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十三五”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
规划纲要》解读
为进一步保障我省残疾人基本权利,提升残疾人服务保障水平,日前,省政府专门印发了《吉林省“十三五”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规划纲要》。现将规划纲要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规划》编制的背景及依据
残疾人事业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十二五”时期,在省委、省政府的重视下,在社会各界的共同参与下,吉林省的残疾人事业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五年来,全省有28万名残疾人纳入到最低生活保障,5.2万残疾人得到特困人员供养、临时救助和其他专项救助,24.9万人(次)的残疾人得到培训,城镇有4.9万名残疾人新增就业,农村大概有30万残疾人实现稳定就业,56万人(次)得到康复救助和康复服务,还有8万人(次)残疾人得到了托养服务,1.23万人(次)的残疾学生和贫困残疾人家庭的子女得到教育资助。以《吉林省残疾人保障条例》为核心的残疾人事业法规政策体系不断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基本建立,残疾人民生状况持续改善。
但是,也应该看到我省残疾人生活水平与社会的平均水平仍然还有较大的差距,目前全省还有10.1万名农村残疾人没有脱贫,城镇有13.9万名残疾人生活还比较困难,残疾人就业还不够充分,康复、教育、托养基本公共服务还不能满足残疾人的需求,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还面临不少的困难和障碍,仍然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特殊困难群体。
“十三五”期间,将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期,在深化改革的攻坚期,来把握残疾人事业发展的重要机遇期。党中央、国务院对残疾人事业格外关心、格外关注。习近平总书记指出“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残疾人一个也不能少”,李克强总理强调“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不能让残疾人掉队。要让残疾人的生活更加殷实、更有尊严。”
2016年,国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和《“十三五”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的规划纲要》对保障残疾人的基本权利、提升残疾人服务保障水平都提出了新的要求。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残疾人事业发展,在《吉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中对改善残疾人生活状况,帮助残疾人和全省人民一道迈进全面小康社会作出了全面的部署。省政府残工委根据国家和我省“十三五”规划编制了《吉林省“十三五”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的规划纲要》,以省政府文件印发。
二、《规划》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规划贯彻“五大发展”理念,紧紧围绕全省实施“三个五”战略,聚焦健全残疾人权益保障制度和扶残助残服务体系,增加残疾人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供给,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残疾人民生,让改革发展的成果更多、更公平、更实在地惠及残疾人,让残疾人收入水平明显提高、生活质量明显改善、融合发展持续推进,使广大残疾人安居乐业、衣食无忧,生活得更加殷实、更有尊严。
“十三五”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基本原则是:坚持普惠与特惠相结合;坚持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市场推动相结合;坚持增进残疾人福祉和促进残疾人自强自立相结合;坚持统筹兼顾与分类指导相结合。
三、《规划》确定的重点工作任务
《规划》以残疾人奔小康为主题主线,确定了兜底保障、就业创业、基本公共服务供给、基本权益保障、发展慈善事业和服务产业五大方面23个重点工作。
基本目标是,到2020年,残疾人权益保障制度基本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完善,残疾人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残疾人社会保障和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明显提升,共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成果。具体地说,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任务:
第一,兜底保障残疾人基本民生。要力争城乡残疾人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速比社会平均水平更快一些。建立和落实残疾人基本福利制度。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目标人群的覆盖率要达到95%以上。残疾人普遍享有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都要达到90%以上。优先保障残疾人基本住房,加快发展残疾人托养照料服务,确保农村残疾人精准脱贫。
第二,依法保障残疾人权益。进一步完善残疾人事业法规政策体系,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创新信访工作载体,拓宽残疾人和残疾人组织民主参与的渠道,残疾人平等权益得到更好的保障。做好残疾人事业法制宣传和残疾人法制教育,增强全社会依法维护残疾人权益的观念,提高残疾人依法维权的意识和能力,办好12385残疾人维权服务热线。
第三,着力促进残疾人创业就业。依法推进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稳定发展残疾人集中就业,大力扶持残疾人创业就业,也就是自主择业,灵活就业。在“十三五”期间,全省要培训城镇残疾人4万人(次)以上,建设省、市、县各级残疾人职业培训示范基地80个,技能岗位的残疾人普遍得到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全省城镇新增残疾人就业3.5万人。
第四,大力提升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水平。积极推动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建设,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基础条件明显改善,基层综合服务能力明显增强。保障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需求,使有需求的残疾儿童和持证残疾人接受基本康复服务的比例达到80%以上,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建设省残疾儿童康复中心,加强辅具推广和适配服务,使有辅助器具需求的残疾人适配率达到80%以上。支持各县(市、区)依托医疗卫生机构的康复科建成1所以上残疾人康复服务中心,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全部建立残疾人康复站,在农村卫生室根据实际需要建立残疾人康复室。强化残疾预防,认真落实《国家残疾预防行动计划》,广泛开展以社区和家庭为基础的三级预防工作,推动建立完善筛查、诊断、随报、评估一体化的残疾监测网络,形成统一的残疾报告制度。大力发展特殊教育,完善和落实资教助学政策,确保残疾人受教育的水平明显提升,95%以上的残疾儿童、青少年接受义务教育,资助贫困家庭残疾学生接受学前教育和高中、高等教育。全面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大力推进城市道路、公共建筑等设施的无障碍建设,公共停车区优先设置残疾人专用停车泊位,推进信息和交流无障碍建设。
残疾人文化体育生活更加丰富活跃,自身素质和能力不断增强,社会参与更加广泛,在“十三五”期间,加强培育残疾人的自尊、自信、自强、自立精神,通过打造“追梦”文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把残疾人团结凝聚在党的周围,共同实现中国梦。“十三五”期间还要举办第二届全省残疾人运动会和第五届残疾人艺术汇演,还要继续在东北亚博览会上展示残疾人的作品、产品。
第五,凝聚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的合力。大力发展残疾人慈善事业,有效开展志愿助残服务,加大政府购买助残服务的力度,加快发展残疾人服务业。大力弘扬人道主义思想、扶残助残传统美德和“平等、参与、共享、融合”的现代文明残疾人理念,营造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的良好社会环境。
四、确保《规划》落实的具体措施
确保规划的贯彻落实,关键要从三个层面着手:
一是要确保《规划纲要》中八条监督保障措施的落实。这八条措施主要是: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建立多元投入的格局、加强基础设施和服务机构的建设、加强残疾人基础信息数据动态更新和综合管理、增强基层服务的能力、协调推进城乡残疾人小康进程、发挥残疾人组织的作用、加强残疾人信息化保障等。二是要进一步完善相关的配套政策。省政府残工委、省残联和省政府残工委的相关部门,还将共同制定八个配套的实施方案,通过这些配套方案的组织实施,使“十三五”残疾人小康进程的各项任务得以落实。 三是要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把残疾人小康的主要任务纳入到各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之中,统一推进和实施。省政府还将对各地实施的情况进行督导、跟踪问效、中期评估。
(本解读据省政府新闻发布会内容编辑整理)
2020-05-22 00:00:00
第4期