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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政府工作报告   ——2018年1月26日在吉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景俊海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省政府,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省政协委员提出意见。   一、本届政府工作回顾和2017年发展情况   本届省政府任期的五年,是吉林振兴发展很不平凡的五年。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引下,按照省委部署,省政府和全省干部群众一道,深入实施“三个五”发展战略,攻坚克难,砥砺奋进,胜利完成“十二五”规划,稳步实施“十三五”规划,吉林老工业基地焕发出新的生机与活力,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了坚实基础。   过去五年,经济发展稳中向好,综合实力持续增强。地区生产总值从2012年的11939.2亿元增加到2017年的15288.9亿元,跨越4个千亿元台阶。一汽大众奥迪Q工厂一期工程等一批重大产业、民生项目相继落地建成,固定资产投资年均规模保持在万亿元以上,民间投资占比超过70%。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年均增长10.5%,消费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逐年提高,达到60%左右。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加快建设,粮食总产连续五年超过700亿斤。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深入实施,长春新区等创新平台载体支撑作用明显增强,“吉林一号”卫星成功发射,目前在轨运行卫星达到10颗,长客公司生产的“复兴号”新一代高铁投入运营,一批国内外专家、知名科学家等高端人才走进吉林,累计申请专利7.7万件、授权4.3万件,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55.5%。   过去五年,结构调整步伐加快,质量效益持续提升。坚持“加减乘除”一起做,“有中生新、无中生有”一起抓,汽车、石化、农产品加工等支柱产业振兴工程扎实推进,医药健康、装备制造、旅游等优势产业迅速崛起,生物医药、电子信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发展,吉林市获批成为全国首批通用航空产业综合示范区,新的增长点破茧而出、发展动力蓄势增强。服务业攻坚深入推进,增加值占比提高10个百分点,达到44.8%。冰雪产业发展势头强劲,“白雪换白银”初步显现。地方级财政收入、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利润稳定在千亿级水平。区域协调发展形成新格局,中东西“三大板块”呈现出融合互动、优势互补、各具特色的发展态势,吉林中部(长春-吉林-松原)获批成为全国首批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东部绿色产业、沿边开放等先导工程新开工10亿元以上项目超过50个,西部河湖连通工程获批并全面开工建设,湿地湖泊恢复改善面积超过1500平方公里。城乡基础设施明显改善,高速公路、铁路里程分别新增867公里、634公里,“一主多辅”机场格局基本形成。生态环境进一步优化,东北虎豹国家公园体制试点获批建设,节能减排任务全面完成,单位GDP能耗累计下降31.4%。   过去五年,改革开放不断深化,发展活力持续释放。经济体制等重点改革取得重大进展。本届政府机构改革任务全面完成,“放管服”改革深入实施,政务服务“一张网”建成运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初见成效,“三去一降一补”取得阶段性成果。国资国企改革攻坚迈出坚实步伐,扭亏增盈基本实现预期目标。国家农村金融综合改革试验深入开展。司法体制改革走在全国前列。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民营经济主营业务收入年均增长9.1%。主动融入“一带一路”建设,成功举办三届中国-东北亚博览会、两届全球吉商大会等活动,进出口总额累计完成6869亿元。   过去五年,民生实事全面实施,人民生活持续改善。累计完成200余项重大民生实事,投入民生资金12981亿元,占全省财政支出总量的80.2%。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速均为7.3%。城镇累计新增就业269.5万人。脱贫攻坚扎实推进,五年成功减贫141.7万人,贫困发生率从11.3%下降到1.3%。340万城乡居民住房条件得到根本改善。统筹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更加完善。实施“吉青·关爱青少年大病救治工程”,免费成功救治7500多名农村贫困心脏病患者。社会事业全面发展,“平安吉林”加快建设,食品药品等安全形势持续平稳向好,社会保持和谐稳定。   各位代表!   刚刚过去的2017年,全省广大干部群众深入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省第十一次党代会部署,抢抓机遇,奋勇前行,吉林全面振兴迈出新步伐。   (一)千方百计稳增长,转型升级取得新进展。面对经济下行压力,我们保持战略定力,坚决端正发展观念,推动质量效益提升,经济新常态趋势性变化充分显现,发展速度实现换挡,发展方式加快转变,发展基础进一步夯实,营商环境继续优化。地区生产总值增长5.3%。开展“抓环境、抓项目、抓落实”行动,取得积极成效。出台稳定工业经济20条政策,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5.5%。服务业增加值占比提高2.3个百分点,旅游业总收入增长21%。开展项目“早落地、早开工、早见效”等行动,康乃尔60万吨甲醇制烯烃一期工程等重大产业项目建成投产,长白快速铁路开通,长春地铁1号线投入运营,长双高速全线通车,松原、白城机场成功通航,吉林至扎鲁特特高压配套工程竣工。培育信息消费等热点,农村电商、跨境电商等电子商务交易额增长37%。开展国际市场开拓行动计划,外贸进出口总额增长3%。   (二)扎实推进农业现代化,城乡融合发展步伐加快。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不断深化,粮食总产达到744亿斤。引导农民大力发展设施农业,种植面积增长27.9%,带动农民增收23.6亿元。建成高标准农田233万亩。农村土地确权登记试点工作基本完成,土地适度规模经营面积占比提高5个百分点。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改造农村厕所15.1万户,建成美丽乡村116个。长春、吉林等11个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有序推进,22个省级特色示范城镇建设成效显著。县域经济增长5%左右。   (三)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影响力和竞争力进一步提高。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退出煤炭产能266万吨,全面完成“地条钢”取缔工作,商品住房去库存三年任务两年完成。“放管服”改革持续深化,企业投资项目审批流程再造扎实推进。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新登记市场主体增长8.1%,民营经济主营业务收入增长7%。坚持分类实施国企改革,驻吉央企综合改革试点进展顺利,一汽集团、吉化公司产值分别增长10.6%、19.5%。省属国企全面深化改革,吉煤集团产值增长35.1%。医药卫生、财税金融等重点改革深入推进。“丝路吉林”大通道加快建设,通化国际内陆港货物吞吐量达到560万吨,鸭绿江开发开放经济带启动实施。成功举办外交部吉林全球推介、第十一届中国-东北亚博览会等活动,启动与浙江省、天津市对口合作。成立东北地区首家民营银行,广发银行、渤海银行在我省开设省级分行,一批战略投资者选择吉林、投资吉林,增强了吉林的影响力。   (四)下大气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人民福祉不断增加。全部兑现承诺的28件民生实事。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6.7%,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6.8%。城镇新增就业53.2万人,完成年度计划的106.4%。实现664个贫困村退出、16.3万人脱贫。改造各类棚户区11.9万套,惠及33万人。81.2万农村居民饮水安全保障能力得到巩固提升。城乡低保标准分别增长8.8%、9.4%。坚决落实中央环保督察要求,立行立改,群众环保信访案件办结率达到96%。清洁空气、水体、土壤行动计划深入开展,河流全部有了各自的河长。社会事业全面进步。60个县(市、区)全部通过国家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验收,吉林大学入选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东北师范大学、延边大学入选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健康生活·悦动吉林”系列活动扎实开展。法定传染病发病率全国最低。精心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安全生产主要指标创历史最好水平。开展信访积案化解攻坚,信访总量下降18.9%。“平安吉林”加快建设,社会治安大局和边境地区持续稳定。军民融合深度发展,双拥共建取得新成效。夺取了防洪抗震抢险救灾和灾后重建的重大胜利。援疆、援藏工作扎实推进。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外事侨务、港澳、民族宗教、老龄、残疾人、地方志、中医药、妇女儿童等各项事业全面发展。   (五)进一步加强政府自身建设,行政效能和服务水平稳步提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政府系统“四个意识”“四个自信”不断增强。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地方性法规草案7部,制定政府规章5部。办理人大代表建议221件、政协提案301件。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持续纠正“四风”。机构编制又一年实现零增长。发挥审计监督作用,强化行政监察,推动政府系统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让人民群众真正感受到政风之变。   这些成绩来之不易,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统揽全局、科学指引的结果,是省委坚强领导、凝心聚力的结果,是各地、各部门和广大干部群众团结奋进、攻坚克难的结果。我代表省政府,向全省各族人民,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向各民主党派、工商联、人民团体和社会各界人士,向解放军驻吉部队、武警官兵和公安干警,中直各单位,向港澳同胞、台湾同胞、广大侨胞以及所有关心、支持吉林振兴发展的海内外朋友,表示崇高敬意和衷心感谢!   回顾五年来的生动实践,我们积累了一些宝贵经验、得到了一些有益启示:一是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党的十八大以来,吉林振兴发展的显著成就,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一个缩影,彰显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真理力量。只有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我们才不会在前进的征程上迷失方向,无论遇到多大的挑战和困难都会一往无前、夺取最终的胜利。二是必须坚持变中求新、变中求进、变中突破。吉林过去五年所走的发展之路,实质都是创新之路。无论从吉林的发展条件、体制机制、供需结构、市场环境看,还是从推进转型升级、加快动能转换、防范重大风险、实现高质量发展的要求看,都需要增强创新思维,深化创新实践,推动创新发展,下好创新这步先手棋。这是新时代我们走出一条质量更高、效益更好、结构更优、优势充分释放的振兴发展新路的关键。三是必须坚持以造福人民为最大政绩。五年来我们所有工作的归宿都是为了人民。实践表明,最有品质的发展,是让人民更加富裕;最有效果的改革,是让人民得到实惠;最具公平正义的社会,是让人民生活得更有尊严;最好最美的环境,是让人民舒适顺心、幸福安康。在决胜全面小康、建设幸福美好吉林的进程中,必须始终把为人民造福的事情真正办到位,时刻把老百姓的安危冷暖放在心上。四是必须坚持一张蓝图干到底。过去五年,本届政府取得的成绩,是在省委的坚强领导下一点一滴积累起来的,凝结着历任省长和班子成员以及各级政府干部职工的辛勤汗水。振兴吉林、发展吉林要靠一代又一代人的持续奋斗。我们的责任,就是接过历史的接力棒,传承优良作风,紧跟时代步伐,一届接着一届干,不喊口号,久久为功,脚踏实地,坚韧不拔,以“功成不必在我”的境界,奋力书写吉林全面振兴发展新的时代篇章。   同时,我们清醒地看到,推动吉林全面振兴发展仍面临不少困难和问题。老工业基地长期积累的体制机制问题仍然突出,深化改革、理顺体制、搞活机制任务十分艰巨;经济下行压力较大,创新能力不足,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问题比较突出;财政收支矛盾依然很大,城乡居民增收渠道需进一步拓展;民生领域还有不少短板,生态环境问题仍很突出,社会稳定形势不容乐观,风险隐患仍然存在;少数干部精神状态不佳,服务发展意识不强,攻坚克难办法不多,政府自身建设需要不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仍需持续用力。对这些问题,我们必须高度重视,一定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二、今后五年奋斗目标和总体安排   未来五年,是我省加快转型升级、决胜全面小康、建设幸福美好吉林的关键时期。我们必须深刻认识到,全球经济仍在深度调整,世界政治经济格局发生深刻变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表明了我国发展新的历史方位。当前,我国正处于一个大有可为的历史机遇期。这个历史机遇,不仅是中华民族强起来、实现伟大复兴、极具引领力感召力的机遇,也是吉林人民创造美好生活、实现新一轮全面振兴的机遇。机不可失,时不再来。历史的机遇,正等待坚定者、奋进者、搏击者。我们要紧紧抓住大有可为的历史机遇期,发挥比较优势,搞好战略谋划,明确战略方向,强化战略支点,选准突破口,在抢抓机遇中创造未来,在新的时代征程上铸就吉林老工业基地新辉煌。   做好未来五年政府工作,我们一定要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按照高质量发展的要求,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抢抓新一轮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历史机遇,坚持实施“三个五”发展战略,统筹协调推动中东西“三大板块”建设,着力完善体制机制、着力推进结构调整、着力鼓励创新创业、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在把握经济发展新常态新规律中寻求新突破,在振兴老工业基地中集聚新动能,在推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取得新进展,在全面从严治党中展现新风貌,走出振兴发展新路,决胜全面小康,建设幸福美好吉林,奋力开创新时代吉林全面振兴发展新局面。   根据中央和省委部署,今后五年,我们既要在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又要继续向全面振兴吉林老工业基地宏伟目标迈进,开启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新征程。这样的前进目标和伟大实践,饱含着中央的期望和嘱托,承载着时代的使命和召唤,寄托着人民的愿望和心声。我们必须自觉肩负起历史重任,主动担当,奋发有为,朝着既定目标阔步前行。   未来五年,我们的具体奋斗目标是:经济运行质量和效益明显提升,现代化经济体系加快形成,各项主要经济指标稳定增长,实体经济振兴发展,创新成为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集约式、内涵式发展特征更加突出,经济综合实力和竞争力进一步增强;产业结构优化明显提升,汽车、石化、农产品加工等产业继续发挥支撑作用,装备制造、医药健康、旅游成为新的支柱产业,建筑、光电信息、遥感卫星等优势产业做大做强,新能源、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蓬勃发展,新的经济增长点加快培育;区域发展质量明显提升,中东西“三大板块”更加协调发展,新型城镇化和城乡融合发展扎实推进,环境治理和生态修复取得重大突破,绿色经济成为全省发展的底色;改革开放成效明显提升,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取得突破性进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入推进,国际国内合作重点更加突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和全方位大开放新格局基本形成;社会文明程度明显提升,“法治吉林”“平安吉林”“诚信吉林”“幸福美好吉林”建设深入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基本形成,诚信体系更加健全,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不断提高;人民生活水平明显提升,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城乡居民收入增长与经济发展基本同步,就业更加充分,社会保障体系更加健全,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大幅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进一步增强。   未来五年,我们的工作布局是:落实中央和省委部署,立足“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结合吉林实际情况,统筹谋划,系统安排,协调推进。   第一,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这是全省各族人民翘首期盼的美好梦想。决胜全面小康,让人民梦想成真,艰巨任务落在了我们这一代人的肩上,我们要向人民交上合格的答卷,全力践行这一庄严历史承诺。我们建设的小康,是全面发展、惠及全省人民的小康,是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全面进步的小康。要实现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发展方式加快转变,地区生产总值和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区域协调发展机制基本形成,对外开放水平进一步提升。基础设施支撑经济社会发展能力明显增强,打造形成“五纵四射三横”的高速公路网、“蝴蝶型”铁路网格局,加强机场、航线建设,水利、能源、信息等基础设施条件不断改善。民主制度更加完善,形式更加丰富,人民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进一步发挥。文化软实力显著增强,公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明显提高,文化强省建设基础更加坚实。人民生活持续改善,收入分配差距明显缩小,基本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医疗卫生制度,社会保持和谐稳定。生态环境进一步优化,资源循环利用体系初步建立,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显著减少,吉林天蓝山绿水更清、空气更洁净、环境更优美。全面小康社会是等不来的,是需要人人为之付出的艰辛事业。全省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责任,都要不懈奋斗,向这个目标冲刺前进。   第二,全面深化改革。当前,我们正处在滚石上山、爬坡过坎的重要关口,必须真刀实枪、不摆样子地推动改革,在体制上加快改革步伐,在流程上优化重构再造,在政策上务实管用透明,在服务上优质高效便民。这考验着我们改革的定力、决心和智慧。必须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着力推进经济体制改革,正确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形成一个同市场完全对接、充满内在活力、系统风险可控的体制机制。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逐步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省直部门和事业单位所属国企实现彻底脱钩,推动省属重点企业引资重组,实现集团化统一管理,减少管理层级,混合所有制经济占比提升,支持优势企业向世界一流企业迈进。在省市县三级推行审批流程再造,实现网上不见面审批,审批时限大幅度压缩,形成投资环境的比较优势。稳步推进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现代财政制度加快建立。深化农村综合改革,完善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加快生态文明制度改革,建设“美丽吉林”。   第三,全面依法行政。要成为全面依法治国战略的积极实践者。坚持以法治的理念、法治的体制、法治的程序开展工作,建设厉行法治、依法办事、执法严明、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坚持依宪执政,维护宪法权威,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主动接受人大监督、政协监督、司法监督和各方面监督,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加大立法推进力度,不断提高立法质量。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推进各级政府事权规范化、法律化,建立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公开权力运行流程,坚决消除权力设租寻租空间,打造遇事不求人、规则无偏见、投资有商机的良好环境。强化对行政权力制约监督,健全问责方式,加大问责力度。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让崇尚法律、敬畏法律成为全社会共识。建立完善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让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蔚然成风,使全省各项事务在法治的轨道上运行。要以法治精神、诚信精神构筑新型的政商关系和公民关系,让行政更有质量,让各界更加信赖,让社会更加和谐。   第四,全面从严治政。要按照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以永远在路上的执着把全面从严治政引向深入。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认同核心、爱戴核心、拥护核心、捍卫核心、紧跟核心,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党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党中央决定的坚决执行、党中央禁止的坚决不做。全面学懂弄通做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夯实全省上下团结奋进的思想根基。各级政府必须强自身、重党建,强队伍、守纪律,政府系统工作人员必须信念过硬、政治过硬、责任过硬、能力过硬、作风过硬。驰而不息转变作风,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以及省委实施办法要求,坚决防止“四风”回潮复燃。大兴调查研究之风,把调查研究作为总结推广经验、解决困难问题的重要环节。深入推进政府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全面彻底肃清孙政才、苏荣、王珉等流毒影响,坚决在思想上划清界限,让党内政治生活进一步严起来、实起来,全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严厉整治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见到“苍蝇”就拍,净化基层服务空间,基本建成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实现审计全覆盖,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强化狠抓落实的导向,向市县乡村层层传导压力,压紧压实责任,用制度约束不作为,用培训解决不会为,用法纪惩治乱作为,确保各项决策部署落地生根、开花结果。在加强政府干部队伍自身建设的同时,也要敢于向社会毒瘤开刀、向黑恶势力宣战,让社会正气充盈,让公平正义彰显。   未来五年,我们的工作重点是:践行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解决吉林一切问题的关键和基础在发展。我们要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走出振兴发展新路战略思想,把转型升级作为主攻方向,崇尚创新、注重协调、倡导绿色、厚植开放、推进共享,推动吉林新一轮全面振兴。   第一,聚焦创新转换动能。坚持抓创新就是抓发展、谋创新就是谋未来的理念,把发展的基点放在创新上,实施“互联网+”行动计划,建立更灵活、能匹配、可操作的工作机制和政策措施,激活科技、教育、人才等创新要素,营造集聚之势,激发创新活力,转化创新动能,带动全面创新,加快形成以创新为主要引领和支撑的经济体系和发展模式,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61%。突出科技创新核心地位,加强创新体系、平台和能力建设,强化企业、高校、科研院所、高新区等创新作用,主动对接国家“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等专项,实施重大关键共性技术协同攻关,推动科技成果转化,技术合同交易额年均增长14.9%。实施人才优先发展战略,弘扬科学精神,完善人才培养、引进、使用制度体系和环境保障条件,建设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队伍,真正把人才培养好、吸引来、留得住、有舞台、发展好,着力建设人才强省。优化就业创业环境,简化人才落户手续,开通人才服务绿色通道,吸引外埠人才专家要大幅增加,高校毕业生本地就业人数要大幅增加,吉人回乡创新创业人数要大幅增加,充分释放人才红利。实践证明,善预者立,善学者明,善变者赢。我们要始终以创新的理念主动预测未来的变化,以终身学习的韧劲不断提高本领应对变化,以主动求变的态度创新发展、融合发展。相关研究机构和政府部门要立足吉林,胸怀全国,放眼世界,对经济技术发展走势做出准确判断,不断更新思路,不断夯实举措。建立以高校为主、社会为补充的培训体系,既开设常规班次服务少量脱产学习,又开设夜间、星期天班次服务大量在岗学习,让吉林各行各业的干部群众任何时候学有所上、知有所新、才有所长。我们正处在一个创新推动发展的时代,科学技术日新月异,发展模式层出不穷,必须主动创新,培育发展新动能,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第二,聚焦协调统筹兼顾。统筹发展全局,兼顾区域、城乡、经济社会等重点,既巩固和厚植原有优势,又破解难题、补齐短板,更加注重资源向均衡发展方向配置,让协调成为内生特点,努力实现平衡发展、兼容发展、协调发展。优化空间布局,落实主体功能区制度,开展地理国情常态化监测,突出特色与重点,推动中东西“三大板块”协调发展。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缩小城乡发展差距。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现代农业“三大体系”建设,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争当现代农业建设排头兵。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稳定在700亿斤阶段性水平,建设记得住乡愁的美丽乡村幸福家园,创建500个美丽乡村。抓住人的城镇化这个核心,抓好各级各类城镇化试点,推动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城镇化率达到60%左右。统筹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促进军民深度融合发展。   第三,聚焦绿色培育产业。着眼解决人与自然和谐共生问题,树立大局观、长远观、生态观,加强生态建设,保护好绿水青山黑土地,让绿色成为普遍形态,实现永续发展。决不以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换取一时一地的经济增长,坚决消除环境污染这个民生之患、民心之痛,努力让老百姓呼吸上新鲜的空气、喝上干净的水、吃上放心的食物、生活在宜居的环境中。抓好生态建设行动计划,以东部森林、中部黑土地和西部草原湿地三大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为重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生态工程,全省森林覆盖率达到45%。实施清洁空气、水体、土壤行动计划,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超过80%。实施河湖连通等工程,早日实现以水而兴、以水而活。重点流域、重点湖泊水质明显改善。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均超过95%,90%以上的行政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81个重点镇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90%以上。坚持以绿色发展为导向,调整产业结构,坚决不上高污染、高耗能的项目,发展绿色环保产业和低碳循环经济,倡导绿色消费。实行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   第四,聚焦开放配置资源。开放是发展的必由之路,开放的经济最具活力、最有竞争力。必须放眼国内外,发挥东北亚地理几何中心、沿边近海优势,抓住“一带一路”建设历史机遇,以与俄共建“滨海2号”国际运输走廊为突破口,全面布局对外开放新举措和新空间,全力打造对外开放新平台和新格局,大张旗鼓地让吉林更加开放。加快互联互通,打造“丝路吉林”大通道,图们江出海通道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借港出海”实现突破,近海优势进一步展现。深入实施长吉图战略,扩大东北亚区域开放合作。建设一批国际国内产业合作园区和跨境经济合作区,深化各级各类开发区改革创新,让开发区成为改革排头兵、开放最前沿、创新最亮点、发展新动能。全力加快长平经济带、白通丹经济带建设,深入推动四辽铁通经济协作区建设,积极谋划向北开放和白齐兴生态经济合作区建设。聚焦欧美和东北亚等国际地区,发挥中国-东北亚博览会、中国-北欧经贸合作交流活动等开放平台作用,在更大范围、更广领域配置市场资源。聚焦“北上广”“苏浙津”等国内地区,推动建立长期稳定的紧密型全面战略合作关系,在项目投资、市场共享、产业转移承接、跨省劳务协作和绿色农产品基地建设等方面深化合作,实现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组织开展招商引资、招才引智、吉人回乡,提高开放型经济水平。   第五,聚焦共享稳步发展。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始终与人民心连心,把群众共同关心的事办好办实办长远,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持续推进,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全省人民共同富裕。紧紧抓住老百姓所盼、所急、所忧、所怨的问题,在脱贫和教育、就业、收入、住房、医疗、社保、环保等方面,每年实施一批民生实事。全面发展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各项社会事业。加强安全生产、信访、社会治安和边境管控等工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立足共建共享,广泛汇聚民智,最大激发民力,鼓励群众自力更生、勤劳致富,形成热爱生活、创造生活、共享生活的生动局面。坚持把共享作为一种新的经济发展模式,各经济社会主体牢固树立共享发展意识,让共享既成为生活方式也成为发展方式,让共享经济在吉林蓬勃发展。   未来五年,我们的工作路径是:振兴吉林,要把引进增量、盘活存量、做大总量、提高质量作为关键行动。引进增量既要引进投资增量,在扩大基础设施投资的同时,注重增加产业有效投资增量,通过增加有效投资,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更要引进消费增量,通过旅游业等业态蓬勃发展,把外部的消费能力引进来,既促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又促进有效需求增长。盘活存量要在“盘”上下功夫、“活”上做文章,既要盘活全社会存量资产,又要盘活全省存量资源,把存量有效资产配置到有效生产之中,发挥生产的最大效益;既要用好一次性资源,更要用好可再生资源,还要对人才、旅游等各种资源永续利用,做到“资”尽其用,人尽其才。做大总量要立足吉林省情实际,加快发展、科学发展,逐步扩大经济规模和体量,努力把“蛋糕”进一步做大做好做实,不断增强经济发展实力。提高质量要按照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坚持质量第一、效益优先,推动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立足吉林发展阶段推进方式变革,真正把思维模式、工作方法、政策措施聚焦到提高质量和效益上来,推动经济结构优化、转型升级,加快产业梯次转移、腾笼换鸟,优化体制机制和资源配置模式,提高全要素生产率,努力实现经济有效益、企业有利润、居民有收入、税收有增长、环境有改善、风险有防控。振兴吉林,要把改善营商环境作为重要条件。环境是生产力,是竞争力。要以铁的决心、铁的手腕加强营商环境建设,让企业真正感受到营商环境越来越好、美誉度越来越高,吉林有机可寻,吉林吉祥如林,吉林好企林立。深化“放管服”改革,该取消的取消,该简化的简化,该共享的共享,该下放的下放到该放到的层面,让市县政府和省级以上开发区拥有更多自主权。相配套的要加强监管体系和能力建设,确保权力放得下、用得好、效率高。深化服务流程再造,完善政务服务“一张网”功能,努力做到一个厅、一张网、一枚章、一个窗口高效办事。振兴吉林,要把建立征信系统、形成讲诚信的浓厚氛围作为内在要求。诚则聚,信则兴,这是千古不变的道理。要建立健全诚信红黑榜,形成大数据,实行跨部门、跨地区信用联合激励与惩戒,让讲诚信的社会主体畅通无阻,让失信的社会主体寸步难行,让讲诚信形成新风尚,让讲诚信成为竞争力。振兴吉林,要把打造富有活力的现代产业体系作为根本保障。要用新理念、新模式、新技术加快改造汽车、石化、农产品加工等传统产业;要用新市场、新路径、新举措大力支持装备制造、生物制药、电子信息和旅游等优势产业做大做强;要用新眼光、新战略、新环境精心培育卫星遥感、大数据、新能源、新材料、信息服务、生产服务、金融服务、科技服务等新产业增长点。着力破解制约我省振兴发展的瓶颈问题,特别是针对我省当前的“窝电”现象和储量丰富、可再生利用的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等优势,大力发展新能源和新能源装备制造业,优先发展大数据与云计算、数据灾备等高载能高新技术产业,为吉林新一轮全面振兴提供强有力的产业支撑。   未来五年,我们的工作出发点和落脚点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使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着力打造为人民服务的政府,矢志不渝为人民创造美好生活,是检验我们是否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重要标志。任何时候都不能淡忘群众、脱离群众,要与群众想在一起、干在一起。推出的每项民生工作都要又好又实、可持续发展,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省人民。协调发展社会事业,加快建设教育现代化,实现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形成更合理更有序的收入分配制度,全面建成可持续、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加强社会治理,增强综合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坚决打好打赢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攻坚战,守住风险底线,使振兴发展成果得到人民认可、经得起历史检验。各级领导干部、企业经营者、各行各业管理者以及社会各界都要坚持人民利益至上,服务于民、让利于民,与民共惠、与民共享,人人尽力、人人享有,形成良性循环,成就可持续发展之道,在增进人民福祉的过程中创造更加美好的未来。   三、2018年主要工作   今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又是新一届政府未来五年工作的开启之年。做好今年的工作,意义十分重大。我们要坚持新发展理念,紧扣社会主要矛盾变化,全面做好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引导和稳定预期,加强和改善民生,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主要预期目标是:地区生产总值增长6%左右,地方级财政收入增长2%,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涨幅控制在3%左右,单位GDP能耗下降2%左右,城乡居民收入与经济增长基本同步,城镇新增就业45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城镇调查失业率保持稳中有降态势。在实际工作中,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注重把力量集中到提高质量效益、保障改善民生、培育发展新动能上来,争取更好结果。   (一)坚定不移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这是保障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之举。我们要牢牢把握这条主线,紧紧抓住结构性问题,振兴实体经济,提高供给体系质量和效率。   深入推进产业转型升级。以建设制造强省、质量强省为引领,重塑产业竞争力,增强实体经济实力。全面落实中国制造2025吉林实施纲要,争创国家级示范区,拉长补短,延伸产业链条,壮大产业集群,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6%左右。重点实施“四大工程”:一是传统产业改造提升工程。汽车产业加快发展红旗、解放等自主品牌汽车,既加大对传统汽车产业的支持力度,又超常规支持一汽集团等企业发展新能源汽车、智能网联汽车;石化产业深入开展调结构促转型增效益行动,推动发展精细化工、生物化工;农产品加工业重点推进行业整合和差异化、规模化发展,打造品牌绿色食品精深加工产业,支持建设和扩大燃料乙醇生产基地,建立绿色全产业链。二是优势产业发展提速工程。支持医药健康、装备制造、光电信息等产业发展,加快长春装配式建筑产业园、亚泰医药产业园、金赛医药产业园、京东吉林基地等建设,抓好通化医药高新区、航天信息产业园等项目,着力打造一批具有强劲创新能力的龙头企业。三是新增长点培育提高工程。围绕大数据、云计算等,深化互联网与先进制造业融合发展,开展5G网络商用试点,建设工业互联网,推动长春等地大数据产业聚集发展。加快高密度LED显示等领先技术产业化,构建大数据产业链。四是服务业转型提质工程。突出发展研发设计、信息服务、节能环保等生产性服务业,加快欧亚城市汇集商业中心、天都国际商务中心等建设,实施梅河口市现代服务业示范区等项目,增加高端服务供给。坚持把旅游业作为重要增长点,用文化丰富旅游内涵,用旅游兑现文化价值,做大做强冰雪和避暑休闲产业,抓好中国吉林冰雪体育旅游产业基地等项目,办好第三届国际冰雪旅游产业博览会,打造红色、乡村、工业、边境、生态等特色旅游产品,提升客运能力和改善旅游环境。大力发展现代物流、邮政快递、会展经济等业态,打造10个新的服务业名牌,新认定10个省级现代服务业集聚区。服务业增加值占比提高到45%左右。   持续抓好“三去一降一补”工作。坚持通过市场化法治化手段,坚决淘汰无效供给,引导“僵尸企业”依法有序退出。支持吉煤集团、通钢集团等企业转型发展,完成煤炭去产能年度任务。加快组建省水泥集团,化解水泥过剩产能。加强粮食产销协作,实现国家政策性粮食去库存目标。积极稳妥化解国企和产能过剩行业企业债务风险,支持重点省属国企开展市场化法治化债转股。深入开展清费减负行动,实行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动态管理。实施一批民生公益、生态环保、基础设施等重大项目,加快补齐发展短板。   (二)坚定不移扩大消费和有效投资。推动高质量发展,既要优化供给结构,又要适度扩大总需求。我们既要顺应居民需求升级扩大消费,也要靠创新性和差异化主动引导消费,更要着眼调整结构增加合理有效投资,促进经济稳定增长。   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完善消费促进政策,推进新一轮消费升级。大力培育品质消费、服务消费、绿色消费等热点,开展市场化发展养老、健康等“五大幸福产业”试点。发展新型消费业态,搞好文化消费等试点,促进大数据等信息消费。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进社区“双进工程”,实施“百兆乡村”示范,启动韵达集团吉林快递电商总部(公主岭)基地等项目,全省电子商务交易额增长30%以上。稳步提升消费能力,完善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工资正常增长等机制,推进国企负责人、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合理调整社会保障各项待遇水平,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开展优化消费市场环境专项行动,全面实施“放心消费在吉林”创建活动,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行为,确保消费者安全放心。   发挥有效投资对优化供给结构的关键性作用。深入开展“三抓”“三早”“冬季三项促投资”等行动,既保持适度投资规模,又带动和促进经济结构调整优化。重点抓好“三类项目”:突出重大基础设施网络类项目,实施松原灌区、中部城市引松供水等重大水利工程。推进长白铁路提速,搞好敦化至白河客专等2个铁路项目,推动京长(北京至长白山)快速铁路沈阳至白河段客专开工,力争长春市三期轨道交通规划获批,长春地铁2号线等4个项目开通运营。建设集安至通化、龙井至大蒲柴河等12个高速公路项目。开工建设长白山机场扩建工程,长春龙嘉国际机场二期扩建工程竣工。基本完成丰满水电站重建大坝土建工程。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工程新开工60公里。突出重大产业创新类项目,重点抓好人工智能、服务制造、绿色制造等,加快长春新区中关村科技园、长春新能源汽车产业园、长春璀璨产业园、吉林通用机械铝锻工业园、吉林化纤转型升级、吉林油田勘探开发、松原嘉吉生物化工产业园、白城光伏“领跑者”基地、白城梅花集团300万吨玉米深加工等重大产业项目建设。突出重大民生公益类项目,改造各类棚户区9.5万套,开展老旧小区整治提升工程,加快农村广电网络升级改造。充分发挥政府投资撬动民间投资作用,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推出一批民间资本可投资的项目,进一步释放民间投资潜力。紧盯国家政策导向,强化重大项目谋划储备。   (三)坚定不移推进创新强省、人才强省建设。坚持以创新为引领发展第一动力、人才为支撑发展第一资源,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激发全社会创新创造活力。   加快科技创新步伐。深化科技体制改革,落实科研机构和高校科研自主权,赋予科研单位及研发人员更大的科研成果收益权和技术路线决策权。实施科研投入提升计划,支持企业提高研发支出占比。有效运用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税收政策,促进企业研发创新活动。充分发挥专利保险功能作用,搞好知识产权保护运用。推进创新体系建设,科学布局项目和平台,打造一批科技“小巨人”企业,向培育形成“独角兽”企业方向迈进。抓好现有30个省级中试中心,新建8个省重点实验室。支持长春光机所、应化所创新基地建设,鼓励各级政府与企业联合建设“双创”基地,推动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获批。继续抓好重点院校科技成果转化试点,争取长吉图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获批。实施一批重大科技研发项目,推进吉林大学“大科学”工程建设。深化军民科技协同创新,加快精密仪器与装备、战术车辆、碳纤维等领域军民融合项目建设。推动省内重点创新园区与国内外重点创新园区的长期互动合作,进一步聚合创新要素,让创新发生链式反应。   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实行更加积极、更加开放、更加有效的人才政策,实施重大科技项目研发人才团队支持计划。建设一批高等院校工程创新训练中心,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开展高层次人才创业基地支持计划,搞好人才管理改革试验。建设留学人员创业园,千方百计吸引域外院士、“千人计划”专家、知名企业家到我省发展。加大政策吸引力度,在高端人才薪酬、聘用、落籍等方面研究出台具体举措。弘扬企业家精神,培养一批优秀企业家。建立各级各类人才协调服务机制,形成识才、爱才、用才、容才、聚才的浓厚氛围。   (四)坚定不移全面深化改革开放。按照省委部署,突出抓好一批具有标志性、关键性、引领性的重大改革。   着力推进重点领域改革。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完善国有资本授权经营和有效监管体制,强化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功能。加快国企战略重组,实现同类聚合、集团化发展。支持一汽集团等企业战略调整、吉化公司开展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基本完成“三供一业”分离移交等工作。推进省属国企深化改革、扭亏增盈,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全面完成公司制改革任务。突出发展民营经济,促进中小企业成长,支持白山、辽源等东北地区民营经济发展改革示范城市建设,主营业务收入增长6%以上。抓好中小企业入规升级专项行动,新增200家规模以上企业。深化金融体制改革,搞好国家农村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加快国家产融合作试点城市建设。积极稳妥推进吉林银行、吉林信托等机构增资扩股,推动省金融控股等集团做大做强。启动实施“金融集聚”和“上市驱动”工程,抓好“百千企业挂牌成长”计划,搞好长春东北亚区域性金融服务中心建设,吸引国内外金融机构在吉设立分支机构,吸引民营金融机构总部落户吉林,支持符合条件的优质企业尽快上市挂牌融资。同时,统筹推进财政预算、医药卫生、社会保障、农垦、供销合作社等重点领域改革。   进一步扩大开放。主动融入“一带一路”建设,加强与沿线国家交流与合作。深入实施长吉图战略,启动中国图们江区域合作开发规划纲要修编工作。大力培育边境贸易、服务贸易等新业态,推进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业务,推动口岸升级开放,外贸进出口总额增长3%左右。深化开发区改革创新,抓好6个首批试点,搞好长春新区、延龙图新区等建设。加强互联互通,与俄共建“滨海2号”国际运输走廊,加快推进对俄口岸通关通道及过境运输便利化,做好扎鲁比诺万能海港等项目前期工作。精准搞好招商引资,搭建综合信息服务平台,提高项目履约率、资金到位率,建立各地抓项目落地开工投产协调服务机制。办好“京商、沪商、粤商、浙商吉林行”“央企吉林行”“台企吉林行”等活动,深化与浙江省、天津市对口合作,开拓与其他省市合作新模式。   下大气力优化营商环境。创新体制机制,着力打造重商、亲商、近商、安商、富商的市场环境。开展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试点,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法律法规,总结推广联系民营经济制度经验,与企业手拉手,健全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机制,依法平等保护企业产权和合法权益。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全面推行“证照分离”和工商登记全程电子化,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综合监管常态化、标准化、智能化。实施“吉商回巢”行动,既请回来,办好第三届全球吉商大会,又走出去,在重点城市举办吉人回乡投资创业恳谈会,让吉林成为投资兴业、干事创业的热土。   (五)坚定不移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重塑城乡关系,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巩固种植业结构调整成果,籽粒玉米调减面积稳定在550万亩左右,新建标准化棚室面积高于去年。新建成高标准农田200万亩以上。开展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试点,推动农安、乾安等4个县创建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大力发展畜牧业和菌业等特色产业,抓好汪清黑木耳、抚松人参中国特色农产品优势区提质扩面,加快白城市等现代畜牧业全产业链建设。加强农业科技创新及应用推广,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提高1.5个百分点。着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启动示范性家庭农场培育计划,土地适度规模经营面积占比提高3个百分点。重点打造吉林大米等六大“吉字号”国家著名品牌,推动创建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出台鼓励城镇居民和农民工等人员下乡返乡创业政策,支持社会力量在农村有序投资创业,带动农民增收。多种形式搞好新型职业农民培训,打造“农村半小时就业服务圈”。抓好省级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鼓励农民盘活土地等资源。深入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支持有条件的乡村率先建设美丽乡村。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坚持不懈搞好“厕所革命”,改造农村危房2.8万户,建设“四好农村路”1500公里。   (六)坚定不移推进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统筹推动中东西“三大板块”发展,全面建设中部创新转型核心区,突出抓好4个国家“双创”示范基地等平台,打造国家级可持续发展示范区,优化城镇体系;全面建设东部绿色转型发展区,滚动实施一批投资10亿元以上重大项目,壮大特色资源、生态旅游等产业,发现和提交矿产地18处;全面建设西部生态经济区,加快推进河湖连通等工程,打造绿色能源基地和草原生态“名片”。积极推进新型城镇化,赋予城市规划部门综合规划协调职能,做好“多规合一”工作,搞好省域城镇体系规划修编试点。加快50个左右特色产业小镇建设,抓好一汽集团“新红旗绿色智能小镇”等项目。开展城市管理效能提升行动,完善城镇公共服务体系。深入推进扩权强县改革,启动实施县域经济转型升级示范工程。   (七)坚定不移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这是“三大攻坚战”的首要之战,必须建立健全风险预警监测体系和全社会征信体系,集中力量攻坚,务求取得实效。坚决防控金融风险,搞好地方法人金融机构风险处置工作,妥善化解交易场所风险,深入开展非法集资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非法金融活动,以果断的手段让责任主体和责任人受到严惩,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坚决防控地方政府债务风险,进一步摸清隐性债务底数,规范政府举债行为,严禁新增隐性债务,必要的新增债务必须合规合法,压缩债务存量,逐步减少债务总量。坚决防控房地产领域金融风险,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建立健全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培育发展住房租赁市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地价房价、推波助澜,房价必须稳定,确保老百姓住得上房,切实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八)坚定不移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今年计划减贫10.2万人,实现539个贫困村退出。聚焦深度贫困地区精准发力,加大对深度贫困县和150个深度贫困村政策支持,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增量部分给予重点倾斜,着力破解产业发展、就业增收等难题。落实攻坚期内脱贫不脱政策要求,加快低保、扶贫“两线”衔接,强化教育、医疗等长效制度保障。注重扶贫与扶志、扶智相结合,激发内生动力,鼓励通过政策帮扶、自身劳动实现脱贫。搞好扶贫资金监管和工作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开展减贫任务核查验收,做到脱真贫、真脱贫。   (九)坚定不移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落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制定实施规划和政策意见,启动污染治理攻坚行动。全面抓好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带动生态环境整体改善。管住污染源,重点突击,加大力度,加强大气污染防治,下大气力治理雾霾,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超过国家要求77%的目标,建成25个秸秆综合利用重点项目。深化完善“河长制”“湖长制”,健全配套专业巡检制度和治理举措,推进松花江、东辽河、伊通河、浑江等重点流域治理,确保城镇供水水源地水质达标。搞好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加快建设18个低碳能源示范县,加强市县天然气储气能力建设,新增电能清洁供暖面积800万平方米。推动污水提标改造和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完成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统筹搞好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国家试点。全面完成国有林场改革主要任务,清收还林25万亩。加快建设东北虎豹国家公园。完成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启动省级环保督察工作。   (十)坚定不移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扎实办好民生实事。重点实施十个方面35项民生实事,让人民群众得到更多实惠。切实保障基本民生,城镇零就业家庭援助率达到100%,帮助7000名城镇残疾人实现创业就业。整合改造20个农村社会福利服务中心,新建100个农村养老服务大院。改造剩余10万平方米贫困县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校园校舍。对100所农村中小学校实施取暖改造。在6个县级中医院建设中医药特色老年健康中心。坚决守住民生底线,结合各地最低工资标准变化提高全省失业保险金标准,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不低于当地上年度城乡低保标准的1.3倍。为19万名7岁以下儿童免费开展视力筛查,为2500名贫困家庭肿瘤患者减免治疗费用。突出解决民生热点,新增、更新常规城市公交车500辆,其中新能源客车占比不低于30%。实现240个行政村4G网络覆盖。推动戏曲进校园、送演出下基层3000场,为困难群体、特殊群体和进城务工人员免费发放民生读本115万册。   全面发展社会事业。优先发展教育事业,统筹推进各类教育协调发展,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推动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巩固提高均衡发展水平。全面实施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计划,稳步推行中、高考综合改革。落实省部共建职业教育改革试验项目,加强县级职教中心建设,推进产教研融合、校企合作、校村合作。既面向企业培养工业现代化人才,又面向农村培养农业现代化人才。支持国家“双一流”大学、学科建设,坚持高校分类管理,加快省属特色大学、特色学科“双特色”建设。加强文化强省建设,认真实施中华优秀文化传承发展工程,推动“吉剧振兴工程”,支持长影集团等省属重点国有文化企业做优做大,启动建设中国靖宇东北抗联教育基地,举办“书香吉林·全民阅读”主题活动,推进吉林文艺繁荣发展。深入开展“健康生活·悦动吉林”系列活动。大力实施全民参保计划,推进城乡医疗保险制度整合,启动新一轮改善医疗服务行动,加快多层次医疗联合体建设,继续实施“吉青·关爱青少年大病救治工程”。广泛开展全民健身运动,办好第十八届省运会。做好第四次经济普查工作。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支持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推进新时代双拥共建工作,进一步密切军政军民关系。全面发展老龄、慈善、妇女儿童、残疾人、地方志等事业,扎实做好外事侨务、宗教、气象、防震减灾、测绘等工作。   精心维护社会稳定。启动“安全生产治理年”,推动十大专项治理工程,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实施食品药品安全放心工程,保障饮食用药安全。深入推进“七五”普法,建立面向广大人民群众的互联网综合法律服务平台。加大信访积案化解攻坚力度,依法依规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完善立体化信息化社会治安综合防控体系,推动“三道防线”“雪亮工程”等平安载体建设,严密防范、严厉打击暴力恐怖等违法犯罪活动。加快边疆发展,加强边境管控和基础建设,确保边疆巩固、边境安全。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   各位代表!   迈进新时代、开启新征程,新的责任和使命催人奋进。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引下,在省委的坚强领导下,勠力同心,只争朝夕,励精图治,为谱写新时代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吉林篇章而努力奋斗!   
    2020-05-22 00:00:00 第3期
  •    欧宝体育关于印发   《 欧宝体育工作规则》的通知   吉政发〔2018〕4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长春新区管委会,各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办、各直属机构:   现将《 欧宝体育工作规则》予以印发。    欧宝体育   2018年2月6日    欧宝体育工作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一、吉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的新一届 欧宝体育(以下简称省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参照《国务院工作规则》,结合省政府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则。   二、省政府工作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方针政策,落实省委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按照高质量发展的要求,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实施“三个五”发展战略,全面正确依法履行职能,奋力开创新时代吉林全面振兴发展新局面。   三、省政府工作遵循以下准则:   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以造福人民为最大政绩,使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坚持全面深化改革。推动重点领域关键环节改革,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转变政府职能,推进流程再造,明晰权责边界,推动工作创新、管理创新、机制创新,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   坚持全面依法行政。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职责,科学立法、严明执法、模范守法,确保政府各项工作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坚持科学民主决策。规范决策行为,加强决策监督,防范决策风险。尊重规律、广纳民意、科学论证、增强合力,提高政府决策的精准性、操作性和有效性。   坚持全面从严治政。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建设廉洁政府。   第二章 坚持党的领导   四、旗帜鲜明讲政治,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全党的核心地位,始终爱戴核心、维护核心、服从核心、捍卫核心,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强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严格遵守党章,全面贯彻执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   六、完善党组领导机制。自觉接受省委领导,认真落实省委部署和要求,重大事项和重要情况及时向省委请示报告。健全相关制度,提高省政府党组在把方向、谋大局、定政策、促改革等方面的能力和作用。   七、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党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党中央决定的坚决执行、党中央禁止的坚决不做。   八、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坚持民主集中制,强化党内监督,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九、全面增强本领。围绕振兴发展全局和政府工作,增强学习本领、政治领导本领、改革创新本领、科学发展本领、依法执政本领、群众工作本领、狠抓落实本领、驾驭风险本领,建设信念过硬、政治过硬、责任过硬、能力过硬、作风过硬的政府干部队伍。   第三章 政府人员职责   十、省政府由省长、副省长、秘书长、省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每届任期5年。   十一、省政府组成人员必须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认真履行职责,忠诚、干净、担当。   十二、省政府实行省长负责制,省长领导省政府全面工作。副省长、秘书长协助省长工作。   十三、省长召集和主持省政府全体会议、省政府党组会议、省政府常务会议。省政府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必须按程序经省政府全体会议、省政府党组会议或省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定。   十四、副省长按工作分工协助省长处理分管工作;受省长委托,负责其他方面的工作或专项任务,并可代表省政府进行外事活动。   十五、秘书长在省长领导下,负责处理省政府机关的日常工作,协助省长分管有关方面工作。副秘书长协助副省长开展工作。   十六、省长外出期间,可委托负责常务工作的副省长主持省政府全面工作。副省长外出期间,可按照省长安排,由补位的副省长代为处理有关工作。   十七、省政府组成部门以及其他部门主要负责人负责本部门的工作,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方针政策以及省委部署要求、省政府决定命令,在本部门的职权范围内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凡属部门事权事项,应依法依规及时妥善作出决定,进行处理。   省政府办公厅应加强审核把关、综合调研、督查落实、应急管理、信息公开等工作,协助省政府领导处理省政府日常工作,充分发挥参谋助手作用。   省审计厅在省长和国家审计署领导下,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计监督职能,不受其他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第四章 政府职能   十八、全面正确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职能,形成边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转高效、法治保障的机构职能体系。   十九、贯彻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措施,适应发展新常态,加强经济发展趋势研判,科学确定调控目标和政策取向,主要运用经济、法律手段并辅之以必要的行政手段引导和调控经济运行,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推动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方式变革,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二十、依法严格市场监管,推进公平准入,完善监管体系,规范市场执法,加强征信系统建设,建立健全统一开放、公平诚信、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深化简政放权,下放审批权限,推行省市县三级审批流程再造,实行随机、动态、常态化管理和备案制度。优化投资服务和营商环境,完善政务服务“一张网”功能,推进便民服务改革,提高政府效能和服务质量。   二十一、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创新基层社会管理服务,形成源头治理、动态管理、应急处置相结合的社会管理机制,健全公共安全体系,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二十二、完善公共政策,优化公共服务,加强监督管理,加快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城乡覆盖、可持续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保护绿水青山黑土地,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   第五章 依法行政   二十三、自觉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带头执行法规和规章,坚持以法治理念、法治体制、法治程序开展工作,建设厉行法治、依法办事、执法严明、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确保政府各项工作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二十四、根据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修订情况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适时向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提出有关地方性法规的议案,制定政府规章,及时修改或废止与经济社会发展不相适应的政府规章、行政措施或决定。   提请省政府讨论的地方性法规草案和审议的政府规章草案由省政府法制机构审查或组织起草。政府规章的解释权属于省政府,由省政府法制机构参照规章送审稿审查程序提出意见,报请省政府批准后公布。   二十五、起草地方性法规草案,制定政府规章要坚持从实际出发,准确反映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充分反映人民意愿,使所确立的制度能够切实解决问题,防止部门利益或地方保护主义合法化。   完善政府推进立法工作机制,扩大公众参与,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外,拟订或制定地方性法规草案和政府规章须公开征求意见。加强立法协调,对经协调仍达不成一致意见的问题,省政府法制机构列明各方理据,提出倾向性意见,及时报请省政府决定。   政府规章实施后须进行后评估,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和完善。   二十六、省政府及各部门制定规范性文件须符合宪法、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方针政策以及省委部署要求,严格遵守法定权限和程序。   涉及两个及以上部门职权范围的事项,须充分听取相关部门意见,并由省政府制定规范性文件,或由有关部门联合制定规范性文件。其中,涉及公众权益、社会关注度高的事项及重要涉外、涉港澳台侨的事项,应当事先请示省政府;部门联合制定的重要规范性文件发布前须经省政府批准。   省政府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应当由省政府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按规定及时报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备案。各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应当按规定由部门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按规定及时报省政府法制机构备案。规范性文件不得设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事项,不得违法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或增加其义务。对违反宪法、法律、法规或国家方针政策以及省委部署要求或者规定不适当的规范性文件,要依法责令制定部门纠正或由省政府法制机构予以改变、确认无效等处理。   省政府作出重大决策、签订重要协议,应由省政府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省政府各部门作出重大决策、签订重要协议,应由部门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   二十七、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规范行政裁量权,完善执法程序,创新执法方式,落实执法责任,强化执法监督,加强执法保障,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依法查处各类违法行为,维护公共利益、人民权益和社会秩序。   二十八、政府工作人员应当做全面依法治国战略的积极实践者,模范遵守法律法规。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让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   第六章 科学民主决策   二十九、健全行政决策机制和程序,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作为重大决策的法定程序,增强公共政策制定的透明度和群众参与度,确保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   三十、提请省人民代表大会审议的政府工作报告,审查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算报告,以及全省经济社会发展重大决策、重要事务,由省政府全体会议、省政府党组会议或省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和决定。   三十一、部门提请省政府研究决定的重大事项,必须深入开展调查研究,通过集体讨论决定,进行留痕管理,并组织法制、研究、咨询等机构进行合法性、必要性、科学性、可行性和可控性审查评估论证,对事项涉及的相关数据、情况和依据等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涉及相关部门的,应当充分协商;涉及地区的,应当事先征求意见;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和公众权益、容易引发社会稳定问题的,须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采取召开听证会等多种形式听取各方面意见。   三十二、省政府在作出重大决策前,根据需要通过多种方式,听取各方面意见和建议,增强协商的广泛性和针对性。坚持社会公众广泛参与,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人民团体的沟通协商。充分发挥省政府决策咨询委员会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中的重要作用,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   三十三、及时跟踪掌握重要决策执行实施情况,了解利益相关方和社会公众对决策实施的意见和建议,全面评估决策执行效果,根据需要进行相应修正。   第七章 政务公开   三十四、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推进行政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凡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需要广泛知晓的事项以及按相关规定需要公开的事项,均应通过政府网站、公报、新闻发布会以及新闻媒体等形式,及时、全面、准确、具体地向社会公开。   三十五、行政许可事项及与群众、企业密切相关的政务服务事项全部进入政务大厅集中受理、办理,纳入统一监管平台,面向社会公开设定依据、行使主体、办理流程、收费标准、办理时限、监督措施及办理结果等信息。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依托信息技术和网络资源,打造公开透明便捷的服务平台,规范服务行为、优化服务流程、精简服务环节、压缩服务时限。   三十六、将政务公开要求落实到公文办理和会议管理中。拟制公文须明确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等属性,拟不公开须依法依规说明理由。建立健全公众代表、专家、企业家、媒体等列席会议制度。省政府全体会议、省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制定的政策,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外,应按规定程序予以公开。对涉及公众利益的电视电话会议应积极向社会公开。   三十七、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各部门做好政策解读工作。以部门名义印发的规范性文件,制发部门负责做好解读工作;部门联合发文的规范性文件,牵头部门负责做好解读工作,其他联合发文部门配合。以省政府名义印发的规范性文件,由起草部门做好解读工作。着重解读政策措施的背景依据、目标任务、主要内容、涉及范围、执行标准、注意事项、惠民利民举措等方面,使政策内涵透明,避免误解误读。相关解读材料应与文件同步在政府网站、公报和相关新闻媒体上发布。   三十八、注重对政务舆情的收集、研判、处置和回应。牵头部门是政务舆情的回应主体,相关部门配合开展工作,省政府新闻办公室加强新闻发布工作。对涉及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的政务舆情,必须快速反应,最迟应在5小时内发布权威信息,在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并根据工作进展情况,持续发布权威信息。   三十九、发布涉及省政府重要工作部署、经济社会发展重要问题、社会关切和敏感问题等信息,须按规定程序报批审定,重大情况及时向省政府报告。   第八章 监督制度   四十、坚决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研究涉及全局的重大事项或作出重大决定,遇有重大突发事件或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向省委请示汇报。定期向省委报告经济形势并提出对策建议。   四十一、自觉接受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监督,认真负责地报告工作、接受询问和质询,依法备案省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自觉接受省政协的民主监督,虚心听取意见和建议。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   定期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老干部通报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召开座谈会,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人民团体代表、专家学者代表和各市(州)对省政府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四十二、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接受人民法院、检察院依法实施的监督,尊重并自觉执行生效判决和裁定。自觉接受监察、审计专项监督。各部门对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必须认真整改,重大问题及时向省政府报告。   四十三、加强行政系统内部监督,严格执行行政复议法,及时撤销或修改违反法律法规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纠正违法或不正当的行政行为,化解行政争议。完善政府内部层级监督,建立健全常态化、长效化监督制度机制。加强对政府内部权力的制约,对财政资金分配使用、国有资产监管、政府投资、政府采购、公共资源转让、公共工程建设等权力集中的部门和岗位实行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强化内部流程控制,防止权力滥用。   四十四、重视社会公众和新闻舆论的监督,认真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及时依法处理和改进工作。重大问题向社会公布处理结果。   四十五、重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工作,进一步完善信访制度,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渠道。省政府领导及各部门负责人阅批重要群众来信,督促解决重大信访问题。   第九章 督查落实   四十六、完善督查落实制度。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研究决策时提出督促检查要求,部署工作时明确督促检查事项,决策实施后督促检查落实情况。   四十七、省政府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后,省政府领导对分管部门工作进行具体安排,确保工作落实。省政府秘书长、副秘书长协助省政府领导抓好推动落实工作。   四十八、省政府各部门必须坚决贯彻落实省政府的决策和工作部署,及时跟踪和反馈执行情况。对省政府的重要决策和省政府领导提出的工作要求,部门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落实。对国家和省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必须按要求认真整改,并建立长效机制。   四十九、省政府办公厅加强督促检查,切实履行协助省政府领导抓好落实的工作职责,根据省人民代表大会审议批准的政府工作报告,确定年度重点工作安排和督查计划,将国务院大督查和国家专项督查事项纳入督查督办台账。对各地、各部门上报省政府的重大事项,组织开展督查核实,对弄虚作假和失职行为依法依规严肃追责。省政府部门以省政府名义开展督促检查活动,须经省政府领导审批后实施。重大督查事项实施联合督查。   五十、推行绩效管理制度,完善绩效考评指标和方式方法,加强对重大决策部署落实、部门职责履行、重点工作推进以及自身建设等方面的考核评估。健全行政问责机制,建立激励担当作为机制和闭合管理机制,明确全程责任主体,推进行政问责规范化、制度化。   第十章 会议制度   五十一、省政府实行省政府全体会议、省政府党组会议、省政府常务会议、省政府专题会议制度。   五十二、省政府全体会议由省长、副省长、秘书长和省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由省长或省长委托负责常务工作的副省长召集和主持。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传达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重大决定和重要会议精神,以及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决议、决定;总结部署省政府的重要工作,讨论和决定省政府工作中的重大事项;讨论提请省人民代表大会审议的政府工作报告;讨论通过依法需要由省政府全体会议决定的其他重要事项。   省政府全体会议一般每半年召开一次,根据需要可安排有关部门、单位和地方政府负责人列席会议。提请省政府全体会议讨论的议题,由省政府常务会议或省长确定。   五十三、省政府党组会议由省政府党组书记、副书记和党组成员组成,由党组书记或党组书记委托副书记召集和主持。会议的主要议题是:传达学习贯彻中央及省委重大决定和重要会议精神;讨论和决定向省委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研究部署省政府重点工作;研究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安排、财政预算、大额资金使用等事项;研究省政府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讨论应当由党组决定的其他重大问题。   省政府党组会议实行例会制,一般安排在周一上午召开,如有需要可随时召开。根据需要可安排省政府副秘书长、省政府办公厅党组成员列席会议。会议召集人可根据议题需要指定有关人员列席会议。党组会议议题由党组书记提出,或由其他党组成员提出建议,由党组书记确定。   省政府党组会议贯彻落实省委决策部署情况须及时向省委书面报告。   五十四、省政府常务会议由省长、副省长、秘书长组成,由省长或省长委托负责常务工作的副省长召集和主持。省政府常务会议主要讨论决定省政府工作中的重要事项,主要议题是:传达和研究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重要指示和决定;传达和贯彻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决议决定;部署省政府重点工作,研究省政府重大政策措施;讨论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讨论地方性法规草案和省政府规章;研究分析全省经济社会形势和重大民生问题;决定以省政府名义表彰奖励事宜;省政府领导提议讨论和通报的其他重大问题。   省政府常务会议实行例会制,一般每月第一个星期、第三个星期星期一下午召开,如有需要可临时召开。省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副主任,省政府决策咨询委员、法律顾问、参事,省行政学院相关领导列席会议,根据会议内容需要安排有关部门、单位和地方政府负责人列席会议。提请省政府常务会议讨论的议题,由省长提出,或由分管副省长、秘书长协调审核后提出,报省长确定。常务会议方案一经省长审定不再临时增加议题。省政府常务会议纪要一般由省政府秘书长签发或核报省长签发。   五十五、省政府专题会议由省长、副省长、秘书长召集和主持;副秘书长可以受省政府领导委托,召集和主持省政府专题会议。省政府专题会议主要议题是:研究决定拟提交省政府常务会议讨论确定的事项;研究落实省委、省政府重要工作部署;研究拟以省政府或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的规范性文件;研究推进省政府重点工作或涉及省政府多部门工作需要统筹协调的重大事项;省政府领导提交会议协调解决的有关问题。   省政府专题会议参加人员由会议主持人确定。省政府专题会议纪要由主持会议的省政府领导签发。   五十六、省政府全体会议、省政府党组会议、省政府常务会议议题应立足全省改革发展大局,非法定要求、不涉及全局工作、没有实质内容和明确意见、程序履行不完整的事项不安排上会讨论。一般具体事项和专项工作由分管或牵头领导主持召开省政府专题会议研究讨论,必要时可请省长出席。   对涉及多部门工作且意见不一致的议题,在提交省政府全体会议、省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前,省政府分管领导应召开专题会进行协调,形成一致意见后再提交会议讨论。   五十七、各地、各部门要严格按要求参加省政府会议。省政府组成人员因故不能出席省政府全体会议、省政府党组会议、省政府常务会议,需会前向会议主持人请假。如对议题有意见和建议,可在会前提出。其他人员不能按要求列席会议,需会前向省政府秘书长请假。因故不能参加省政府专题会议的人员,需事先向会议主持人请假。   五十八、加强会议管理,大力精简会议,控制会议规模和规格,能不开的会议坚决不开,可合并召开的会议合并召开。省政府召开的和以省政府名义召开的全省性会议,由省政府办公厅列出计划,经省政府秘书长核报省长审定。省政府组织召开的,冠名为吉林省XXX会议,会务工作由省政府办公厅负责;以省政府名义召开的,冠名为全省XXX会议,会务工作由省政府相关部门负责。以省政府名义召开的全省性会议,原则上只允许省政府综合部门每年召开1次,未列入计划需临时召开的会议,须由省政府分管领导审批后报省长审定。部门召开的本系统全省性会议,原则上每年只能召开1次,不邀请市(州)政府负责人参加。没有当面对接和需要讨论内容的会议,原则上采取电视电话、网络视频等形式召开,一般不要求地方政府负责人到主会场参会。   第十一章 公文审批   五十九、各地、各部门报送省政府的公文,应当符合《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和省政府关于公文处理的有关规定,由主要负责人或经授权的分管负责人签发,并对文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申请以省政府或省政府办公厅名义上报或下发公文,要认真做好实地考察和情况核实,重要事项须经本单位党组会、厅务会、办公会等形式集体讨论进行严格把关,形成会议纪要等可追溯的依据,并在请示文件中加以说明。省政府办公厅按规定加强公文审核,对文件的格式、体例、文种等负责。除省政府领导交办事项和必须直接报送的绝密级事项、重大突发事件事项外,上报省政府的公文均由省政府办公厅按规定程序统一办理,各地、各部门不得直接向领导个人报送公文,不得多头主送、越级行文。属部门事权事项,不得报省政府。   各部门报送省政府的请示性公文,凡涉及其他部门职权的,主办部门应书面征求相关部门意见。意见不一致时,主办部门主要负责人应主动沟通协商。如果仍不能取得一致意见,主办部门应列明各方理据,提出办理建议,与相关部门会签后报省政府决定。   各部门提请省政府制发规范性文件,在上报省政府前须依法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等程序;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须进行公平竞争审查;依法应当主动公开的,须一并报送政策解读材料和舆情应对方案。按规定可不履行相关程序的,应说明具体理由。   六十、各地、各部门应保证公文质量,提高公文办理效率,主要领导负总责,办公机构综合把关。需要报请省政府审批的事项,应给省政府预留足够的研究决策时间,一般事项不少于14个工作日、紧急事项不少于7个工作日,特别紧急事项,除突发事件外,应附加紧急原因说明。   各地、各部门报送省政府审批的公文,经省政府办公厅分管主任和省政府分管秘书长审核把关后,按照省政府领导分工呈批,重大事项报省长审批。紧急公文,可采取串并联方式,分送省政府领导审批,汇总批示意见办理。在呈报省政府领导审批的同时,可先行交由相关地区或部门做好落实准备。省政府办公厅实行公文限时办理和催办、督办制度,需省政府审批的公文,一般事项14个工作日、加急事项7个工作日、特急事项5个工作日、特急重要事项3个工作日完成审批。省政府领导应按规定及时签批文件,特急重要事项应在1个工作日内签批。   六十一、省政府公布的规章、命令,上报国务院和省委的公文,向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提出的议案,以及人员任免等事项,由省长签署。以省政府名义印发文件,经省政府分管领导审核后,由省长或省长委托副省长签发;属于省政府分管领导工作职责范围的,由省政府分管领导签发;经省政府全体会议或常务会议讨论通过且无重大修改意见的,可由秘书长签发。   以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发文,由分管副秘书长核报省政府分管领导签发,或由秘书长签发。必要时由省政府分管领导报请省长签发。属省政府办公厅职责范围内的发文,由办公厅主任签发。   六十二、进一步精简文件。加强发文统筹,科学制定省政府及各部门年度发文计划并严格执行,减少临时性发文。属部门职权范围内事务,由部门自行发文或联合发文,属省政府议事协调机构职责范围内事项,由议事协调机构发文,不再由省政府批转或省政府办公厅转发;需经省政府审批的具体事项,经省政府同意后可由部门行文,文中须注明已经省政府同意;除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审批事项外,省政府各部门未经省政府批准,不得向各地政府发布指令性公文或在公文中提出指令性要求,不得要求各地政府报文。   各部门制定或代拟省政府文件应结合实际,提出切实可行的具体举措或实施方案,突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凡法律、行政法规已作出明确规定的,不再制发文件。现行文件规定仍适用的,不再重复发文。没有新内容、新举措,照搬照抄上级文件的,一律不制发文件。已公开发布的上级文件,不再翻印、转发。各部门报送省政府的简报须经省政府办公厅核准,并通过省政府专网传输。   第十二章 议事协调机构管理   六十三、省政府议事协调机构的设置和调整,由省政府相关部门提出申请,省政府办公厅审核把关、提出意见,报省政府分管副秘书长、秘书长、分管副省长、省长审批。   六十四、省政府议事协调机构的设置应符合以下原则:法律、法规及行政规章要求设置的;中央、国务院、国家部委有关文件明确要求设置的;国务院或国家部委已经设置并在我省也有相应工作或需要对口联系的;事项重大、涉及全局工作并需要跨系统、跨层级进行协调的;省政府领导重点关注和部署的工作,要求设置机构的。对于国务院或国家部委已经设置机构,要求我省成立相应机构的,应严格比照国家机构设置情况,不得擅自升级、提高规格。   六十五、省政府议事协调机构主要负责人或负责人由省政府领导担任的,在主要负责人或负责人因工作变动或分工变化等原因需要调整时,由议事协调机构办公室向省政府办公厅提出调整申请。省政府办公厅根据调整变化情况和工作需要,集中调整或单独调整。集中调整时,省政府办公厅只就机构主要负责人和负责人调整情况发文,机构成员调整由议事协调机构办公室发文,并报省政府办公厅备案。   省政府议事协调机构主要负责人,除中央明确要求由省长担任的外,原则上由省政府分管领导担任。   省政府议事协调机构主要负责人由部门负责人担任的,由议事协调机构办公室自行发文调整,同时将调整情况报省政府分管领导阅知,并报省政府办公厅备案。   六十六、按照务实高效、各尽其责的原则,省政府办公厅负责定期对省政府议事协调机构进行清理。撤销或合并的主要原则是:法律、法规及行政规章要求撤销的;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明确要求撤销的;国务院已经撤销,在我省有对应设置的;属于单项工作、单个部门负责的;阶段性工作或某一事项已经完成的;工作职能雷同的。   六十七、对省政府议事协调机构工作开展情况实行目标责任制管理。每年年底前,各议事协调机构办公室向省政府办公厅报送下一年度工作目标和任务。省政府办公厅根据年度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对议事协调机构进行督导,推进目标任务完成。   第十三章 纪律约束   六十八、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有令必行,有禁必止。加强纪律教育,强化纪律执行,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   六十九、严明政治纪律。坚决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不得散布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论。不参与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不造谣,不信教,不搞封建迷信。不纵容和支持宗教极端势力、民族分裂势力、暴力恐怖势力及活动。严防“七个有之”,反对宗派主义、圈子文化、码头文化,反对搞两面派、做两面人,反对弄虚作假、虚报浮夸、报喜不报忧。   七十、严明组织纪律。对组织忠诚老实,坚决执行组织决定,服从组织安排,自觉接受组织监督和检查。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严格遵守干部选拔任用规定,禁止搞拉票、助选等非组织活动,不得擅自脱离组织。   七十一、严明廉洁纪律。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准则和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廉洁从政的有关规定,带头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不准利用权力为自己和他人谋取私利和特殊待遇。注重家教家风,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   七十二、严明群众纪律。严厉整治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坚决打击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尊重群众意愿,不干涉群众生产经营自主权,不侵犯群众知情权。不损害党群、干群关系,对符合政策的群众诉求不准消极应付、推诿扯皮,对待群众不准态度恶劣、简单粗暴。在社会保障、政策扶持、救灾救济款物分配等事项中不准优亲厚友、有失公平。   七十三、严明工作纪律。认真履行职责,严防滥用职权和玩忽职守行为。用制度约束不作为,用培训解决不会为,用纪律惩治乱作为。不准违反有关规定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司法活动、执纪执法活动,以及公共财政资金分配、项目立项评审、政府奖励表彰等活动。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和外事纪律,严禁泄露国家秘密、工作秘密或因履行职责掌握的商业秘密等,坚决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   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各部门收到国务院工作部门下发的规范性文件,接到省委、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交办的重要事项,作出重大决定、启动重大项目、发生重大情况,必须及时向省政府报告。各部门代表省政府向省委、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省政协汇报或通报的议题或事项,应先行报告省政府,并按照省政府研究议定的内容进行汇报或通报。省政府未形成决定的,或者尚有争议的内容,必须请示省政府领导,形成一致意见后再汇报或通报。市(州)、县(市、区)政府研究事关本地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作出政府机关搬迁、政府机构职能调整等重大决定前,应按规定逐级请示报告。   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省长出差(参加中央或全国性重要会议活动除外)、出访,离开本省休假、学习,须提前3天分别向中共中央、国务院报告。副省长、秘书长出差、出访,离开本省休假、学习,应事先向省长请假,由省政府办公厅通报省政府其他领导同志。各市(州)政府、省政府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外出,须提前3天经省政府办公厅向省政府领导报告。   七十四、严明生活纪律。坚持积极健康的生活方式,抵制腐化堕落的生活方式。反对生活奢靡、贪图享乐、追求低级趣味。不准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社会公德、家庭美德。   第十四章 作风建设   七十五、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以及省委实施办法,持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及其新变种、新表现,践行群众路线,坚持三严三实,切实加强作风建设。   七十六、弘扬马克思主义学风。全面学懂弄通做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持续开展党性教育活动,始终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认真学习中央和省委作出的新战略新部署,准确把握精神实质,切实抓好贯彻落实。   建立健全政府工作人员培训体系,既开设常规班次服务少量脱产学习,又开设夜间、星期天班次服务大量在岗学习,确保学有所上、知有所新、才有所长。   七十七、改进调查研究。深入基层,体察民情,总结经验、解决问题、指导工作。省政府领导一般每周二至周四可安排到基层调研。确保每年到基层调研时间1个月以上,每年每人确定1至2个重点课题,开展专题调研,撰写调研报告。   七十八、精简规范各类公务活动,省政府领导所有公务活动均由省政府办公厅统一安排。严格规范出访活动。改进新闻报道,严格文稿发表。简化接待工作。厉行勤俭节约,坚决制止奢侈浪费,严控差旅、会议经费等一般性支出,切实降低行政成本,建设节约型机关。   第十五章 附 则   七十九、省政府各部门,各市(州)、县(市、区)政府参照本规则,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工作规则。   八十、省政府直属特设机构、直属机构、直属事业单位适用本规则。   八十一、本规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2013年6月21日省政府印发的《 欧宝体育工作规则》(吉政发〔2013〕19号)同时废止。  
    2020-05-22 00:00:00 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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