湿地12处,2021-2025年,申报6处;2026-2030年,申报6处。   (二)湿地保护体系建设。   对具备建设湿地类型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条件的湿地,新建湿地类型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对符合晋级条件的省级湿地类型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晋升国家级湿地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规划新建省级湿地类型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10处,其中2021-2025年,新建省级湿地类型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6处;2026-2030年,新建省级湿地类型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4处。   (三)湿地管护。   全面落实管护责任,严格保护自然湿地,禁止破坏湿地资源违法行为,预报湿地有害生物及自然灾害的发生,确保湿地面积不减少、用途不改变,实现自然湿地管护全覆盖。   (四)保护能力建设。   加强湿地保护能力建设,完善8处湿地类型自然保护区、15处省级湿地公园基础设施建设。   (五)生态效益补偿试点。   在查干湖、莫莫格等2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开展湿地生态效益补偿试点,用于开展村屯环境综合整治、动物损害农作物补偿和维修道路等。   二、湿地修复   (一)长白山泥炭沼泽修复。   1.建设范围。   包括1个国家级湿地类型自然保护区,5个森林经营单位。   2.建设内容。   对长白山区泥炭沼泽因排水改造、开垦、采掘而遭到不同程度破坏的沼泽,开展恢复,修复湿地生态系统结构,提高储碳能力,恢复湿地生物多样性,保持湿地生态系统健康稳定。   3.建设任务。   规划任务0.048万亩。全部安排2021-2025年完成。   (二)生态补水。   1.建设范围。   包括4个国家级湿地类型自然保护区,5个国家级湿地公园。   2.建设内容。   对水量不足、水源不稳定的湿地自然保护区和湿地公园,按照“自然补水为主、人工措施为辅”的原则,根据自然降水实际情况,适当开展生态补水,实现湿地面积动态平衡,保障重要湿地生态用水具有完备的供水通道和稳定的水源、湿地生态系统健康稳定、湿地生态功能持续发挥。   3.建设任务。   规划任务9.33亿立方米。2021-2025年,安排5.56亿立方米;2026-2030年,安排3.77亿立方米。   (三)湿地植被恢复。   1.建设范围。   包括17个湿地类型自然保护区,14个湿地公园。其中:9个国家级湿地类型自然保护区,8个省级湿地类型自然保护区,14个国家级湿地公园。   2.建设内容。   对湿地自然保护区和湿地公园内湿地植被退化的区域在实施微地形整治的基础上,开展湿地植被恢复,提升湿地生态系统功能,保护珍稀濒危鸟类重要的栖息地,恢复湿地生物多样性,保持湿地生态系统健康稳定。   3.建设任务。   规划任务18.73万亩。2021-2025年,安排9.18万亩;2026-2030年,安排9.55万亩。   第六节自然保护地体系规范提升工程   切实加强自然保护地保护管理,整合优化各类自然保护地,合理调整自然保护地范围并勘界立标,科学划定自然保护地功能分区,完善和提升资源管护、科研监测、自然教育、应急防灾、基础设施等体系,初步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自然保护区为基础、各类自然公园为补充的自然保护地体系,为维护全省生态安全和生物多样性奠定生态根基。   一、勘界立标   (一)建设范围。   包括128个自然保护地,其中:自然保护区38个,自然公园90个。   (二)建设内容。   对整合优化后的自然保护地进行勘界,在重要地段、重要部位设立界桩和标识牌。   (三)建设任务。   规划对128个自然保护地开展勘界立标,其中:自然保护区38个,自然公园90个。全部安排2021-2025年完成。   二、标准化保护站建设   (一)建设范围。   包括38个自然保护地,全部为自然保护区。   (二)建设内容。   根据整合优化后自然保护区的范围,立足现有条件,合理规划保护站选址,按照能改则改,宜建则建的原则,参照《自然保护区工程项目建设标准》,对保护站进行改建、新建,配备必要的办公、巡护、管护设施设备和生活设施设备。   (三)建设任务。   规划改建、新建100个保护站,全部安排2021-2025年完成。   三、监测体系建设   (一)建设范围。   包括128个自然保护地,其中:自然保护区38个,自然公园90个。   (二)建设任务。   以“统一规划、统一平台、分期规划、分级实施”为原则,构建服务于省级林草主管部门和各自然保护区、自然公园两级的业务应用服务体系。各自然保护区、自然公园通过终端数据采集体系、监测中心、通讯基站、物联网终端、监控设备等建设,实现对自然保护区、自然保护地人类活动、资源变化、生态改变有效监控和监测,构建本地资源数据库,实现各类数据的汇聚与分析,开展智能监测与预警,提升自然保护区、自然公园的信息化管理能力。   (三)建设任务。   规划对128个自然保护地开展监测体系建设,其中:自然保护区38个,自然公园90个。全部安排2021-2025年完成。   四、研学宣教建设   (一)建设范围。   包括20个自然保护地,其中:自然保护区10个,自然公园10个。   (二)建设内容。   建设宣传教育、自然体验设施设备,包括博物馆、宣教展馆、解说系统、科普宣教长廊、研学步道等,开展自然教育课程设计,建立完善自然保护区和自然公园的自然教育体系。   (三)建设任务。   规划建设研学宣教基地20个,其中:自然保护区10个,自然公园10个。全部安排2021-2025年完成。   第七节城乡绿化美化工程   一、城市绿化   (一)建设范围。   包括长春市、吉林市、四平市、辽源市、通化市、松原市、白城市共7个城市。   (二)建设内容。   着力推进森林进城,将森林科学合理融入城市空间,充分利用有限的土地增加森林绿地面积,使城市应绿尽绿;着力推进环城森林建设,筑牢森林环城生态屏障;着力推进森林惠民,积极推进各类公园绿地建设,提高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和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着力推进现有绿地改善提升,提升城市绿地质量。积极争创国家级、省级森林城市和园林城市,提升城市绿色形象。   (三)建设任务。   规划任务3.3万亩,其中:新增绿化2.11万亩,改善提升绿化1.19万亩。2021-2025年,新增绿化1.1万亩,改善提升绿化0.58万亩;2026-2030年,新增绿化1.01万亩,改善提升绿化0.61万亩。   二、县城绿化   (一)建设范围。   包括长春市、吉林市、四平市、辽源市、通化市、白山市、松原市、白城市、延边州的36个县(市、区)和梅河口市。   (二)建设内容。   重点开展街道绿化、广场绿化、庭院绿化,增加县城绿地面积,使县城应绿尽绿,不断改善县城生态面貌,提高人居环境质量,建设生态宜居美丽家园;积极新建各类公园和加强现有各类公园绿地建设,提高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和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推进绿色惠民;加强现有绿地改善提升建设,提升县城绿地质量。积极争创国家级、省级森林城市和园林城市,提升县城绿色形象。   (三)建设任务。   规划任务6.26万亩,其中:新增绿化3.6万亩,改善提升绿化2.66万亩。2021-2025年,新增绿化1.5万亩,改善提升绿化1.24万亩;2026-2030年,新增绿化2.1万亩,改善提升绿化1.42万亩。   三、乡村绿化美化   (一)建设范围。   包括长春市、吉林市、四平市、辽源市、通化市、白山市、松原市、白城市、延边州46个县(市、区)和梅河口市。   (二)建设内容。   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开展村旁绿化、宅旁绿化、路旁绿化、水旁绿化及庭院绿化等村屯绿化美化,建设路河沿线风景林、村中空地休憩林、村庄周围护村林、宅旁庭院果树林等。大力发展特色经济林和彩叶林,建设一批森林乡村,提升乡村宜居水平,努力创建国家森林乡村。   (三)建设任务。   规划绿化村屯10834个,绿化任务12.16万亩,其中:新增绿化村屯2886个,新增绿化4.86万亩,改善提升绿化村屯7948个,改善提升绿化7.3万亩。2021-2025年,新增绿化村屯1340个,新增绿化2.32万亩,改善提升绿化村屯3660个,改善提升绿化3.49万亩;2026-2030年,新增绿化村屯1546个,新增绿化2.54万亩,改善提升绿化村屯4288个,改善提升绿化3.81万亩。   第八节保障能力提升工程   提升科技支撑能力和信息化管理水平,加强森林草原火灾预防和应急处置、林草有害生物防治能力建设,提高林草种苗建设水平,保障规划各项任务的顺利实施。   一、科技支撑   加强森林、草原、湿地生态保护和修复科技创新,开展高效培育森林资源、提高森林草原质量、转变林草生产方式、加快林草产业转型升级等制约我省林草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技术研究和技术攻关,加快林草科技成果转化,建立满足林草生态建设需求的技术推广体系,建设布局合理、功能完备、运行高效、支撑有力的林业科技支撑创新体系,提高林草科技进步贡献率和科技成果转化率。   东部围绕长白山水源涵养林、国家木材储备林、东北虎豹国家公园建设,重点开展长白山林区天然林、人工林可持续经营技术研究,以红松为主的长白山主要造林树种种质资源保护及高世代良种育种和繁育技术研究,野猪等有蹄类动物栖息地恢复技术研究,退湿造林湿地恢复关键技术研究等科研工作。   中部围绕低山丘陵地区水土保持林、生态经济林建设以及低质低效林改造,重点开展东辽河、松花江流域林业生态修复保护关键技术研究,红松、榛子、核桃楸果林营建及经营管理技术研究,现有低质低效林改造及经营管理关键技术研究以及新型长效农田防护林营建技术研究等科研工作。   西部围绕沙碱地生态修复、湿地生态修复保护以及草原生态修复与保护,开展以文冠果、沙棘、山杏、欧李、柠条、枸杞、白刺等为主的林药、林草复合生态治理模式研究,大力发展以木本油料、饮料、饲料为主的灌木经济林,湿地环境修复及生物多样性保护关键技术研究,退化草原生态修复关键技术研究等研究工作。   二、信息化管理   利用遥感、地理信息、云计算、物联网、大数据、移动互联等高新技术,重点完善数字林草信息化基础设施、标准规范体系、安全运维和业务支撑体系建设。构建林业和草原大数据平台、公共服务管理平台和各业务应用系统平台,健全标准规范体系和安全运维管理体系,强基础、重应用、扩覆盖、优管理,促进决策科学化、流程规范化、监管透明化和服务便捷化,实现基础设施全面保障、政务管理智能协同、业务支撑精准高效、公共服务便捷惠民,大幅度提升林草现代化建设水平。   三、森林草原防火   完善森林草原火灾预警监测系统、通信和信息指挥系统、队伍与装备能力、森林航空消防能力、林火阻隔系统、防火应急道路等建设,提升装备水平,形成完备的森林草原火灾预防、扑救、保障三大体系,显著提升森林草原火灾预防和应急处置能力。   四、林草有害生物防治   完善林草有害生物防治监测预警体系、检疫御灾体系、应急防控体系三大体系建设,提升装备水平,提高林草有害生物防治能力。   (一)完善监测预警体系建设。   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完善预警机制,科学布设监测点,建立健全以国家级中心测报点为重点的省、市、县、乡、村五级监测网络。在与辽宁省交界及重点生态区位区域开展松材线虫病疫情天地空监测体系建设,应用卫片判读数据,开展监测预警体系基础设施建设。   (二)完善检疫御灾体系建设。   配齐检疫检验和除害处理设备设施,严格按照检疫技术规程,依法做好产地检疫和调运检疫及复检工作。加强检疫执法,加大对检疫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严防疫情人为传播扩散。   (三)完善应急防控体系建设。   按照《吉林省重大林业灾害应急资金和物资储备制度》规定储备应急防治资金、仪器设备、药剂药械,提高灾害应急处置效率、能力及水平。   五、林草种苗建设   着力推进林草种苗选育推广,保障林草种苗生产供应、强化林草种苗社会化服务,全面提升种苗质量,提高林草良种使用率。   (一)加强林草种质资源保护。   在全省范围内继续开展林草种质资源普查,摸清种质资源的种类、数量、分布和濒危状况,建设保存库,采取有效措施保存我省优良树种、草种、木本中药材等基因资源及典型林分。   (二)强化林草良种基地建设。   在提高现有良种基地产量和质量的基础上,加强优良珍贵林木和优质牧草的良种基地建设,建设原种圃、采穗圃、扩繁圃三级选育推广体系。   (三)保障林草种苗供应和产业发展。   选择50处基础条件好、技术力量强的苗圃确定为保障性苗圃,满足重点工程林草种苗需求。提倡以场代圃建设造育结合苗圃,发展绿化苗木、木本油料、中药材和花卉等特色种苗产业。   (四)健全社会化服务体系。   支持林草种苗协会和专业合作组织发展,充分发挥其协调、服务、维权、自律作用。建设省级种苗信息中心,建设种苗协会、专业合作社,新建区域性省级种苗市场,构筑全省健全的林草种苗服务体系。   第五章投资估算与效益分析   第一节投资估算   一、估算依据   (一)《防护林造林工程投资估算指标》;   (二)《林业建设工程造价信息》;   (三)《吉林省中西部农田防护林网修复完善工程建设规划》;   (四)《吉林森工集团国家木材战略储备林规划》;   (五)《吉林省林业生产劳动定额》;   (六)各县(市、区)有关经济技术指标。   二、估算指标   根据相关标准,结合吉林省市场询价和现地调研等情况,确定各工程投资综合指标。   (一)长白山森林植被恢复工程。   人工造林800元/亩,补植补造300元/亩,更新造林800元/亩,封山育林120元/亩,天然林后备资源培育500元/亩。   (二)防护林建设工程。   人工造林1200元/亩,补植补造500元/亩,改造更新1200元/亩,更新造林1200元/亩。   (三)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   森林抚育120元/亩,退化林修复800元/亩,国家战略储备林500元/亩。   (四)草原保护修复工程。   草原改良150元/亩,人工种草500元/亩,围栏封育80元/亩。   (五)湿地保护修复工程。   泥炭沼泽修复1000元/亩,生态补水0.08元/立方米,植被恢复666.67元/亩。   (六)城乡绿化美化工程。   城市绿化新造45000元/亩,城市绿化改善提升30000元/亩,县城绿化新造35000元/亩,县城绿化改善提升20000元/亩,乡村绿化新造5000元/亩,乡村绿化改善提升3500元/亩。   自然保护地体系规范提升工程、保障能力提升工程采用各专项规划投资,不计入本规划。   三、投资估算   经估算,规划总投资178.34亿元。   (一)长白山森林植被恢复工程。   总投资51.48亿元,其中:人工造林13.24亿元,补植补造1.96亿元,更新造林2.17亿元,封山育林3.73亿元,天然林后备资源培育30.38亿元。   (二)防护林建设工程。   总投资48.53亿元,其中:农防林体系建设9.31亿元,防风固沙林建设26.89亿元,其他防护林建设12.33亿元。   (三)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   总投资35.56亿元,其中:森林抚育25.74亿元,退化林修复0.3亿元,国家战略储备林9.52亿元。   (四)草原保护修复工程。   总投资4.79亿元,其中:草原改良1.92亿元,人工种草1.9亿元,草原围栏0.97亿元。   (五)湿地保护修复工程。   总投资2亿元,其中:泥炭沼泽修复0.01亿元,生态补水0.74亿元,植被恢复1.25亿元。   (六)城乡绿化美化工程。   总投资35.98亿元,其中:城市绿化13.06亿元,县城绿化17.93亿元,乡村绿化4.99亿元。   四、资金来源   (一)国家资金。   积极争取“三北”防护林、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造林补贴、森林抚育补贴、公益林补偿、草原保护修复、湿地保护修复等国家工程项目投资。   (二)各级财政资金。   各级政府在积极争取国家工程项目投资的同时,要根据林草生态保护修复需要和财力状况,对农防林、防沙治沙、城乡绿化等重点工程造林给予适当补贴。   (三)社会资金。   引导国企、民企、外企、集体、个人、社会组织等各方面投入资金,培育一批专门从事生态保护修复的专业化企业,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等模式,推动社会资金投入规划工程项目建设。   (四)绿色融资。   积极争取国家开发性和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以及国际金融组织等各类金融机构为规划工程项目建设提供绿色信贷,鼓励金融机构创新绿色金融产品,加大融资力度。   长白山森林植被恢复工程、防护林建设工程、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草原保护修复工程、湿地保护修复工程、自然保护地体系规范提升工程、保障能力提升工程以国家工程项目投资为主,各级财政资金补贴为辅;城乡绿化美化工程以省、市、县各级财政资金为主。不足部分广泛吸引绿色融资和社会资金,形成多元投资的格局。   第二节效益分析   一、生态效益   通过对森林的保护修复,可增加森林面积、优化森林结构、提升森林质量,初步构建健康稳定的森林生态系统;通过对草原的保护修复,可遏制草原退化、恢复草原植被、改善草原质量、提升草原生态功能;通过对湿地的保护修复,可扩大湿地面积、修复退化湿地、提高湿地保护管理能力、恢复湿地的多种生态功能。规划的实施,使我省生态状况得到明显改善和提升,庇护农田、防风固沙、涵养水源、保持水土、调节气候、固碳释氧、净化大气、蓄洪防旱、美化环境、维护生物多样性等重要生态功能得到增强,保障国家生态安全、淡水安全、气候安全和物种安全的作用更加稳固,使我省生态系统初步实现良性循环,为建设美丽中国奠定坚实的生态基础。   每年新增生态效益价值1026.65亿元。其中:新增森林年生态效益价值937.99亿元,新增草原年生态效益价值31.33亿元,新增湿地年生态效益价值57.33亿元。   新增森林年生态效益价值937.98亿元。其中:涵养水源价值244.82亿元,保育土壤价值161.68亿元,固碳释氧价值184.77亿元,净化大气价值133.96亿元,积累营养物质价值30.76亿元,保护生物多样性价值170.91亿元,森林游憩价值7.85亿元,森林防护价值3.23亿元。   新增草原年生态效益价值31.33亿元。其中:涵养水源价值2.17亿元,保育土壤价值21.68亿元,固碳释氧价值2.82亿元,净化大气价值1.08亿元,保护生物多样性价值2.71亿元,游憩价值0.87亿元。   新增湿地年生态效益价值57.32亿元。其中:蓄水调节价值15.87亿元,净化水质价值10.58亿元,保育土壤价值1.32亿元,固碳释氧价值1.59亿元,净化大气价值2.04亿元,保护生物多样性价值20.63亿元,湿地游憩价值5.29亿元。   二、社会效益   通过项目的实施,森林面积增加,草原面积稳定,湿地面积扩大,木材和经济林产品增加,优质牧草产量提高,不仅能推进我省林草全面发展,而且可提高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生态承载能力,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人工造林、森林抚育、退化林修复、草原修复等建设任务,每年创造大量就业机会,在提高区域林农收入的同时,促进社会和谐稳定。通过生态林网、森林城市、森林特色小镇、村屯绿化建设,改善人居环境,提高人民的幸福指数,使人们能够体验和享受人与自然的和谐之美,全民共享森林生态福祉,全面提升吉林省绿色生态形象。规划的实施,将提高我国生态系统保护在国际上的地位,扩大我国生态保护的国际影响,促进国际交流与合作,同时提高我国履行《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湿地公约》《生物多样性公约》等国际公约的能力。规划的实施,将极大地提高全社会对森林、草原、湿地重要性的认识,加深森林、草原、湿地生态系统与人类自身生存关系的了解和认知,达成保护森林、草原、湿地生态系统就是保护人类自身生存与发展空间的基本共识,进而转化为保护生态系统的自觉行动。   三、经济效益   通过森林、草原、湿地的全面、科学、系统保护修复,使生产力明显提高,资源总量稳步增加,自然资产持续增长,林草产品供给能力不断增强,经济效益逐步提升,对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支持作用更加明显,对改善民生的贡献进一步彰显。规划的实施,将有效控制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过度利用,引导森林、草原、湿地资源利用走上合理开发、协调发展的轨道,实现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同步发展。在保护资源的前提下,合理利用资源,发展生态种植、生态养殖、生态旅游康养等特色产业,提高社区居民的生活水平,改善民生,促进区域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每年新增直接经济效益148.85亿元。其中:木材价值72.78亿元,特色经济林产值26.67亿元,优质牧草产值27.68亿元,旅游收入21.72亿元。   第六章保障措施   第一节加强领导,落实造林绿化责任   各级政府对规划实施负总责,把规划目标任务作为各级政府目标责任制考核的刚性、约束性指标。建立各级政府规划目标责任制和年度工作考核制度,推行省、市、县、乡、村五级“林(草)长制”,年初由政府下达造林绿化任务目标,年内由省政府进行督查,年终由省政府进行检查验收并通报验收结果,形成党政领导挂帅、部门齐抓共管、社会广泛参与的新格局。省级建立规划实施协调推进机制,由省政府统一领导,省林草局牵头,省绿化委员会成员单位及各市(州)政府参加。省林草局负责规划制定、综合协调、技术指导、情况调度和业务管理等工作,定期组织召开联席会议,调度工作进展情况,协调解决有关问题。相关部门按照绿化委员会部门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将绿化工作纳入部门工作目标体系,与部门工作目标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各市(州)、县(市、区)也要建立相应工作机制,依据省级规划,编制本地规划和实施方案,统一安排、统一部署。建立人大、政协监督造林绿化工作制度,定期对完成情况进行视察检查,齐抓共管。完善表彰激励机制,加大检查验收力度,把验收结果作为政绩考核和表彰奖励的依据,规划实施中期、末期对先进集体、个人和其他造林主体,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表彰。   第二节广泛发动,全民全社会参与   进一步加大宣传动员力度,充分利用传统和新兴传媒,开展全方位、大力度、高频次的宣传,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用先进典型示范带动社会各界积极投身造林绿化和生态保护修复。要深化全民义务植树活动,不断拓宽义务植树的形式和领域,探索抚育管护、自然保护、认种认养、志愿服务等多种尽责形式,推进“互联网+全民义务植树”,广植纪念树,大造纪念林,加强义务植树基地化建设,提高义务植树尽责率。要继续坚持各级领导带头参加义务植树活动,发挥引领示范和带动作用。要进一步加强部门绿化工作,各相关部门要根据行业特点,开展丰富多彩的造林绿化活动,加快推进各部门生产区、办公区、生活区等绿化美化,着力抓好公路、铁路、河渠、堤坝等绿化美化,丰富通道景观,改善沿线生态环境,提升防护功能。要积极开展“绿色机关”“绿色单位”“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家庭”“绿色矿区”“绿色营区”等建设工作。要充分发挥部队、共青团、妇联、工会的作用,组织开展好“民兵林”“青年绿色行动”“三八绿化工程”“工人林”建设和主题绿化活动,加快国土绿化进程。   第三节注重质量,提升造林绿化水平   要全力抓好规划确定的国家、省重点造林绿化和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建设,充分发挥骨干示范作用。在注重扩大规模的同时,更要注重提质增效上水平。要加强造林绿化良种基地建设和管理,优化种苗供给结构,全面提高良种壮苗使用率。要严格实行种苗三证制度,从源头上把住种苗质量关。要改变传统造林绿化方式,采用优质大苗,加大投入,实行集约经营,专业队伍施工,推进造林绿化组织化、工程化、机械化和专业化,建立公开招标、工程监理、资金报账、分期付款和责任追究等管理制度,加强对造林绿化全过程的监督,提高造林绿化质量。城乡绿化美化要以国家和省级各种创建活动为载体,在提高绿化美化水平,打造精品和品牌上狠下功夫,通过创建精品工程,示范带动本地城乡绿化高标准开展,通过品牌效应,提升本地的知名度,推动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要树立绿化与美化同步、造林与造景并重的理念,高起点规划设计,高标准施工建设,集约经营管理,做到一次造林,一次成景。在树种选择上,要注重多品种、多层次、多色彩配置,使绿化美化尽量做到近自然、群落化。要因地制宜,体现特色,从实际出发,打造本地绿化美化的风格和特色。   第四节依靠科技,提高造林绿化成效   要加强对造林绿化和生态保护修复科学技术的研发与示范,加快技术创新示范基地建设,推进产学研相结合的生态保护修复技术创新队伍、服务平台建设,积极推广先进适用技术,增强生态保护修复科技成果转化能力。要把科技创新贯穿造林绿化和生态保护修复全过程,坚持科学规划设计、适地适树、合理密度、科学栽植,充分依靠自然力量,坚持自然修复与人工修复相结合。要科学选择林草植被种类和恢复方式,根据气候条件和土壤条件,宜造则造、宜封则封、宜改则改。对于西部干旱、盐碱化等困难立地造林,要科学核定林草生产力和区域承载力,宜乔则乔、宜灌则灌、宜草则草,提高植被恢复的科学性和有效性。要根据水资源承载力科学确定生态修复模式,大力发展节水林业,开发云水资源,要优先选择乡土树种草种、珍贵树种、抗逆性强的树种,大力营造混交林。要加强困难立地造林、混交林营造、珍贵树种培育、能源林培育、名特优经济林栽培等技术攻关,大力推广节水抗旱造林、测土配方施肥等实用技术。要扎实推进标准化建设,建立健全营造林技术标准体系,努力提高标准化和规范化水平。要加强信息化建设,运用现代信息新技术,依托“互联网+”,加强造林绿化精细化管理,不断提升国土绿化科学管理水平。要强化监测,加大对森林、草原、湿地等生态系统以及生物多样性监测力度。强化监测体系和技术标准建设,强化部门协调,将规划成果纳入国土空间信息平台,适时共享数据,强化生态状况综合监测评估,实行定期报告制度,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建立规划评估机制,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跟踪分析和评价。   第五节加大投入,确保造林绿化需要   要转变观念,挖掘潜力,逐步构建以政府为主,部门、企业、社会和个人多元化投入生态建设、共建共享的长效机制。各级政府在积极争取国家绿化工程项目的同时,要根据造林绿化发展需要和财力状况,将城乡绿化作为基础设施建设,逐年提高财政投入水平。建立反映市场供求和资源稀缺程度、体现生态价值和代际补偿的生态补偿制度,加大对生态保护修复的财政转移支付力度,鼓励开展区域间生态补偿。积极探索市场化生态投入模式,开发适合生态保护修复特点的金融产品,完善财政支持下的森林、草原保险制度。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铁路、水利等相关部门也要多方筹集资金,加快本部门绿化进程。要更新观念,积极探索建立鼓励和引导各种造林主体参与造林绿化的有效办法,建立不同主体依法进行林权流转的机制,盘活森林资源,吸引更多的社会资金投入造林绿化。同时加大信贷支持,积极拓宽社会融资渠道,广泛吸引各种资金投入工程建设。要借鉴先进地区经验,因地制宜,积极研究新办法,在筹集社会资金上取得突破。   第六节创新机制,激发造林绿化活力   要更新观念,深化改革,在造林绿化的政策机制上进行创新,激发造林绿化的活力和动力。特别是要建立起适应市场经济、突出利益驱动的激励机制,充分调动方方面面造林绿化的积极性。要通过深化林权制度改革,积极发展造林主体混合所有制,探索国有林场林区与企业、林业新型经营主体开展多种形式的场外合作造林和森林保育经营,有效盘活林木资源资产。组织动员国企、民企、外企、集体、个人、社会组织等各方面社会力量参与国土绿化,培育一批专门从事生态保护与修复的专业化大型企业。要把兴林富民作为造林绿化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兴林富民上想办法、下功夫、求实效,努力促进生态建设与产业发展良性互动。要把造林绿化与农民增收和产业发展有机结合,从调整林种树种结构,发展生态与经济兼用树种入手,大力发展林果业,着力培育绿色产业,创造更好的经济效益,最大限度地调动方方面面造林、育林、护林的积极性。   第七节加强管护,巩固造林绿化成果   要牢固树立建管并重的思想,一手抓造林绿化,一手抓成果管护。要强化幼林抚育管护,提高造林绿化的成活率和保存率。要完善法规制度,依法保护。要加强管护队伍建设,落实管护责任制,构建责权利相统一的管护机制,使管护工作步入规范化、制度化轨道。要科学划定并严守林地、草地、湿地、沙地等生态保护红线,坚决维护国家生态安全底线。严格落实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强化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职责。加快推进自然资产负债表编制,建立自然资源开发使用成本评估机制,实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严格林地用途管制和林地定额管理,实施差别化林地管理政策,严格审核审批建设项目使用林地,保护生态功能重要和生态脆弱区域林地。严厉打击乱砍滥伐、乱捕滥猎、毁林毁草开垦、非法占用林地、草原、湿地等各种破坏生态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要加大古树名木保护力度,加强管理,落实责任,开展好古树名木抢救复壮。要加强森林草原防火和有害生物防治,抓好重大沙尘暴灾害应急处置工作,强化监测预警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森林草原、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损失。   1.附表(略)   2.附图(略)   
    2021-08-05 00:00:00 第1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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