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支持长春国家级创新创业基地建设
的若干政策》解读
一、有关背景
推动长春国家级创新创业基地建设,是省委、省政府“一主、六双”产业空间布局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全省打造“双创”升级版,具有重要意义。为进一步推动长春国家级创新创业基地建设,长春市起草了《关于支持长春国家级创新创业基地建设的若干政策》,4月18日和19日,省政府常务会议、省委常委会议分别审议通过。4月24日,《若干政策》正式印发实施。
二、主要内容
《若干政策》总计10条,4条为落实已有政策、4条为创新政策、2条为借鉴外地政策。具体如下:
(一)落实已有政策方面。一是着眼于和国家、省、市已有政策有效衔接,实现落实落细,努力营造公平竞争、诚信经营的创新创业生态环境;二是支持各类主体参与创新创业,对符合条件的创业者给予创业担保贷款支持;三是引进各类投资机构,鼓励创新型企业上市挂牌,积极争取国家各类产业基金、发展基金支持,拓宽企业融资渠道;四是强化统筹协作,发挥领导小组部门联席会议作用,协调解决建设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二)创新政策方面。一是推动载体升级,着重在规模、管理、服务等方面提出支持举措,对新认定国家级、省级专业化、精细化、高端化“双创”基地,给予重点支持;二是突出孵化效能,对入孵率、主营业务收入达到一定标准且符合长春市产业发展方向的基地给予重点支持;三是强化项目建设,对发展效果突出、对经济增长贡献度大的基地优先推荐申报专项资金;四是细化工作落实,开展“双创”基地年度评估,对重点项目建设情况定期开展调度。
(三)借鉴外地政策方面。一是发放创新券,通过共享创新创业资源的方式,减少企业生产经营成本,推动企业发展;二是打造“双创”品牌,加大宣传推介力度,鼓励各类创新创业主体组织创业论坛、创业大赛等活动,活跃创新创业氛围。
三、激发“双创”主体活力的具体举措
长期以来长春市在激发“双创”主体活力上做了大量的工作,为落好、落实《若干政策》,针对不同群体提出了“四个鼓励”。鼓励科研人员投身创新创业。落实《关于支持院士长春创业的若干政策意见》等相关政策,重点支持院士、长江学者等高端人才来长创业。鼓励青年主体投身创新创业。搭建青年“双创”载体,服务青年创业需要,推动青年主体投身创新创业。鼓励企业主体投身创新创业。鼓励企业利用闲置厂房建设“双创”载体。鼓励企业充分挖掘内部人力和技术资源优势,完善内部知识产权和技术创新激励制度。鼓励更多群体投身创新创业。鼓励女性、大学生、军转人员、下岗失业人员等自主创业就业,鼓励农民工返乡创业,对符合条件的创业者给予创业担保贷款支持。
四、推动政策落实的具体手段
将从以下四个方面全力推动政策落实,概括起来说,可以用四个“抓”来表述。抓统筹。充分发挥长春市推进国家级创新创业基地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部门联席会议统筹作用,建立部门之间、部门与地区之间的高效协同机制,充分发挥和调动各部门、各地区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抓关键。梳理制约创新创业的痛点、堵点、难点问题,开展疏解行动,督促相关部门和地方限期解决。同时加大“双创”基地间人才、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合作,促进融通发展。抓典型。挖掘、总结典型经验、案例,举办经验交流会和现场观摩会,加强推广、宣传,以点带面激发全社会创新创业热情。抓引导。结合双创周、“创响中国”等重大活动,会同有关方面开展政策解读和舆论引导,树立崇尚创新、创业的价值导向,推动创新创业理念深入人心。
五、下步措施
在下一步工作推进中,长春市将继续发挥在创新创业方面的优势,围绕区域、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以及企业融合发展的“双创”空间总体布局,高质量建设长春国家级创新创业基地。一是完善体制机制。坚持简政放权,优化市场环境,降低创新创业成本和风险,保障创新创业者的合法权益。二是强化载体升级。鼓励和引导“双创”基地加大基础设施投入、强化运营管理提升、创新孵化培育模式,从规模、管理、服务等多方面加快发展、提档升级。三是坚持融合发展。坚持区域、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业四位一体的发展规划,挖掘各方优势,整合“双创”资源,集聚各方力量,融通发展。尽快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推进长春市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向更大范围、更深程度、更高层次发展,为全省打造“双创”升级版提供重要支撑。
(本解读据长春市人民政府政策解读内容编辑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